出版时间:2009年03月 |
区域发展理论认为,一个区域的发展往往是以若干增长极为中心,逐步辐射周围地区,促进本区域的发展。又由于省会区域经济是以该地区的一个大城市合肥为中心的,实际上是一个城市经济圈,因此这里在分析时就把其作为一个城市经济圈来看待。
一 城市经济圈概述
(一)何谓城市经济圈
从经济学意义上说,城市经济圈是由一个具有较高首位度的城市经济中心和与中心密切关联且通过中心辐射带动的若干腹地城市所构成的环状经济区域。一般来说,城市经济圈有三大要件或特征。
(1)有一个首位度较高的城市经济中心。唯有这样才有凝聚力和集聚功能,经济中心城市的首位度越高,其凝聚力和集聚功能越强,该经济圈的发展规模越大,经济功能也就越强。
(2)有若干腹地或周边城市,它们既是中心城市能量释放或扩散的接受地,也是支撑中心城市发展的要素资源的供给源和重要的市场区。
(3)中心与腹地的内在经济联系紧密,具有“极化—扩散”效应。根据空间经济引力模型(或重力模型),中心与腹地的经济联系强度,与关联方的经济能量(GDP、人口、资本积累)成正比,与中心至腹地的距离成反比。当然在我国区域经济现实中,还要考虑到行政力量和政策等文化因素的影响。
城市经济圈的大小,主要决定于中心城市的辐射和带动能力,另外决定于现代交通工具,一般最佳范围是以汽车为交通工具在2~4小时的距离(视城市圈大小而定)。
城市经济圈与一般经济区有共性也有不同,共同点是经济关系密切,有共同的体制、机制和人文要求;不同点是前者是以一个强有力的城市为中心,由此辐射带动作用而相关联系起来,而后者的中心城市地位就不突出。
(二)城市经济圈发展的若干要求
城市经济圈的形成主要是由于中心城市经济的强劲发展,产生对外扩张延伸,由市场机制自发产生的,但并不排斥人们根据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有意地培植和促进。不过,无论是客观内在的自发推动,还是人为主观愿望的促成,城市经济圈的形成都必须具备以下三个前提:
一是市场的一体化和各种要素可以自由自主地流动和配置,且流通费用成本很低,相对于要素的收益来说,这种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二是对核心点与周边地区双方的经济发展都有利,即要坚持平等的发展原则。尤其是涉及城乡之间、不同行政区域之间,只有在平等和互利的基础上,周边地区对中心城市才有向心力,才不会三心二意地“跳槽”。坚持这一原则在我国当前城市经济圈建设中尤为必要。因为长期以来,我国城市对农村的索取一直要大于对其的支持,城市对农民农村存在着不小的“门槛”,阻碍着城乡一体化。同样,经济发达与欠发达、不发达地区之间的关系也存在着不平等。如果在城市经济圈建设中不对历史遗留的问题进行纠正,打造和谐、协调,统一对外,有竞争力的区域经济是不可能的。
三是城市经济圈的极核点与周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差距不能太大。差距太大,极核点缺乏周边的市场、人才、要素等方面的强有力支撑;周边地区也无兴趣无能力加入城市圈一起打造强大的区域经济,由此城市经济圈的共同竞争力就难以提高。
城市经济圈的关系,事实上涉及对内对外两个方面。任何一个城市圈都不可能是封闭的,其所带腹地也不可能只向内而不对外。当然,如果城市经济圈内的中心城市吸引力、凝聚力强,对外融合力就大;反之,周边地区就会产生离心力,为圈外更大的辐射力所吸引。
培育打造城市经济圈的目的,是为了增强区域竞争力。达到这一目的的具体路径就是要整合圈内各地的优势,形成合力。因此,城市经济圈内的协作和向心力要大于分散或离心力,联合要多于竞争。
城市经济圈内要形成协作与错位发展并举的分工分业原则,即能在生产经营上实行一体化经济的就应采取以分工协作为主的方式。这种方式的合作要深入到产品的加工阶段上,即要以垂直分工关系替代平行的分工模式,以促进经济的社会化专业化程度,否则,就要发挥各自优势实行错位发展,以避免区域内的过度竞争。
城市经济圈形成的三个基础性条件:一是体制、政策上的协调一致,或至少差距不大,不能在体制上对立、政策上相互打架、拼比优惠。现在有的地方形成统一的税收、对外招商政策,统一的劳动就业用工标准,统一的社保制度,甚至建立统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