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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光
  男,汉族,1950年2月出生,山东海阳人。1967年11月参加工作,197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士研究生学... 详情>>
李 扬
  1951年9月出生,籍贯安徽,1981年、1984年、1989年分别于安徽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学... 详情>>
李培林
  男,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社会... 详情>>

    变动中的中国农村与农民

    作者:樊平 出版时间:2002年01月
    摘要:文章首先指出政府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基础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其次,文章重点分析了农民的群体特征、农村和土地的关系、基层政权和农村组织、乡镇企业等问题。

    一、政府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基础制度建设有重大进展

    2001年,政府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在关系到农民、农村、农业的基础制度建设方面有重大进展。

    2001年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在“三个代表”学教活动中,县以下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走出机关,走向农村,开展调研,整改问题,促进发展;着手解决农村“无人管事,无人办事,各行其是,有人乱办事,矛盾多而复杂,群众不满意,村级经济社会发展慢,农民利益受损失”等现实问题;制定了县乡领导和部门领导包联乡村制度,党委书记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等制度以及考核考评办法;抽调具备带领群众发展生产、发家致富的真本领的干部,带项目、带任务、带指标下乡进村,引导示范,推广新技术,开拓农副产品销售市场,增加农民收入,得到了农民的欢迎。

    2001年10月1日,全国所有的镇和县级市市区取消“农转非”指标;把蓝印户口、地方城镇居民户口、自理口粮户口等,统一登记为城镇常住户口,与“原住户”一致;凡在当地有合法固定的住所、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的人,本人及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均可自愿办理城镇常住户口,并自愿保留其承包的土地经营权。这为农民在外打工就业拆除了身份制度壁垒。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不断推进。①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收费实行“一费制”,初中生每学期最高不得超过115元,小学生每学期最高不得超过60元,禁止其他各项收费;②限额控制村级订阅报刊费用;③专项治理农村电价和农民建房收费;重新审核农民建房收费项目和标准,减轻农民建房负担;④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农业税收和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制,做到项目公开、标准公开、范围公开,让农民能够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等等。⑤积极稳妥地进行农村税费改革,2001年还在试验阶段。中央原来准备拿200亿~300个亿来支持税费改革,但显然不够用。这项改革在精简党政机构人员的同时,也着手处理农村义务教育的资金投入、资源重组等重大问题。税费改革方案在实践中正不断趋于完善。

    二、农民的群体特征

    1.农民的数量

    近年来,中国农民阶层的规模显著缩小。纯粹的农业劳动者和以农业为主业的农民劳动者在全国总劳动力中所占比例,从1978年的70%以上减少为1999年的44%左右(其中外来农民0.1%)。另有商业服务业员工其中的农民工3.7%,产业工人其中的农民工7.8%[1]。近年乡镇企业吸纳劳动力的能力减弱,2000年只增加160万人。

    2001年从事种植业的农民热情上升。2001年麦种市场有两个特点:一是热销早,与2000年相比麦种应市旺期,提前半个月以上;二是价格高。麦种价格上涨的主要原因是:受麦种主产区生产量不足和商品小麦价扬等因素综合影响,产地麦种反复涨价;同时因2001年夏粮生产在该地也出现了近年来少有的增产年份,使各地农民更热衷于小麦良种的更新换代。

    2.农民的流动

    2001年3月,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办公室继1999年、2000年连续两年之后继续对河北、江苏、安徽、江西等13个省、市的观察点村庄进行劳动力外出情况跟踪调查,涉及134个村庄,农村人口19.5万人,耕地23.1万亩。调查发现:2001年农村劳动力外出的比重,在连续两年增长基础上又增长了2.4个百分点,达到了23.3%。其中男性劳动力占64.5%,女性占35.5%。虽然男性仍占绝大多数,但女性比重较2000年增长了4.4个百分点,处于上升趋势。按东、中、西三大地带和省(市)划分,被调查的13个省份中,外出劳动力比重增加最多的是中、西部的省份。中部省份较2000年增加了3.4个百分点,达26%,西部省份较2000年增加了4.4个百分点,达22.5%。东部省份较2000年略有下降,外出比例为18.7%。按顺序排列,外出劳动力比例最高的5个省是:江西(48%)、四川(31.9%)重庆(29.1%)、湖北(27.8%)安徽(24%)。外出劳动力中属今年初次外出的占17.9%。

    劳动力流动区域更趋广泛。2001年农村劳动力流动范围扩大,跨省区流动的占45.8%,较2000年增加了5.2个百分点,跨县区流动的占22.7%,较2000年增加了近3.2个百分点,在本县打工的占31.6%,较2000年减少了8.4个百分点。跨省流动比例最高的5个省是:江西(64.8%)、贵州(63.9%)、重庆(57.7%)、安徽(57.4%)和湖北(52.9%)。其他省份中,四川和湖南两省比例也等于和接近50%。在跨省区的劳动力中,有78.4%流向了东部沿海省(市),较上年减少了4.3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