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6年03月 |
一 小城镇及旅游小城镇建设概述
在我国,小城镇也称为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按行政建制设立的镇。小城镇规模虽然比城市小,但是初步具备了城市的基本要素和功能,因此是农村脱离自然状态迈向城镇化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自改革开放特别是1985年以来,按照发挥大城市辐射带动作用,完善区域性中心城市功能,积极发展中小城市,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引导城镇密集区有序发展的方针,通过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协调发展,逐步形成合理的城镇体系,已成为中国城镇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回顾我国小城镇的建设和发展,具有以下基本特点:[1]
(一)小城镇数量增长速度较快,东中西三大地带发展不平衡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1985年全国共有小城镇7956个,仅占全部乡镇总数的8.7%,而到2002年全国小城镇已达到19811个,占全部乡镇的50.7%。17年间我国小城镇增加了2.5倍,其中东部地区到2002年小城镇达到8113个,比1985年增长2.7倍,占全国小城镇总数的比重达到41.0%;中部地区小城镇达到6207个,比1985年增长2.1倍,占全国小城镇总数的比重达到31.3%;西部地区小城镇达到5491个,比1985年增长2.8倍,占全国小城镇总数的27.7%。
(二)小城镇人口规模扩大,吸纳社会劳动就业不断增多
2002年,平均每个小城镇居民为8654户,人口32309人。其中,小城镇总人口超过10万人的有403个,超过20万人以上的有43个,超过30万以人上的10个,有3个小城镇人口达50万以上。到2002年,平均每个小城镇的从业人员为16719人,比1999年增长11.9%;其中农业从业人员为9981人,占59.7%,比1999年下降4.2个百分点;非农业从业人员为6738人,占40.3%,比1999年提高了4.2个百分点。
(三)小城镇经济实力增强,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
2002年,平均每个小城镇乡镇企业年交税金935万元,比1999年增加326万元;平均每个小城镇的财政收入为1136万元,比1999年增加416万元;平均每个小城镇居民年末存款8008万元,比1999年增加1724万元。2002年全国财政收入超过亿元的小城镇达到357个,其中最高的财政收入高达19.4亿元。
(四)小城镇建设步伐加快,社区环境进一步改善
2002年和1999年比较,平均每个小城镇占地面积从248公顷增加到305公顷,拥有垃圾处理站从0.29个增加到0.34个;平均每个小城镇的电话装机量由1693部增加到3563部,平均每百户装机数量由21.5部增加到41.2部;平均每个小城镇拥有学校从17所减少为16所,但平均在校学生人数由4767人增加到4980人,平均教师人数由267人增加到284人;平均每个小城镇拥有医生48名,病床数41张。
但是,小城镇建设和发展中也存在着亟待解决的问题。①小城镇的交通、水电气、住房、文化、体育等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跟不上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②小城镇建设缺乏科学规划,产业聚集水平较低,社会化服务功能较弱;③许多小城镇产业结构不尽合理,特色不突出,缺少主导产业,第三产业比重较小,吸纳农村劳动力能力不强;④地区间小城镇发展不平衡,东部地区特别是东南沿海地区小城镇实力强,水平高,明显处于领先的行列;而中西部地区小城镇数量少,实力弱,发展水平低。
党的十六大提出,发展小城镇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带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我国城镇化进程的重大战略之一。于是,伴随着旅游消费成为新的消费热点和旅游业的快速发展,许多省区把发展旅游与推进城镇化相结合,大力推进旅游小城镇建设。通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全国许多省区都涌现出一批有特色、吸引力强的旅游小城镇,如长江三角洲的周庄、乌镇、朱家角镇等,云南省的大理古城、巍山南诏古城、丽江古城、香格里拉建塘镇、禄丰黑井镇、腾冲和顺镇、建水临安镇、安宁温泉镇、会泽钟屏镇、孟连娜永古镇等,都是颇具特色的旅游小城镇。它们的建设,不仅促进了小城镇自身的建设发展,加快了所在市县城镇化的进程;而且丰富了旅游的内涵,促进了地方旅游业和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2]
二 推进旅游小城镇建设的重要意义
推进旅游小城镇建设,是指对具有丰富自然风光、人文景观等旅游资源的小城镇,把旅游发展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在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景观前提下,加强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大力发展观光、休闲、娱乐、餐饮、购物等旅游业和相关服务行业,积极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