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4年06月 |
在国家政策的背景下,近年来肇庆市各政府部门非常重视并大力推动社会工作的发展,但肇庆市社会工作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肇庆社会工作发展报告将重点从政府政策、社会工作服务的发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介绍肇庆市社会工作的发展。最后,笔者尝试总结了肇庆社会工作发展的现状并提出建议。
Under the policy of central government of China,the local government has paid more and more attention to 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 work in Zhaoqing. Although pushed by the government,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 work in Zhaoqing is also at a starting stage. This report mainly introduce social work development in Zhaoqing from three levels,which include the policy level,social work services levels and the social work professional team building. Finally,some conclusions and suggestions are proposed for the future development of social work in Zhaoqing.
2008年12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了《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肇庆市被列为《规划纲要》中的主体城市之一。2009年7月,为贯彻落实《规划纲要》推动珠江三角洲地区民政工作改革发展,民政部和广东省人民政府达成了《民政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民政工作改革发展协议》(以下简称《部省协议》),制定了社会组织改革和发展、建立现代社会工作制度等方面的合作内容。在国家政策的背景下,肇庆亦逐步组建和完善了社会工作相关的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并出台了一系列的政府政策。2009年9月民政部正式确立肇庆市德庆县、肇庆市社会福利院、德庆县社会福利院分别为民政部第二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地区和单位。[1]自此,肇庆市的社会工作事业开始萌芽。
肇庆市位于广东省中西部,也处于珠江三角洲的西端,为粤西咽喉之地。肇庆市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其历史沿革可追溯至秦前,文化底蕴深厚,岭南气息浓郁,乃岭南文化、广府文化的发源地和兴盛之地。肇庆市总面积为1.5万平方公里,户籍人口数为422.4万,下辖2区(端州区、鼎湖区)、4县(广宁县、怀集县、封开县、德庆县),并代管高要、四会2个县级市。肇庆市辖区面积大、区域特点差异大,因此近年来基于不同区域的特点开展了城区的居家养老服务和农村地区的农村社会工作等社会工作服务试点工作。
为全面反映肇庆市社会工作的发展,本报告将从政府部门和行业架构、社会工作相关政策、社会工作服务的探索和试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概括,并最后提出稳步推进肇庆市社会工作发展的建议。
一 肇庆市社会工作发展的基础
2009年,肇庆市民政局根据《规划纲要》和《中共肇庆市委、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实施意见》(肇发〔2009〕12号)的精神制定了相应的民政工作实施方案,其中包括创新社会管理、社会组织发展、社区志愿服务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次年7月,肇庆市政府又印发了《肇庆市履行〈民政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民政工作改革发展协议〉实施方案(2010~2020年)的通知》(肇府办函〔2010〕113号)(以下简称《部省协议实施方案》)。《部省协议实施方案》中明确制定了肇庆市在社会组织改革和管理、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和建立现代社会工作制度方面的具体目标和实施措施。国家发改委的《规划纲要》、民政部和广东省政府的《部省协议》以及肇庆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是推动肇庆市社会工作发展的基础。以此为基础,肇庆市逐步组建了相应的政府部门和出台了一系列社会工作的政策。
(一)社会工作相关部门和行业架构逐步完善
1.政府职能部门完善,为统筹全市工作奠定基础
2010年3月,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肇庆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肇府办〔2010〕22号),重新调整和设立了肇庆市民政局。市民政局承担以下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同时,根据《通知》,市民政局下设办公室(挂社会工作科牌子),职责包括:会同有关方面按规定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承担社会工作师登记注册管理工作,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有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至2013年8月,肇庆市民政局重新调整了内设机构,把社会工作科从办公室独立出来成立独立业务职能科室,同时设立肇庆市社会组织管理局为市民政局直属行政单位。其中,市民政局社会工作科[2]主要职责包括: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制定出台肇庆市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和配套制度;组织实施肇庆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工程项目;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培养和使用;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和激励工作;加强民政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社工类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承担社会工作师登记注册管理工作;加强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等。肇庆市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全市社会团体及其分支(代表)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地市级异地商会的登记和管理等。笔者认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