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4年06月 |
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了满足自身消耗和公共服务的需要利用财政资金或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就是指政府将原来由政府直接举办的、提供的服务交由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来完成,并对其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支付费用。政府公共服务外包就是政府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到公共服务的供给中来,政府以合同的方式将某些公共服务委托给私人部门或非政府组织,由私人部门或非政府组织在承包期内有效提供。政府公共服务外包是政府购买的一个重要部分。
一 政府服务外包研究综述
政府服务外包引入私人承包商提供公共服务,包括IT外包、BPO外包、政府后勤管理外包、人力资源管理外包和呼叫中心外包。公共服务外包是政府从外部购买产品和服务的行为,本质上是把竞争和其他私人部门制度安排引入公共服务部门,形成一种公私混合的公共服务治理机制(OECD,1996)。萨瓦斯总结了政府公共服务外包的实施过程:①确定外包的服务;②可行性研究;③准备招标合同;④发布招标公告;⑤选择服务承包商;⑥监测评估和促进合同的履行。
秦志龙(2007)认为,政府部门将IT业务外包可以实现政府和企业的双赢。在信息化方面,政府同样存在着同企业一样的问题,如信息技术过于复杂化、技术人员专业化程度不高等。政府信息技术外包作为政府采购的一个重要内容可以有效降低成本,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卢娜(2008)指出,许多国家的电子政务外包已经处于相对成熟阶段,但我国的电子政务外包刚刚起步,仍处于实践阶段。通过借鉴国外电子政务外包的经验,卢娜从营造发展外包环境、完善政府IT治理机制和CIO制度以及引导电子政务外包规范化三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
句华(2012)基于二手数据从对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发展状况的概括性分析中发现,由于影响合同外包成效的因素相当复杂,政府在服务外包的决策和实施当中,缺乏相关操作经验,审慎是最明智的策略。杨桦、刘权(2011)认为,政府服务外包过程中会加剧公共服务非均等,政府监管失效,客观上制约了政府服务外包的发展,因而必须通过明晰公共服务外包的范围,优化监管与评估机制,建立政府担保责任机制来规范政府和承包方的双重风险。
购买服务是政府服务外包中最具典型和代表性的形式(张丽君,2012)。许多学者就政府采购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张丽君通过分析目前我国部分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现状,如上海购买教育服务,北京购买扶老助残服务等地方试点,在总结了各试点取得的积极成效的同时对我国政府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张丽君认为,政府购买服务不仅可以提高公共服务效率而且可以推动服务业的发展,并提出应适时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规模和范围、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的制度体系、运用政府购买服务对专项资金进行市场运作等建议。田园(2012)提出以下建议:①合理划分公共服务外包领域;②建立竞争性模式;③明确政务外包管理规范和发包流程;④完善服务外包监督管理机制;⑤建立公共服务外包的评估机制;⑥通过政府采购重点扶持一批服务外包企业。
本文的研究重点是政府服务外包的微观特点,即信息不对称问题。在外包活动中,政府的行为符合理性经济人假定,就此做一个深入的理论探讨,以期为进一步普遍展开的政府服务外包活动提供理论方法的支持和借鉴,因为服务流程外包与一般商品的政府采购有着内在的结构差异。
二 政府服务外包的信号传递博弈模型
机制设计往往与博弈论紧密相连。如果订立契约的双方处于非对称信息条件下,具有私人隐藏信息的一方需要向另一方发送一个完美信号,有效传递部分信息,对手方根据信号选择自己的行为策略,此类模型被称为信号传递博弈(Signaling Game)。信号博弈一般设有两个对手方,信息占优者为信号发出方,另一方为信号接收方,他们的行动有先后次序。在政府选择外包承包商的模型中,承包商为信号发出方,政府为信号接收方。
政府服务外包将部分业务外包给私营部门,选择诚信好的私营部门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可以有效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成本,反之则会导致外包的失败,带来不良的社会影响。政府作为发包方要选择合适的外包承包商进行公共服务的提供,以期达到外包的效果。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