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4年07月 |
2003~2013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十年,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历经风雨、奋力前行,取得了一系列历史性的成就,深刻地改变了世界的政治经济格局。从中国共产党的十六大到十八大,两届领导集体顺利完成了交接班,开启了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的新征程。
与此同时,我国政府的新闻发言人制度也走过了十年的探索发展之路。2003年春,肆虐的非典疫情重创了我国不完善的公共卫生应急体制,也暴露了政府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权威信息发布“缺位”这一薄弱环节,促使我国加速推进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十年来,新闻发言人制度经历了汶川地震、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等重大历史事件中的辉煌,也遭遇了“甬温线特大铁路交通事故”、“刘铁男事件”等引发的非议和责难,而面对全媒体时代的到来和矛盾冲突日益凸显的国际国内环境,我们必须在已经取得的成就基础上,以更积极的态度总结经验,以更清醒的头脑正视问题,以更深刻的思考去面对下一个十年的机遇与挑战。
一 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十年发展历程
我国各级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的过程往往伴随着一系列重大事件,体现了我国改革进程中“重要工作或者重大事件推动制度变革”的一贯特点。从总体上看,十年的发展历程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即2003~2006年的初步推进期,2007~2011年的制度化建设及快速推进期,2011~2013年的制度反思和深入探索期。[1]
(一)初步推进期(2003~2006年)
2003年抗击非典的中后期,党中央、国务院及时调整了战略部署,从4月初到6月24日,卫生部连续举办了67次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频频出现,及时公布非典疫情进展,有力地扭转了非典初期的被动局面,也成为我国即将全面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重要标志。如果说在此之前,我国的新闻发言人制度是被动起步的话,从抗击非典之后就开始了主动的发展。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国务院各部门、省(区、市)人民政府纷纷建立新闻发布制度,设立新闻发言人。
北京、上海等地走在了新闻发言人制度改革的前列。早在2003年年初,北京市即下发《关于在各委办局、各区县设立新闻发言人规范新闻发布制度的意见》。该意见指出,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北京筹办2008年奥运会,北京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建立权威、规范的新闻发布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以强化北京的对外宣传为重点,逐步建立组织健全、职责分明、管理集中、运转高效的新闻发言人制度,确保新闻发布主动、及时、准确、权威。同年6月,上海市政府决定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由市政府发言人每两周举行一次新闻发布会,介绍市政府最新决策及相关重要工作。
2003年9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办了第一期全国新闻发言人培训班,来自教育部、国家环保总局、卫生部等66个部委的100多名新闻发言人参加了为期5天的培训学习,中央部委层面的新闻发言人队伍雏形初步建立。2003年11月,第二期全国新闻发言人培训班开班,全国各省(区、市)的近80名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官参加培训,培训成为推动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和发展的重要途径。
国新办从2004年底开始,每年都盘点新闻发布工作并公布各地各部门发言人名单和联络方式。2005年,国新办积极指导部分大型国有企业、医院、学校和金融机构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继续完善突发事件新闻发布机制。我国新闻发言人制度呈现从中央向地方推广的态势,逐步建立起了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央各部门、各省(区、市)人民政府三个层次的政府新闻发布机制。从2006年开始,国新办还在10多个部委和地方推行了新闻发言人定时定点自主发布新闻制度,卫生部、公安部和教育部都成为每月定点定时例行召开新闻发布会的部委。
(二)制度化建设及快速推进期(2007~2010年)
2007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对外发布,并于2008年5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的发布实施,意味着政务公开进入法制轨道,及时公布政务信息,已经成为政府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从制度层面来看,新闻发言人制度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组成部分,新闻发言人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一个重要“窗口”。
2008年的汶川地震是对我国政府的救灾能力和新闻发言人制度的一次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