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4年06月 |
一 2013年社会保险事业情况
(一)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创历史新高
2013年,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落实征收工作目标责任制,实现征收任务层级落实到位。规范制度,明确参保流程。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印发《关于个人社会保险统一启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的通告》和《关于规范无效参保处理事宜的通知》。同时加大对用人单位监督检查力度,切实保障在深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险权益,做到“应保尽保”。全年稽核检查用人单位6583家次,涉及员工人数142.58万人次,共追缴社会保险费9502万元。2013年,全市各险种参保总人数达到4470.42万人次,同比增长17.7%,创下历史新高,其中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813.90万人、1157.65万人、987.96万人、930.45万人、580.46万人,同比分别增长2.7%、1.7%、-0.4%、173.2%、8.2%。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各险种参保人数总量和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位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
(二)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一是继续推进各项社保法规政策的出台。草拟《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深圳市失业保险浮动费率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草拟了《深圳经济特区生育保险条例》和《深圳市失业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办法》,并配合做好相关的意见征集、草案修改等工作,已由市法制办报送市政府审议。草拟了《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先行支付暂行管理办法》《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结算办法》等政策,目前正在审议中。
二是积极开展多维度的社保立体宣传。通过编印宣传册(海报)、深入企业、设立咨询会、在电台做节目、发布微博等方式,全面宣传各种社保新政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同时组织工作人员深入企业、社区等进行社保政策的宣传。全年共印刷宣传资料(海报、折页、宣传册)260万份(册),发放人次320万人次。全年组织新闻通气会16场,各类媒体刊登消息400余篇次,接受采访200余人次,发布微博近80条,回复微博提问近400条,参加各类电台、网络直播互动节目近10次。
三是加强依法行政。2013年,共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650件,其中行政复议案件285件,162件已判决,维持率为99.3%;一审案件209件,170件已判决,维持率为88.9%;二审案件156件,128件已判决,案件维持率为90.7%。处理依法申请公开70件,答复政府在线、直通车咨询投诉521件,做到了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
(三)便民利民服务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一是创新评估手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评价。自2013年1月起,引入第三方监督机构对全市各分局、管理站的办公环境、文明服务规则、首问负责制执行情况、工作人员遵章守纪等进行了调查评估,并组织各单位召开座谈会,对监督评估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在全局所有业务窗口安装了435台服务评价器,安装率达100%。同时探索开展工作量统计及人员考核评优制度的研究工作,以促进服务质量的改进和提高。
二是增设自助服务终端机,延伸自助服务进社区。全年社保各分局及管理站增设近200台新的自助服务终端机,参保人只要凭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读卡、参保单位凭网上申报密码即可自助办理养老、医疗、失业保险、查询、打印社保清单5大类13项社保业务。同时,率先在罗湖区开展社保自助服务终端进社区活动。
三是创新失业保险金申领经办新模式。一方面积极开展以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为主要业务平台的失业登记与失业保险金申领“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目前全市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网点由原来约10个增加到近100个,增加了近10倍。另一方面创新经办模式,积极探索与银行合作的经办方式。市社保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分行4家银行签订了深圳市失业保险金申领业务受理委托协议。自2014年1月2日起,参保人可在全市139个邮政金融网点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目前,农行深圳分行、工行深圳分行、建行深圳分行正在开展银行失业保险金联网系统测试工作。届时,符合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可在全市500多个金融网点申领失业保险金,为提前应对2014年失业保险金申领人数“新高峰”的到来,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四是优化管理,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