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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外资及港澳台资大型企业劳动关系调研与思考

    作者:赖粤文 出版时间:2014年06月
    摘要:

    为深入了解大型外资及港澳台资企业的劳动关系情况,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全市7家万人以上大型企业开展了调研。经过调研,大型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情况较好,规章制度比较健全,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同时也发现大型企业在劳动关系和用工管理方面,面临新生代职工管理难度较大、大型企业周边资源配置有待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成本逐年增加等问题。调研建议进一步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人文关怀,进一步引导企业规范用工管理和职工理性维权,进一步改善企业周边配套设施,继续鼓励企业开展转型升级工作,实现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伴随着深圳经济的高速发展,深圳外资及港澳台资大型企业的劳动关系也凸显复杂化、多样化,新情况与新问题不断涌现,为深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为了深入了解掌握大型企业劳动关系现状,2013年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对深圳市7家外资及港澳台资大型企业开展调研,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创新思路与路径。

    一 大型企业调研的基本情况

    2013年深圳外资及港澳台资大型企业的调研范围,主要设定为职工人数在1万人及以上企业(以下简称大型企业)。根据上述条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前往富泰华工业(深圳)有限公司、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业成光电(深圳)有限公司、伯恩光学(深圳)有限公司、丽晶维珍妮内衣(深圳)有限公司、华生电机(广东)有限公司等7家大型企业开展调研。

    7家大型企业共有员工308025人,其中外来务工人员有302697人,占全部员工的98.2%。7家大型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情况较好,有较完善的工资分配制度、培训制度、奖惩制度、保险福利、安全生产等规章制度,企业能按法律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在调研的7家企业中,富士康集团下属企业有3家,分别是富泰华工业(深圳)有限公司、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和业成光电(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士康)。富士康合计员工人数为233099人,占全市7家大型企业员工总数的75.7%。由于富士康企业占本次调研员工数量居多,且具有代表性,以下详细介绍富士康企业的有关情况。

    富士康是台湾鸿海精密工业股份公司在大陆投资兴建的大型制造企业集团,主要从事计算机、通信、消费电子等3C产品研发制造,是全球最大的电子产业专业制造服务商。长期以来,企业坚持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员工入职后即与企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建立工资增长机制。近年来企业加大了调整工资水平的力度,2013年企业普通一线员工月工资收入均在3000~3500元,基层管理人员月均工资收入约5000元。企业制定《富士康科技集团员级人员岗位分类、资位及薪资核定管理办法》《员工手册》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福利政策。建立诉求热线、信箱、邮箱、网站、接待日等制度,积极拓宽信息渠道,广泛听取员工各项诉求。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配备劳动争议调解员,及时化解各类矛盾,有力地推进了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健康发展。

    二 各级政府为大型企业及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优质服务

    一直以来,深圳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为本,高度重视和大力关爱外来务工人员,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各级政府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关爱外来务工人员工作,努力维护好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营造良好的用工环境。

    (一)完善外来务工人员就业服务工作

    一是开展“春风行动”,积极帮助来深务工人员就业。2013年市、区两级人力资源部门共举办679场免费招聘会活动,进场企业总计超过3.8万余家,提供岗位89.9万个。在免费招聘会上,采取多种形式为外来务工人员免费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就业信息的“四免”服务。开展生活常识、劳动保障法规和交通安全的培训教育。二是积极帮扶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失业人员。对在深圳市同一用人单位就业并连续参加失业保险满6个月以上的外地务工人员失业的,可以办理失业登记,按规定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其中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且参加失业保险满一年的,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二)积极提高外来务工人员的社保服务水平

    一是建立“低缴费、广覆盖、保基本”的基本医疗保险三档制度,首次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参保范围,规定缴费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55%,企业每月交0.45%,个人交0.1%,既能享受门诊医疗又能保障住院报销。此外,还将深圳在园在校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纳入少儿医保范围。二是工伤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实施《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暂行办法》,极大地提高了企业开展工伤预防工作的积极性,有效地减少了企业的工伤事故。三是深圳已实现了外来务工人员养老、医疗保险关系全国无障碍转移。四是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若干规定》,用人单位的所有职工均纳入失业保险参保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