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4年06月 |
社区社会组织处在社会的最基层,是典型的草根组织。社区社会组织在发展的过程中面临的核心问题是组织资金、活动场地、组织人才、组织能力发展、组织自循环、社会监管等,政府与社区社会组织互动的主要目的要建立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帮助社区社会组织解决发展中的难题。为此,从政府的维度来看,必须依法科学界定政府职能,营造发展环境,完善监督管理体系;从社区社会组织的维度来看,核心是增强自身发展能力。
Community social organization is a peripheral society organizations. Government and community social organizations interact with the core issue of organizational capital,venue,organizational talent,organizational skills development,social and regulatory issues,government and community social organizations to establish a good working partnership dimension,From the government point of view,the Government must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the scientific definition of the functions of the government,to create a development environment,improve the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system;From the dimensions of community social organization,the core is to enhance the self-development ability.
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是当前社会管理创新的着力点和重要突破口,也是社会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重要外部条件,不仅是衡量一个国家和社会自由发达程度的标志,也是社会发展和公民权利的客观需要。培育扶持社区社会组织就是要“发挥好各种社会力量在社会管理中的协同、自治、自律、他律、互律作用,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推动社会和谐发展,保障社会安定有序的合力”[1]。从重塑国家与社会权力关系的角度来讲,社会组织有助于形成“小政府、大社会”的社会管理体制新格局,从而实现“善治”。[2]
社会组织在一定程度上是弥补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产物,是组织无组织利益的产物,能弥补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的大量政府不愿意管、市场又管不着的组织管理空缺,更是社会调控体系对社会变迁做出适应性调整的产物。在分析现代社会结构时,社会组织维度具有第一位的重要性。[3]亨廷顿曾指出,社会组织的数量、规模和运作效率是区分政治发达、不发达的分水岭。政治混乱,社会动荡不安的主要特点就是社团缺乏,组织发展层次低下。[4]卢曼认为在现代社会中,组织在所有的功能系统中都是不可或缺的。我国人口众多而又地域宽广客观上决定了社会组织存在的必然性,尤其是新中国成立后,社会组织的发展曾一度处于停顿,这就决定了社会转型的实质就是将人们重新纳入到组织化的轨道上来。[5]
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建设,社会管理理念的转变直接促进了党和政府对社会组织的重新定位。随着党和国家对社会管理创新的日益重视,社会组织的发展规划也逐渐被纳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党的十七大把社会组织摆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国家“十二五”规划中专章规划“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在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中赋予社会组织相应的角色、任务,阐明了国家意图,明确了政府工作重点。十八大进一步指出,要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在此背景下,社会组织作为社会治理的主体之一,资源环境状况获得重大改善,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已成为政府的重要工作之一。特别是作为社会组织末端的社区社会组织,其职能直接关系着居民的切身利益,回应和满足居民的利益诉求,是社会参与的重要力量。由此可见,社会组织与政府的互动关系是以政府为主导的互动关系。
总之,社会组织是与政府共同治理的重要主体。在推进社会建设的过程中,从政府的维度来看,就需要对社会组织进行培育扶持,同时对社会组织进行监督管理,以促进社会组织健康良性发展,而社会组织要胜任社会治理的重要角色,关键是增强自身的能力建设。基于此,加强社会组织与政府的互动关系研究就显得非常必要。
一 实证研究
社区社会组织是社区居民自己成立的组织,其成员以社区居民为主,以充分满足社区居民的实际需求为目的,以互帮互助、和睦邻里为目的的社会组织形态。具有独立性、自治性、公益性和基层性,是社会组织的基本组成部分,是国家权力和社会力量互动的产物,是基层民主的体现。目前社区社会组织共有六类组织形式:社区文体科教类、社区环境物业类、社区服务福利类、社区医疗计生类、社区治安民调类、社区共建发展类。
2012年10~12月,北京市社会科学院课题组在北京市民政局社团登记处的大力支持下,在北京市16个区县进行抽样调查。内城区随机选取西城区、海淀区,外城区选取丰台区,远郊区县选取延庆县,每个区(县)随机选取2个街道,每个街道随机选取5个社区,最终课题组对按抽样原则选中的200个社会组织负责人和1200户居民进行问卷调查,并在每个街道召开了有区、街道相关负责人、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社区居民参加的座谈会,并对10个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市、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以及街道主管社区社会组织的副主任进行了深度访谈,获取了丰富的调查数据和近10万字的访谈资料。
本次问卷调查、座谈会、深度访谈由北京市民政局和北京市社科院课题小组负责实施,北京博雅海图数据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数据录入,之后,北京社科院课题组对此次调查的所有问卷数据用spss数据分析软件做了认真细致的清理、统计与分析,对访谈资料进行了内容分析处理。本文主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