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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域旅游合作机制研究——以“9+10”区域旅游合作为例
    ——以“9+10”区域旅游合作为例

    作者:安金明 张军 高欣娜 出版时间:2014年07月
    摘要:

    “9+10”区域旅游合作机制经过五年的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了进一步深化合作内容,引导企业积极参与旅游合作,成立了“9+10”区域旅游合作4个联盟:入境旅游联盟,通过联盟组织整合“9+10”区域旅游线路,联合开展海外旅游宣传促销等,推动入境旅游客源的增长;旅游媒体合作联盟,通过联盟机制形成常规化的宣传机制,置换旅游宣传版面,共同宣传“9+10”区域旅游资源、旅游线路及优惠政策等;旅游研究机构合作联盟,通过联盟成员推动区域内旅游学术研究水平的提升,加快理论成果的转化,发挥理论对旅游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旅游投资促进合作联盟,通过联盟实现“9+10”区域旅游项目与资本市场的对接,实现国内外先进管理集团与旅游项目的对接,推动区域内的旅游产业快速发展。通过区域旅游合作联盟积极推动区域旅游合作市场化,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营、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合作机制。

    为促进区域旅游合作,实现共同发展,2008年年初,由北京发起环渤海地区5省市(北京、天津、河北、山东、辽宁)、环北京4省区(山西、内蒙古、河南、陕西)和10个国内热点旅游城市(北京市、上海市、重庆市、哈尔滨市、南京市、杭州市、成都市、西安市、昆明市、桂林市)建立起了“共塑市场、互送客源、同步宣传、异地投诉、联合执法”的旅游合作机制,目标是以提升旅游产品的整体市场竞争力为核心,打破行政区划界线的壁垒,有效整合旅游资源,统筹规划,全力打造区域旅游整体形象,促进区域旅游全面发展。

    一 “9+10”区域旅游合作初步实现多方共赢

    5年来,“9+10”区域旅游合作机制为促进区域旅游合作做出了重要贡献。完善了区域旅游协调工作机制,针对旅游产业发展、旅游规划及旅游项目建设等问题进行交流与探讨;相互拓展旅游市场,整合“9+10”区域优势旅游资源,共同拓展国内外旅游市场,打造旅游品牌;推进旅游市场一体化,在旅游规划、市场、信息和标准化等方面开展合作,形成信息、管理、服务无障碍的一体化大旅游格局;加强旅游监管合作,建立旅游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加强旅游质监和执法部门的信息沟通和执法联动,对重大旅游安全事故提供积极有效的救援和帮助,共同维护旅游市场健康发展。

    四届“9+10”区域旅游合作会议的成功召开也对区域各省区市旅游协调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2008年首届“9+10”区域旅游合作会议上确立区域旅游合作机制,组成了跨区域的旅游协作体,为此后的区域旅游合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2008年第二届“9+10”区域旅游合作会议的召开充分发挥了各省区市的优势,9省区市以及10个热点旅游城市携手应对了全球的金融危机,取得了显著成效;2010年第三届“9+10”区域旅游合作会议围绕“十二五”创新、合作、转型、发展的主题,构建了区域旅游一体化,初步实现了“9+10”区域旅游共同发展与繁荣;2011年第四届区域旅游合作会议通过加强各省区市对旅游资源的有效整合,初步形成了旅游产品、市场、信息、客源和利益共享的机制,有效推动了9省区市以及10个热点旅游城市的交流合作与可持续发展等。在“9+10”旅游部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在落实旅游合作机制、相互拓展旅游市场、推进旅游市场一体化、加强旅游监管合作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区域各省区市受益良多。

    二 “9+10”区域旅游合作机制有待新突破

    5年来,“9+10”区域旅游合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合作偏重于务虚,缺乏实际可操作性的措施

    自2008年以来,“9+10”区域旅游部门签订了一系列框架协议,2008年第一届“9+10”区域旅游合作会议上签订了《环渤海地区五省市区域旅游合作框架协议》《中国主要热点旅游城市旅游业合作框架协议》,2008年年底签订了《双边旅游协作意向书》(北京市与天津市、辽宁省、河北省、河南省、山东省、山西省、陕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分别签署),2010年共同签署了《区域旅游合作太原宣言》。但是,合作主要仍是重形式、重研讨、重宣言、重宣传,不少观念还停留在地区旅游性行政管理层面上,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性的、实实在在的措施和手段,缺乏强有力的区域性协调机构及协调能力。

    (二)合作偏重于政府,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

    区域旅游合作需要政府的努力,但还需要落实到旅游企业的行为上,只有政府的积极性而没有企业的积极性,合作是难以深入持久的。目前,“9+10”区域旅游合作机制企业参与度不高,许多旅游企业对区域合作采取了一种观望的态度,有些旅游企业虽碍于情面或迫于压力参与了区域合作活动,却往往缺乏自身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合作偏重于局部,市场化程度低

    市场实现区域一体化,是区域旅游一体化的前提和关键。当前,“9+10”区域旅游发展,市场通道还不太通畅,缺乏有效的市场化平台和有效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区域旅游合作的障碍。市场障碍限制了要素资源和产品在“9+10”区域内自由流动,削弱了跨行政区域资源与要素整合程度和旅游产品、市场跨行政区域的开发程度。

    (四)合作偏重于自我循环,社会认知度不高

    传媒在旅游业中的影响是不可估量的。旅游是一个承载物质和精神双重属性的产业,和媒体传播有着天然的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