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皮书数据库!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更多>> 课题组动态
更多>> 皮书作者
王伟光
  男,汉族,1950年2月出生,山东海阳人。1967年11月参加工作,197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士研究生学... 详情>>
李 扬
  1951年9月出生,籍贯安徽,1981年、1984年、1989年分别于安徽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学... 详情>>
李培林
  男,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社会... 详情>>

    抓住机遇 深化两岸出版合作

    作者:魏玉山 出版时间:2014年07月
    摘要:充分利用文化产业园区,提高企业实力。近几年来,为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大陆建立了多种形态的文化产业园区,为入驻的企业提供更加便捷、更加优惠的服务,这些园区包括出版、印刷、数字出版、动漫、音乐、物流等多个领域,遍布在各地。

    自2012年7月第八届两岸经贸论坛召开以来,在两岸出版界的共同努力下,两岸出版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扩大,取得了许多新进展、新成果。2013年以来,新一届政府促进两岸合作的新政不断推出,其中许多方面与出版交流合作直接相关,为两岸出版合作带来新的机遇,也必将为两岸出版交流与合作开辟新天地。

    一 一年来两岸出版合作的成就回顾

    一年来两岸出版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深化,在两岸出版人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系列突破性的进展,可以用“三个第一、一个新高”来概括。

    第一个两岸合资的出版公司在大陆成立[1]。2013年3月,由台湾的城邦媒体控股集团和大陆的福建海峡出版发行集团共同投资成立的海峡书局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成立。3月24日,海峡书局在台北、福州同时挂牌,标志着两岸出版合作进入一个新阶段。海峡书局股份有限公司是大陆第一家获得网络出版许可及加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台商投资企业。书局以纸本图书编辑出版为基础,同时发展数字出版,实现全媒体出版,以开拓全球华文市场为目标。

    第一个服务海峡两岸的国家级数字出版基地获得批准、建立[2]。2013年4月,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海峡国家数字出版产业基地在福建建立,这是两岸第一个数字出版基地。基地以福州和厦门数字出版产业为中心,构筑包括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等在内的沿海数字出版产业带,并向平潭综合实验区延伸,设立福州园区、厦门园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等5个产业园区,重点发展数字图书、数字报刊、海峡数据库出版、动漫游戏、移动互联网出版、数字印刷、数字版权等七大业务板块。

    第一套台湾的国学教科书进入大陆学校[3]。2013年秋季,由中华书局从台湾引进并改编的台湾国学教科书《中华文化基础教材》,正式进入大陆,包括北京市第四中学、河北衡水中学、安徽省合肥市第一中学、湖北武汉市第四中学、复旦大学附属中学等在内的几十所著名学校,将该教材纳入选修或必修课程。这是大陆中华书局与台湾康熹文化公司版权合作的结果。

    两岸版权贸易总量创新高。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12年统计[4],大陆引进台湾图书版权1424种,比2011年(1295种)增加129种,输出到台湾的版权1781种,比2011年(1644种)增加137种。2012年两岸图书版权贸易数量达到3205种,创三年以来新高。2012年两岸版权贸易数量占大陆对外版权贸易总量(23683种)的1/7左右。两岸版权贸易数量仅次于中美版权贸易数量。也可以说,台湾是大陆第二大的版权贸易对象。

    二 两岸出版合作面临的新机遇

    两岸出版交流合作的机遇很多,笔者把它概括为三大机遇,即政策性机遇、市场性机遇、技术性机遇。

    2013年6月,习近平主席在会见中国国民党荣誉主席吴伯雄和他率领的中国国民党访问团全体成员时说[5]:今天,两岸关系已站在新的起点上,也面临着重要机遇。我们应该认真总结经验,清醒认识并主动因应形势发展变化,坚定不移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道路,巩固和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基础,推动两岸关系不断取得新的成就。在这一背景下,大陆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促进两岸出版业交流合作的新措施,为两岸出版合作提供了政策性机遇。

    2013年6月,海协会会长陈德铭先生与海基会董事长林中森先生,在上海签署《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根据该《协议》,双方将在100多个服务行业进一步扩大开放,包括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取消股权限制、放宽经营范围和经营地域、下放审批权限及为市场准入提供便利等。为两岸逐步减少或消除双方之间涵盖众多部门的服务贸易限制性措施,促进服务贸易自由化奠定了基础。按照“大陆方面非金融服务部门的开放承诺”,与出版业相关的有如下条款。

    (1)允许台湾服务提供者在大陆设立合资、合作企业,从事出版物和其他印刷品的印刷业务,大陆方投资者应当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2)允许台湾服务提供者在大陆设立合资、合作或独资企业,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的印刷业务。

    (3)台湾服务提供者在大陆设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企业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比照大陆企业实行。

    (4)允许台湾服务提供者在大陆设立合资、合作或独资企业,从事图书的校对、设计、排版等印前工作。

    (5)简化台湾图书进口审批程序,建立台湾图书进口绿色通道。

    (6)对台湾服务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