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4年07月 |
前言
自1987年海峡两岸恢复往来迄今,交流日益频繁与密切。虽亟须促进、改进与精进之处仍多,但回首来时路,27年中所不断累积的、与两岸民众福祉有关的各项成就,是包括产官学研界、广大民间组织与有识之士在内的无数人与机构,用岁月、汗水与智慧所换取而来的结果,不仅得来不易且属于两岸全民所共享与共有。
回顾两岸过去这段交流历程,乃以台湾“老兵返乡运动”的亲情召唤为触媒,继而在持续的文化交流中梳理本即一体的历史脉络,从工商活动里开展互利互惠的经济成果。最近十多年以来,结合文化内涵与商业操作的文化产业、文化创意产业课题,成为两岸热衷追求的经济与文化发展目标。新的市场领域、经营理念、营运模式、产品与服务,以及新出台的鼓励政策与配套法规等不断推陈出新,令人目不暇接,呈现一副欣欣向荣的景象。
笔者多年来从事两岸文化交流工作,长期参与及观察两岸文化产业发展与学术活动(特别是对于大陆地区),特以实务角度将所见所思写成本文,希望对有志于两岸文化产业工作者、有志于中华文化发扬者有些促进思考的作用。
一 文化与文化产业
在两岸文化交流工作中听过许多对于“文化”一词的诠释,自然是各有侧重,莫衷一是。经由不断思考,笔者以为,“文化是人类文明长期累积的结果”这句言简意赅的话,很能传达文化的形成与意义。能称得上文明者,已经是人类生活与生命实证千百年才能去芜存精所累积而成的优质内容部分;而能以文化为名,又得累积人类文明多少时间与内容后才能成就?文化——何其平凡,又何其不凡!文化从人而来,与人的关系极为密切,自然呈现在不同地区的人群生活与生命的特质与特征。因而,文化的特质与特征,是一个民族文化、地域文化的生活印记与生命密码,是独树一帜的识别符号,在全球各地分别呈现多样性文化的丰富样貌。
近年来,两岸都在谈的文化产业,吾人可以视其为在经济蓬勃发展、社会普遍富裕后,社文界、产经界与其他领域所必然关注的一个发展走向。此一方面固然是源自对西方发达地区与国家发展经验的观察与吸收;另一方面则是感受到自身社会在经济迅速发展后,对于文化相关产品与服务有所需求或预期需求的产生有以致之。
如同对于文化的多元诠释一般,各界对于文化产业的解释也是各有巧妙。经由吸收、思考与归纳,笔者的看法是:“文化产业乃以‘文化内容’经由‘智慧加工’,可以产出‘经济产值’的部分;并且以文化传播为手段,传递文化讯息,彰显文化感染效应。”
其中前段乃常见的“文化/价值”“创意/加值”“产业/产值”的三段论法,说明的是从文化内容、加工、营销到市场的关系。后段则是笔者认为最为重要的部分,也就是文化产业如果要从各产业类别中单独的挑出、有意义的成立,就必须深刻关注其是否承载适当的“文化讯息含量”(内容),是否具有较大的“文化传播力量”(传递),是否形成较大的“文化感染力量”(效应)。如果仅以文化内容与内涵作为产品与服务的构想源头,而没有置入“三量”的思考与行动,所谓的文化产业便与一般产业无异,要特别以文化为名提出,便显得多余并失去意义。
此外,实务界也有“文化产业”或“文化创意产业”之辨,笔者以为,“创意”是创新的点子,可以是发明,也可以是改良;可以施行于产品,也可以展现于服务。创意是各行各业在适应市场、发展市场、创造市场时本应具有的“积极寻求有意义改变”的精神。“产业创新”是现代经济活动中最为重要的竞争法则之一,因此将文化产业特别冠以“创意”二字,实在有些多余。这就如同我们不必将汽车工业、通信产业的不断创新称为“汽车创意产业”、“通信创意产业”的意思一样。
二 常见的文化产业发展话题与问题
1.不能为文化产业而文化产业
固然有些文化内容有发展产业经济的机会,但如一味地将文化产业视为流行或不断追逐将文化内容转化为产值的作为,生怕没有和文化产业搭上边、没有产出产值便显得落伍、没有绩效,到了最后,变成了为文化产业而文化产业,则不仅将逐渐失去文化的精神与内涵,也将离真正的文化产业越来越远。例如有些公办演艺馆所在其所保留的年度若干自营时段里汲汲推出市场性节目,结果不仅与民争利,更将失去公办馆所经营的客观性与公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