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14年07月 |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深圳经济特区经济飞速发展,可支配财力持续增强,居民收入水平、消费水平稳步提高;与此同时,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就业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发展却相对滞后。突出表现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缺乏系统设计、基本公共服务总供给规模总体不足、供给结构不尽合理,多元化供给机制仍不完善等方面。要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应充分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科学制定基本公共服务中长期规划,从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社会事业发展、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一体化等方面着力,不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和均等化程度。
一 深圳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现状研究
近年来,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提出了“来了就是深圳人”的理念,以特区一体化建设和推行居住证制度为抓手,着力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在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和均等化程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明确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涉及深圳地方事权的服务共9个大项、65个小项已全部实施,此外深圳还自行实施了9项基本公共服务(见表1)。
表1 深圳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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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方面,也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如在公共教育领域,重点解决来深建设者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难问题;在医疗卫生领域,重点降低实有人口基本医疗费用,普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在文化体育领域,大力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提升城市软实力;在公共交通领域,着力打造民生公交,降低市民的出行成本;在生活保障领域,加大资源投入力度,重点向非户籍困难群体倾斜,保障“底线民生”;在住房保障领域,逐步扩大保障范围,构建“分层次、多渠道、广覆盖”的住房保障体系;在就业保障领域,延伸公共就业服务,实现各类劳动者和谐就业。
从基本公共服务的覆盖群体和覆盖水平上看,截至2013年末,国家规定的65项基本公共服务,深圳实现户籍与非户籍人口均等化的项目有40项,占全部项目的62%,未实现全市常住人口全覆盖的项目有25项,占全部项目的38%(见图1和表2)。
图1 深圳基本公共服务覆盖结构
表2 深圳未实现全覆盖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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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基本公共服务的服务标准上看,深圳已经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在绝大多数服务项目上已经提前达到了2015年国家标准。在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总体水平上,深圳已经位居全国前列。“十二五”期间,深圳将进一步提高服务保障水平(见表3)。
表3 深圳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覆盖水平及2015年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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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深圳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来看,深圳在构建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特别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缺乏整体设计
长期以来,学界关于基本公共服务的内涵和范围界定并不一致,并且在实践操作中,基本公共服务的内容和覆盖范围也是因时而异、因地而异的。作为深圳市政府的服务民生的一项基本职能,基本公共服务根据业务分工,散落在政府各个职能部门,与政府部门提供的其他公共服务一并实施,分散运作、各自为政,缺乏统一的制度安排和系统设计。调研发现,各部门在基本公共服务的定义、内容、边界与服务标准上还存在着模糊认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和服务效能的提升。虽然2011年市政府发布了《深圳市社会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但从推进社会事业发展的角度出发,开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与构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和要求还存在着很大差距。
(二)基本公共服务总供给规模仍显不足
2012年,深圳市常住人口约1055万人,实际管理服务人口超过1500万人,人口密度全国第一,远超北京、上海等城市,人口总量已趋于城市承载极限,基本公共服务总供给仍显不足,主要指标的人均水平不仅与北京、上海、广州等国内主要城市相比差距明显,部分指标甚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如2011年,深圳市每千人拥有病床数仅2.56张,低于全国2011年3.56张的平均水平,还不到北京、上海、广州的一半;每千人拥有医生数2.19人,远低于北京、上海、广州。与香港、新加坡等世界先进国家和地区相比差距更加明显,如香港、新加坡对医疗卫生的投入长期占GDP的3%至5%,教育支出占GDP的5%以上,而深圳市2012年卫生、教育支出分别仅占GDP的0.6%和1.2%。
(三)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结构仍不合理
一方面,原特区外公共服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标准和设施配置水平滞后的状况仍未彻底改观。例如,2012年,原特区外公办基础教育千人学位数43个,相当于原特区内的一半,龙岗区甚至还不到一半;原特区外每千人拥有病床数2.0张,每千人拥有执业医师数1.3人,均仅为原特区内的一半;原特区外城市污水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