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4年07月 |
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争创国家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是深圳教育的主旋律。2009年,国务院批准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首次提出深圳要“争创国家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的改革目标。2010年,深圳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教育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到2020年建成国家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的战略目标。2011年,市委、市政府颁布了《深圳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对“2020年建成国家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做出规划部署。同年,深圳市获国务院批准实施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等三项试点。2012年,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进一步明确“打造教育的深圳质量,做全国教育改革发展的领跑者”的工作目标。2013年,深圳市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试验区”,承担的三项国家教改试点被省政府向教育部推荐为试点转示范项目。目前,深圳市正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以改革为动力,向改革要未来,进一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
一 推进教育综合改革的探索与突破
近年来,深圳市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继续发挥“窗口”和“试验田”作用,先行先试、敢闯敢干,大力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为全国、全省教育改革发展创造新经验、做出新贡献。深圳市先后荣获“全球全民阅读典范城市”、“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城市”、“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等称号。深圳市教育局先后荣获“全国第二届改革创新特别奖”、“全国第三届地方教育制度创新优秀奖”、“广东省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等称号。深圳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也荣获“全国教育督导先进集体”称号。2012年底,在全省率先通过“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督导验收,督导验收组高度评价说:“深圳教育充满生机与活力,教育现代化元素丰富、特征明显,走出了一条教育现代化与城市现代化协调发展的教育改革创新之路,为全省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提供了宝贵经验。”
(一)统筹做好教育改革发展顶层设计
2010~2020年是深圳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从“深圳速度”向“深圳质量”跨越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圳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破解观念与体制难题,争创国家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的关键时期。2010年9月,深圳市委、市政府统筹做好教育改革发展顶层设计,出台了《关于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对2010~2020年深圳教育改革发展做出了明确规定: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做出的部署要率先推进,符合国际惯例和未来发展方向的要积极探索,各项改革要科学规划、系统设计、整体实施。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中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终身教育等五大领域和体制机制、开放合作、资源保障、教师队伍建设、组织领导等五个方面全面推进教育改革,重点抓好“六化”(教育国际化、多元化、均衡化、优质化、全民化、信息化),力争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为国家教育改革发展创造新经验。[1]
2011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又先后制定《深圳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深圳市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以及《学前教育发展行动计划》、《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和发展行动计划》、《教育国际化行动计划》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配套文件,还围绕承担的3项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任务,研究部署全市10项改革和发展实验项目,在管理体制、办学体制、育人模式等方面先行先试。
由于顶层设计明确了教育改革的目标任务和措施路径,一些基础问题、积累问题、瓶颈问题以及观念与制度难题的解决取得突破,较好地解决了全国最大移民城市、最大规模非户籍人口子女受教育问题,高等教育改革创新也取得显著成效。深圳的做法和经验得到国家教改办的充分肯定,先后在2012年、2013年编印的《教育体制改革简报》和出版的教育改革丛书中予以专题介绍。深圳市教育局在教育部《教育规划纲要》实施一周年座谈会上也做了典型发言。
(二)统筹推进特区教育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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