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14年07月 |
服务业是指生产和销售服务产品的经济活动或经济行为,服务产品与其他产业产品相比,具有非实物性、不可储存性、不易分割性、生产与消费同时性等特征。人力资源服务业则是指围绕人力资源配置、管理、开发提供相关服务的生产性服务行业,是现代服务业中的新兴重要门类和最具活力的行业之一,其发展程度直接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近年来,深圳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顺利,多层次、多元化的服务体系初步形成,服务功能逐步完善,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市场管理日趋加强,在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和就业优先战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要看到,深圳市人力资源服务业也存在整体实力不强、行业规模偏小、国际竞争力较弱、市场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等问题,难以满足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
为尽快改变深圳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滞后于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现状,加快发展深圳市人力资源服务业,我们以总结探索深圳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为主题,经过对国内相关重要文件、国内外相关经验资料或信息材料的检阅与分析,并先后专门赴市人力资源服务协会及有关服务机构、市内各区、省内有关市、国内有关省市、香港特别行政区等地实地考察或座谈调查等,最终形成了本研究报告。
一 国家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相关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2003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才工作的决定》提出,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应进行体制改革,要按照“市场经营和公共服务分开”的改革方向推动脱钩改制。2007年3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首次将人才服务业作为服务业中的一个重要门类,强调要“发展人才服务业,完善人才资源配置体系,扶持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服务机构”,“鼓励各类就业服务机构发展”,这就明确了人力资源服务业作为现代服务业重要门类的发展方向和全面融入国民经济总体格局的发展任务,使人力资源服务业开始迈入重要的战略机遇期。2007年11月,党的十七大报告特别提出了要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2010年5月,党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大力发展人才服务业”,“在建立统一规范、更加开放的人力资源市场的基础上,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才市场。健全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国际化的人才市场服务体系。积极培育专业化人才服务机构”。同年召开的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又继续提出了要建立完善、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
“十一五”期间,国务院还适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送了相关法律草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等四部法律颁行后,国务院按程序制定和修改了相关行政法规,进一步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构建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2011年颁布的国家“十二五”规划,明确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归入现代服务业中的生产性服务业和商务服务业,并提出要“规范发展人事代理、人才推荐、人员培训、劳务派遣等人力资源服务”,“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健全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这是国家性文件第一次非常明确对“人力资源服务业”进行定性描述,也是对该行业的进一步肯定。
2012年12月国务院颁布《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国发〔2012〕62号),确定了“十二五”时期服务业发展重点任务,第一条就是要加快发展金融、交通运输、科技、商务、人力资源、工程咨询、节能环保等生产性服务业,其中对“人力资源服务业”提出“以产业引导、政策扶持和环境营造为重点,推进人力资源服务创新,鼓励差异化发展,大力开发能够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群体需求的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产品。规范发展人事代理、人才推荐、人员培训、劳务派遣等人力资源服务,鼓励发展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力资源管理咨询、高级人才寻访、网络招聘等新型服务业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发展行业性、专业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设产业人才信息平台。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群,探索建立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推进行业集聚发展。实施人力资源服务品牌推进战略。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