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4年07月 |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工作从试点实施到蓬勃发展,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数量显著增加。然而,社会工作服务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不够,社会工作者流失情况比较严重,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不平衡、不完善的问题开始凸显。本文主要研究和总结深圳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监管中出现的问题与经验。
2007~2013年,我国在社会工作教育、社会工作相关法规等社会工作体系的建设上均有了很大进步。我国部分地区在中央的大政方针指导下,不断创新和发展监控体系,已初步形成各具特色的地方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监控体系,其中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的建设情况较为引人注目。
一 深圳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监控体系概况
在改革开放前沿的深圳,伴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一系列社会问题在悄然凸显,社会治安、城市管理、人口管理、社会建设方面存在大量问题。为了尽最大力量预防和解决这些社会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增进社会和谐,深圳市委、市政府在2007年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1+7”文件),该文件明确了深圳市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指明了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发展方向,为整个深圳市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建设提供了一个制度框架。
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1+7”文件出台后,深圳的社会工作行业从业人员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数量一直呈递增趋势。2007年,深圳的社会工作行业从业人员只有约31名,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只有区区的9家。至2008年,深圳市社工行业从业人员数量已经达到540名,涨幅达到惊人的17.5倍,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数量也达到14家。至2013年,深圳市的社会工作行业从业人数约3700人,比起2007年,涨幅达到118倍,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数量达到96家,比起2007年,涨幅达到10倍。已经初步构建了“党委领导、政府推动、部门协同、民间运作、社会参与”的社会工作体系。
从深圳市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行业从业人数增长趋势中可以看出,2007~2013年,深圳市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行业从业人数不断在增加,增长的趋势是先快后慢,逐步放缓。深圳市社会工作服务机构2008~2009年、2011~2012年增长幅度最为显著,分别达到143%和62%,其他年份的涨幅比较平缓;深圳市社会工作者数量2007~2008年、2010~2011年涨幅几乎均达到100%,其他年份涨幅较为平缓。
随着深圳市社会工作者队伍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逐步壮大,深圳市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监控体系也逐步确立起来。这个体系的第一个层面是通过政策文件来规范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深圳市民政局先后下发《深圳市社工机构行为规范指引》、《深圳市社区服务中心运营与评估标准》、《2011年度深圳市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绩效评估实施办法》等,这些政策文件对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成立、运营、实施、评估等各个方面进行了规范,体现了政府的监控职能;第二个层面是通过社会工作行业的自律来规范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深圳市社会工作行业的自律主要靠社会工作者协会和各个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自1992年成立以来,先后出台了《深圳市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聘请顾问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章程》、《深圳市社会工作行业投诉处理规范》等制度性文件,在社会工作行业内形成了工作规范,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行业自律;第三个层面是通过透明开放的运营和财务状况报告来寻求公众的监控,从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编印的《深圳社会工作发展报告》和各个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年度发展报告中均可以看到深圳市社会工作上一年度的工作成效、出现的问题和未来的发展规划,通过这份报告,公众还可以进一步了解深圳市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也实行了对深圳市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监控;第四个层面是由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接受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民众的投诉,通过这种方式,进一步规范了社会工作行业的秩序,强化了社会工作行业的自律;第五个层面是由市民政局和各区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社会工作岗位服务绩效评估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绩效评估,2011年,第三方委托机构对1028个社会工作岗位服务和42个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进行了绩效评估,岗位服务评估的范围包括岗位管理、服务实施、服务水平、服务推广、发展空间、各方支持、影响力度和受认可度等方面,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评估包括了机构组织基础、财务运营、内部治理、外部关系、服务管理、服务产出有效投诉、信息真实、社区服务中心运营状况及对主管部门工作的响应度等方面。经过这些评估,深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