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4年07月 |
“城镇社区建设与居民自治”问卷调查将受访者的“单位”分为五大类:第一类是“国家机关”;第二类是“国有企事业单位”(简称“国营单位”);第三类是“民营私营合资单位”(简称“民营单位”);第四类是“基层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简称“组织社团”);第五类是“其他性质单位”。调查中有29名被试的单位信息缺失,在有单位信息的1814份数据中,国家机关被试88人,占4.85%;国营单位被试509人,占28.06%;民营单位被试281人,占15.49%;组织社团被试151人,占8.32%;其他性质单位被试785人,占43.27%。根据问卷调查的数据,可以比较不同单位被试的城镇社区建设和居民自治参与状况。
一 不同单位被试的居民自治参与客观状况
调查结果显示,国家机关被试的居民自治参与客观状况的总体得分在0.50~9.00之间,均值为5.14,标准差为2.32。具体到居民自治参与客观状况的五个维度,国家机关被试的“居民自治重要性认知”得分在0~1.00分之间,均值为0.47,标准差为0.32;“权利与途径认知”得分在0~1.00分之间,均值为0.45,标准差为0.38;“居民自治内容认知”得分在0~2.50分之间,均值为1.20,标准差为0.68;“居民自治程序认知”得分在0~1.50分之间,均值为0.98,标准差为0.40;“居民自治参与”得分在0~4.00分之间,均值为2.06,标准差为1.64。
调查结果显示,国营单位被试的居民自治参与客观状况的总体得分在0.50~10.00之间,均值为5.14,标准差为2.33。具体到居民自治参与客观状况的五个维度,国营单位被试的“居民自治重要性认知”得分在0~1.00分之间,均值为0.45,标准差为0.33;“权利与途径认知”得分在0~1.00分之间,均值为0.47,标准差为0.35;“居民自治内容认知”得分在0~2.50分之间,均值为1.26,标准差为0.69;“居民自治程序认知”得分在0~1.50分之间,均值为0.99,标准差为0.38;“居民自治参与”得分在0~4.00分之间,均值为1.96,标准差为1.61。
调查结果显示,民营单位被试的居民自治参与客观状况的总体得分在1.00~10.00之间,均值为4.64,标准差为2.13。具体到居民自治参与客观状况的五个维度,民营单位被试的“居民自治重要性认知”得分在0~1.00分之间,均值为0.48,标准差为0.35;“权利与途径认知”得分在0~1.00分之间,均值为0.45,标准差为0.35;“居民自治内容认知”得分在0~2.50分之间,均值为1.25,标准差为0.65;“居民自治程序认知”得分在0~1.50分之间,均值为0.95,标准差为0.38;“居民自治参与”得分在0~4.00分之间,均值为1.52,标准差为1.53。
调查结果显示,组织社团被试的居民自治参与客观状况的总体得分在1.50~10.00之间,均值为6.81,标准差为1.98。具体到居民自治参与客观状况的五个维度,组织社团被试的“居民自治重要性认知”得分在0~1.00分之间,均值为0.62,标准差为0.32;“权利与途径认知”得分在0~1.00分之间,均值为0.43,标准差为0.34;“居民自治内容认知”得分在0~2.50分之间,均值为1.57,标准差为0.68;“居民自治程序认知”得分在0~1.50分之间,均值为1.01,标准差为0.40;“居民自治参与”得分在0~4.00分之间,均值为3.18,标准差为1.24。
调查结果显示,其他性质单位被试的居民自治参与客观状况的总体得分在0.50~10.00之间,均值为5.00,标准差为2.23。具体到居民自治参与客观状况的五个维度,其他性质单位被试的“居民自治重要性认知”得分在0~1.00分之间,均值为0.48,标准差为0.34;“权利与途径认知”得分在0~1.00分之间,均值为0.44,标准差为0.35;“居民自治内容认知”得分在0~2.50分之间,均值为1.27,标准差为0.67;“居民自治程序认知”得分在0~1.50分之间,均值为0.94,标准差为0.40;“居民自治参与”得分在0~4.00分之间,均值为1.86,标准差为1.54(见表1)。
表1 不同单位被试居民自治参与客观状况得分的描述统计结果
续表
对不同单位被试的居民自治参与客观状况差异性进行检验(见表2),可以发现除“权利与途径认知”(F=0.802,p=0.524)和“居民自治程序认知”(F=1.975,p=0.096)两个维度外,不同单位被试在居民自治参与客观状况总分和其他三个维度上均存在显著差异。
表2 不同单位被试居民自治参与客观状况得分的方差分析结果
在居民自治参与客观状况总分上,不同单位被试之间差异显著,F=24.658,p<0.001,组织社团被试(M=6.81,SD=1.98)的总分显著高于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