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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同收入居民的城镇社区建设和居民自治参与比较

    作者:史卫民 出版时间:2014年07月
    摘要:在“城镇社区建设与居民自治”问卷调查中,项目组参照2013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年均收入26955元,月均2247元),将被试的月可支配平均收入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1500元及以下,对应“低收入”;第二类是1501~3500元,对应“中等收入”;第三类是3501元及以上,对应“高收入”。调查中有10名被试的收入信息缺失,在有收入信息的1833份数据中,按月可支配平均收入划定的标准,低收入(1500元及以下)被试970人,占52。92%;中等收入(1501~3500元)被试727人,占39。66%;高收入(3501元及以上)被试136人,占7。42%。根据问卷调查的数据,可以比较不同收入被试的城镇社区建设和居民自治参与状况。

    在“城镇社区建设与居民自治”问卷调查中,项目组参照2013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年均收入26955元,月均2247元),将被试的月可支配平均收入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1500元及以下,对应“低收入”;第二类是1501~3500元,对应“中等收入”;第三类是3501元及以上,对应“高收入”。调查中有10名被试的收入信息缺失,在有收入信息的1833份数据中,按月可支配平均收入划定的标准,低收入(1500元及以下)被试970人,占52.92%;中等收入(1501~3500元)被试727人,占39.66%;高收入(3501元及以上)被试136人,占7.42%。根据问卷调查的数据,可以比较不同收入被试的城镇社区建设和居民自治参与状况。

    一 不同收入被试的居民自治参与客观状况

    调查结果显示,低收入被试的居民自治参与客观状况的总体得分在0.50~10.00之间,均值为5.26,标准差为2.28。具体到居民自治参与客观状况的五个维度,低收入被试的“居民自治重要性认知”得分在0~1.00分之间,均值为0.51,标准差为0.34;“权利与途径认知”得分在0~1.00分之间,均值为0.43,标准差为0.35;“居民自治内容认知”得分在0~2.50分之间,均值为1.33,标准差为0.69;“居民自治程序认知”得分在0~1.50分之间,均值为0.93,标准差为0.39;“居民自治参与”得分在0~4.00分之间,均值为2.06,标准差为1.56。

    调查结果显示,中等收入被试的居民自治参与客观状况的总体得分在0.50~10.00之间,均值为5.15,标准差为2.29。具体到居民自治参与客观状况的五个维度,中等收入被试的“居民自治重要性认知”得分在0~1.00分之间,均值为0.47,标准差为0.34;“权利与途径认知”得分在0~1.00分之间,均值为0.47,标准差为0.35;“居民自治内容认知”得分在0~2.50分之间,均值为1.25,标准差为0.67;“居民自治程序认知”得分在0~1.50分之间,均值为0.99,标准差为0.39;“居民自治参与”得分在0~4.00分之间,均值为1.95,标准差为1.61。

    调查结果显示,高收入被试的居民自治参与客观状况的总体得分在0.50~9.50之间,均值为4.20,标准差为2.04。具体到居民自治参与客观状况的五个维度,高收入被试的“居民自治重要性认知”得分在0~1.00分之间,均值为0.42,标准差为0.32;“权利与途径认知”得分在0~1.00分之间,均值为0.48,标准差为0.37;“居民自治内容认知”得分在0~2.50分之间,均值为1.12,标准差为0.61;“居民自治程序认知”得分在0~1.50分之间,均值为1.01,标准差为0.38;“居民自治参与”得分在0~4.00分之间,均值为1.18,标准差为1.48(见表1和图1)。

    表1 不同收入被试居民自治参与客观状况得分的描述统计结果

    续表

    图1 不同收入被试的居民自治参与客观状况总分比较

    对不同收入被试的居民自治参与客观状况上的差异进行检验(见表2、表3),方差分析的结果显示,不同收入被试的自治参与客观状况总分之间差异显著,F=12.910,p<0.001,高收入被试(M=4.20,SD=2.04)的得分显著低于中等收入被试(M=5.15,SD=2.29)和低收入被试(M=5.26,SD=2.28),低收入被试与中等收入被试之间的得分差异不显著。具体到居民自治参与客观状况的五个维度,在“权利与途径认知”(F=2.830,p=0.059)上,低收入被试、中等收入被试和高收入被试之间的得分差异不显著;在“居民自治重要性认知”上,不同收入被试之间的差异显著,F=5.143,p<0.05,低收入被试(M=0.51,SD=0.34)的得分显著高于中等收入被试(M=0.47,SD=0.34)和高收入被试(M=0.42,SD=0.32),中等收入被试与高收入被试之间的得分差异不显著;在“居民自治内容认知”上,不同收入被试之间的差异显著,F=7.187,p<0.05,低收入被试(M=1.33,SD=0.69)的得分显著高于中等收入被试(M=1.25,SD=0.67)和高收入被试(M=1.12,SD=0.61),中等收入被试的得分显著高于高收入被试;在“居民自治程序认知”上,不同收入被试之间的差异显著,F=6.997,p<0.05,低收入被试(M=0.93,SD=0.39)的得分显著低于中等收入被试(M=0.99,SD=0.39)和高收入被试(M=1.01,SD=0.38),中等收入被试与高收入被试之间的得分差异不显著;在“居民自治参与”上,不同收入被试之间的差异显著,F=18.589,p<0.001,高收入被试(M=1.18,SD=1.48)的得分显著低于中等收入被试(M=1.95,SD=1.61)和低收入被试(M=2.06,SD=1.56),低收入被试与中等收入被试之间的得分差异不显著。

    表2 不同收入被试居民自治参与客观状况得分的方差分析结果

    表2 不同收入被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