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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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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城乡劳动者就业政策体系分析报告

    作者:王飞 出版时间:2014年07月
    摘要:

    就业是民生之本,就业工作不仅具有经济性、政治性,同时还是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政府的就业政策也经历着由计划到市场的过渡,政府作为社会就业政策的制订者担负着促进社会公平就业和解决市场失灵两项职能。通过系统梳理北京市现行就业政策体系,分析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工作面临的形势和问题,初步探索了进一步完善就业政策的实现途径和方法,为实现充分就业和高质量就业目标提供参考。

    Abstract:

    Employment is the fundament of people’s livelihood. Employment work has not only economical and political meaning,but is also the essential part of social construction. It has remarkable social meaning and this has become a cosmopolitan viewpoint. As the revolution of China’s economical system proceeds,the employment policy of the government experiences the course from plan to market. The government,as the employment policy maker of the society plays the functional role of promoting social fair employment and solving the market’s malfuntion. This essay summarizes the current policy employment system of Beijing,analysis the situation and problems that our city’s employment work faces at present and a period of time later,explores the route and methods that further perfects our city’s employment work,and aims to realize abundant and high-quality employment.

    劳动就业是民生之本,就业不仅仅具有经济性、政治性,还具有显著的社会性,这已成为全球范围的共识。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政府的就业政策也经历着由计划到市场的过渡,政府作为社会就业政策的制定者担负着促进社会公平就业和解决市场失灵两项职能。任何一项社会政策都包含着社会价值判断,就业政策社会性的价值体现是“以人为本”,即把全面促进人的职业发展,实现人岗相宜,社会和谐就业作为目标。

    一 北京市就业政策体系基本架构和内容

    2002年以来,为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积极就业战略方针,北京市在总结以往经验做法和结合本市实际工作的基础上,构建了积极就业政策的框架体系。十余年来,随着积极就业政策的不断完善和全面落实,北京市逐步形成了以扩大就业、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为支柱的三大政策支撑体系,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一)扩大就业政策

    经济发展创造就业岗位是解决就业问题的根本途径,但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并不是无条件的正相关关系,能否真正实现扩大就业目标还与产业结构、经济增长方式、劳动者职业能力等因素密切联系。因此,实现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就成为北京市扩大就业的最终目标。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将是否有利于扩大就业作为制定、实施宏观经济政策的基本目标,充分考虑到就业工作的需要,必要时,经济利益要适度让位于扩大就业、减少失业的目标。

    1.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北京市根据首都发展功能定位的总体要求,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大力发展服务贸易、金融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居民生活服务业等门类广泛的各类服务业,发挥服务业就业贡献大的比较优势,以产业结构带动就业结构重大调整,第三产业成为北京市吸纳就业的主力军,全市劳动力就业总量从2010年的1031.6万人增加到2012年的1107.3万人,增长7.3%;三次产业就业人员比重由6∶19.6∶74.4转变为5.2∶19.5∶75.3,更加符合经济产业结构。[1]

    2.实施绿色就业计划

    北京市紧密结合首都经济发展,重点围绕“绿色北京”发展战略,全面实施绿色就业行动计划,结合区域功能定位、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绿色产业,带动绿色就业,创建员工制绿色企业,提升就业质量,帮助农民实现就近就地就业,大力开发绿色就业岗位,以保洁保绿、养山护水、植树造林、生态旅游、绿色产品生产岗位带动就业。

    3.重点扶持小微企业发展

    小型微型企业在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增长、科技创新与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北京市全面落实国家鼓励、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适当放宽小型微型企业登记注册条件,拓展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空间,提高工业土地使用效率,保障小企业创业基地用地,研究解决镇村小型微型企业聚集区用地问题,健全创业服务体系,注重发挥中小企业的比较优势,在推动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中广开就业门路,更多吸纳劳动者就业。

    4.实施鼓励创业政策

    2007年前,创业作为再就业渠道,主要是针对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制定的政策,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战略决策,创业成为带动就业、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的重要举措得以发展。创业带动就业政策主要包括:自谋职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税收减免政策、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等,有效地调动劳动者创业的积极性。“十二五”期间,北京市还将本市个体工商户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提高至20万元,将本市合伙创办小企业的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提高至100万元。将创业培训补贴对象由原来的本市失业人员和农村转移劳动力,扩大到包括本市高校毕业生和复转军人。同时规范了创业培训管理程序,加大了创业扶持力度。初步建立了以区(县)为主体的公共创业指导服务体系,引导社会创业机构参与创业培训,提供创业服务,提升创业成功率。

    (二)促进就业政策

    充分就业是国际劳工公约的基本内容,国际劳工组织1964年通过第122号《就业政策公约》,该公约指出“每一个会员国都应当为了鼓励经济增长和发展、提高生活水平、满足对劳动力的需求以及克服失业与就业不足而宣布和执行一项积极的政策,促进充分的、生产性的和自由选择的就业,并把它作为一个重大的奋斗目标”。[2]党的十六大报告首次提出中国特色的充分就业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