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4年07月 |
一 “丝绸之路经济带”文化遗产旅游发展的战略背景
(一)“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提出与含义
丝绸之路是全人类共同的遗产,丝绸之路沿线区域在大航海时期之前是世界的政治中心。近20年来,欧亚各国交流合作不断深入,面对世界经济发展的区域一体化趋势,“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构想的提出将有力地促进这一区域经贸关系的合作与发展。
1.“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提出
丝绸之路萌芽于先秦时期,正式形成于汉代时期。中原与西方的交通道路在远古时期便实际存在,公元前5世纪前后中国丝绸品已在西方出现。西汉武帝时期,张骞两次受命出使西域,是中国政府对远古交通道路的重新认识和拓展。开辟丝绸之路和经营西域,表明中原地区开始有意识地关注外部世界并延伸本土文化的活动空间。根据中国古代对外发生关系的途径,丝绸之路总体可划分为陆路和海路两条。陆上丝绸之路最初主要指的是西线丝绸之路,后来拓展了东线丝绸之路。西线丝绸之路又分为西北线和西南线,西北线丝绸之路主要包括新北线、中线和南线。海上丝绸之路主要有三条航线,分别是东海起航线、南海起航线和马尼拉外传到美洲的航线。
历史上,丝绸之路沿线的中国西部及中亚的广袤地区曾长期是世界的政治中心,但随着沧海桑田的变化,海上运输业的发达和空中运输业的便捷优势逐渐占据上风,陆路通道不再引人注目,古老的丝绸之路逐渐走向萧条。近20年来,随着中国与中亚各国交流与合作日益活跃,以及上海合作组织的国际影响力和吸引力不断提高,一些古丝绸之路沿线国家也希望能够借中国“快速发展的东风”,搭上上海合作组织这辆多边合作的“快车”,谋发展、图繁荣。2013年9月7日,习近平主席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发表题为“弘扬人民友谊 共创美好未来”的重要演讲,盛赞中哈传统友好,全面阐述中国对中亚国家睦邻友好合作政策,倡议用创新的合作模式,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将其作为一项造福沿途各国人民的大事业。习近平主席希望通过发展“五通”,即加强政策沟通、道路连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民心相通,以点带面,从线到片,逐步形成从中国、中亚到西亚及欧洲的区域大合作,造福于处在该经济带的各国人民。习近平主席的倡议,引起各国的强烈反响,也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好评。2013年9月初,李克强总理在参观中国—东盟博览会展馆时强调“铺就面向东盟的海上丝绸之路,打造带动腹地发展的战略支点”。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形成全方位开放新格局”,进一步明确了“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将成为未来对外开放的重点内容之一。“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建设有利于中国西部经济的发展,有利于中国与欧亚国家之间的交往[1]。
2.“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含义
“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内涵界定建立在区域合作发展的理论基础之上,如增长极、成长三角、交通经济带等概念。增长极理论的中心思想是:经济增长不是在每个区域都均衡地发展,而是主导行业或有竞争力的企业在某个中心地集聚,形成规模效应之后,对周边地区形成有力的辐射作用。成长三角是指相邻区域为了更好发展而形成合作关系,这些区域在文化、经济、可达性等因素上应该具有一致性,这是合作的基础条件,成长三角区域范围的界定以交易成本和规模经济一致为原则。交通经济带是以交通动脉作为发展轴,主要以二、三产业为依托,通过交通轴带动沿线城市物流、信息流的发展。根据上述理论基础,“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含义可以表述为:以丝绸之路沿线陆路和空中交通线路为发展轴,以交通动脉沿线的大中城市为中心地,以域内贸易和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优化配置为动力,以区域经济一体化安排为手段,以实现快速增长和关联带动作用为目的,以中国、中亚五国以及俄罗斯为核心区域的跨国带状经济合作区[2]。
(二)“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区域合作原则与模式
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应该充分分析各国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合作发展原则,在宏观长远战略目标的指导下制定各阶段的战术目标,逐步实现区域内各个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1.“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区域合作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