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14年08月 |
2009年以后,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性措施,如《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部关于深化国有文艺演出院团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2009)、《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部关于加快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的通知》(2011)、文化部关于印发《演出经纪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2012)、《关于支持转企改制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文政法发〔2013〕第28号)等,这些政策文件对文艺演出团体改革方向、规范演出市场、拓宽演出业融资渠道以及民间资本进入演出行业等作出了创新性规定。特别是2009年《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颁布后,放宽了国内演出行业的准入门槛,大量社会资本和社会人才进入演出行业,带来市场结构的优化及产业化程度的提高,广州在演出场馆投资营运、跨地区演艺院线联盟、演出机构市场营销与大型演唱会票务网络等领域作出了积极的探索与实践,演出行业由此获得了快速发展。
一 广州演出市场现状
作为中国流行音乐的发祥地,广州是国内大型音乐演唱会、旅游驻场表演和传统粤曲最重要的市场。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逐步形成了演出团体、演出公司与演出场馆三类经济实体分工协作、多元发展的市场格局。除了国有艺术演出团体,个体、集体、股份制等形式的演出实体不断萌生发展,寻找各自的生存空间。演出体制方面,国有院团实现了由事业型向企业型、由传统的计划演出向市场演出体制的转变。演出场馆实现了以演出为主业,自办或联办演出、租赁场地、广告营销等多种经营。国有演出公司也完成了管理权与经营权分离。同期诞生了一批有活力的民营演出公司,并且自成网络,成为演出流通环节的重要力量。进入21世纪,广州演出业对外交流更趋频繁,交易总量稳步增长。其中,2013年10月举办的中国广州国际演艺交易会(以下简称“演交会”)共有来自美国、加拿大、奥地利等20多个国家与地区的60多家国际演艺机构,近300家国内演艺机构参展,3000多位意向采购商出席,成交金额2亿多元。作为中国演艺行业高级别、大规模的行业年度盛会,演交会通过展览展示、现场推介、高峰讲座等方式,有效地推动了广州地区演艺资源优化配置,拓展了境内外演艺市场。
演出市场的规模、繁荣程度,与当地的演出团体、经纪机构、音乐艺术原创能力以及演出场馆的经营有直接关系。对其数量、规模、效益进行统计分析,可以初步把握演出行业发展的规模和水平。
(一)演出团体
演出团体的数量直接反映演出业的生产能力,是决定演出产业能否健康迅猛发展的重要因素。2009年底,广州26家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和7家国有文艺院团全部转企改制,通过转换经营体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初步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目前,共有艺术表演团体58家(其中市级7家),从业人员1947人,国有院团从业人员1189人。驻广州的省属院团有10家。2012年度原创首创剧目17个(全省93个),演出场次4700场(其中国内演出4000场),观众242万人次(其中,同期北京为133万人次,天津为238万人次,上海为490万人次,深圳为435万人次)。演出票房收入8385万元,其中国有院团票房收入5259万元,比上年的3627万元有显著增长(见表1)。财政拨款收入1394.7万元,其中国有院团11737万元,全年实现增加值14062万元(其中,国有团体11010万元)。根据《中国文化文物统计年鉴2012》资料显示,主要城市的演出院团主要指标如机构数、原创首创剧目、演出场次、票房收入、增加值等各有胜出之处(见表1)。从全国执行企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艺术表演团体分剧种排序看,广州的国有院团经改制后在演出收入和演出场次方面都有明显提升,其中广州粤剧院有限公司在2011年度以1054万元排在全国戏曲剧团演出收入第一、广州话剧艺术中心有限公司(归口话剧、儿童剧、滑稽剧团类)和广州市杂技艺术剧院有限公司(归口曲、杂、木、皮团类)分别获得第七名(见表2)。
表1 主要城市演艺团体情况
表2 广州市级国有演出团体(企业)一览
(二)演出场馆
广州拥有19个专业的综合性多功能演出场馆(含省属的星海音乐厅与友谊剧院)以及一批兼营演出的体育、旅游、娱乐表演场所。演出场所的类型覆盖了传统的专业剧场演出(音乐厅音乐会、小剧场的话剧)、大型体育场的演唱会、面向游客的旅游演出和动漫演出及露天开放的年度音乐节。其中,专业的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