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13年04月 |
2008年北京市在总结成功举办奥运会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要求,明确提出建设“绿色北京”,把生态文明的要求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不断开创首都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也是实现首都北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2010年,北京启动《绿色北京行动计划(2010~2012年)》,计划用三年的时间,构建绿色生产、绿色消费和绿色环境三大绿色体系,在能源、建筑、交通等领域实施九大绿色项目,并完善十大保障机制,其中包括价格监管、财政税收、科技支持、社会参与等。
一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基本内涵与鲜明特征
生态制度是指人们在生态建设及环境保护中所形成的一系列规则,包括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和实施机制。正式生态制度包括生态法律、生态规章、生态政策等;非正式生态制度包括生态意识、生态观念、生态习俗、生态习惯等;实施机制包括生态建设的评价机制、环境保护的考核机制、生态文明建设的奖惩机制等。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基本内涵就是要充分发挥制度安排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引导作用,制定完备的、科学的、可操作性强的制度去落实生态文明的各种具体要求,通过制度去规范人的各种可能影响生态环境的行为,强化生态环境教育制度,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建立绿色生态经济激励制度,从而保护生态环境。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具有以下鲜明特征。
(一)生态公共产品的价格实现与内部化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基本特征
自然资源环境既是经济发展的动力,更是区域可持续发展中所要求的生态发展的根本保障。生态是一种资源,而且伴随经济增长,其稀缺性也日益显现,这种稀缺性应当体现生态的经济价值,要将自然资源作为一种有偿的经济生产要素纳入生产体系当中,这种资源观反映了当今所要求的人类与自然协同发展的关系。在生态经济系统中,不断增长的经济系统对自然资源需求的无止境性,与相对稳定的生态系统对资源供给的有限性之间,就必然构成一个贯穿始终的矛盾,这个矛盾推动了经济发展模式的创新。[1]
(二)制度先行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通行做法
通过对国外发达国家可持续发展实践研究发现,制度先行建设成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通行做法。发达国家的资源管理和污染控制政策体系越来越趋向综合化、多样化,强调政策灵活性,根据不同的问题使用不同的政策工具或几种政策的组合,并更加注重发挥经济激励手段和市场调节的作用。此外,综合规划、行业指令与资源环境绩效标准、绿色采购制度、绿色供应链管理、节能资源协议、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标识等制度也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国科学院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组,2006)。
(三)制度创新贯穿生态文明建设始终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长期可持续过程,必须依靠不断的制度创新对传统发展模式进行变革。制度创新包括组织创新、管理创新和政策工具创新等。制度在激励或阻碍创新的速率和方向上发挥着重要作用。制度创新意味着从一种不利于环境的制度安排转向更有利于合理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制度安排。
二 北京生态文明建设发展评价
北京生态文明建设实践走在制度建设的前面。可以通过中国科学院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组(2012)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综合评估结果、中国资源环境综合绩效评估指数以及生态文明指数(ECI)来进行评价。
(一)可持续发展能力评价
从2009年我国各省市可持续发展能力排名来看(见表1),北京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排在第2位,仅低于上海。北京的智力支持系统排在全国首位,但是生存支持系统与环境支持系统仅位于全国中游水平,分别为第17位和第15位。从1995~2009年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时间序列变化趋势来看,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变化主要由发展、智力和社会三大系统的变化来驱动。北京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尽管有所提升,但是增长缓慢(见图1)。
表1 2009年我国各省市可持续发展能力排序前五位
图1 北京可持续发展能力变化趋势(1995~2009年)
(二)资源环境综合绩效评估指数
资源环境综合绩效指数表达的是一个地区n种资源消耗或污染物排放绩效与全国相应资源消耗或污染物排放绩效比值的加权平均。指数越大,说明资源环境和绩效水平越高。在评估中,选择能源消费总量、用水总量、建设用地规模、固定资产投资、化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