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04月 |
2007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标志着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进入了有法可依和规范化的建设时期。2012年,北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有利的政策支持下,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截至2012年6月,全市工商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4772个,其中,种植业2783个,养殖业1511个,农产品加工、储藏、销售139个,其他339个。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达到39.7亿元,正式登记注册的合作社成员总数为22.6万名,辐射带动农户达到43.9万户,占全市从事一产农户总数的近70%。合作社发展既呈现新的特点,也存在阻碍性因素与问题需要克服解决。
一 北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及主要特点
(一)合作社向规范化方向发展
按照“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指导思想,以典型示范为切入点,以规范化建设为核心,为推进合作社向规范化方向发展、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特别是在带动农民增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北京市农委等7个政府,2010~2012年连续3年开展培育创建北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工作,在各区县申报推荐的基础上,由专家组评审和市相关部门联合审定,共评审出150个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市各有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对评选出的示范社加大了扶持力度,进一步整合资源、集成政策、加大投入;2007~2011年,市级财政共安排1.2亿元专项支农资金,重点在示范基地、仓储、运输建设,以及品牌、包装、新技术推广、规范管理、教育培训等方面扶持了400多个合作社的示范项目。北京市以示范社为载体,组织开展各类农产品质量认证、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资金互助合作、农超对接等工作。金融机构加强了对示范社的支持。示范社在引导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向规范化发展上起到了重要的引领作用。
为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的发展水平,区县制定了统一的合作社规范管理制度。密云县制定了每年定期开展两次合作社民主日制度,召开成员大会,面向成员公开财务、社务、档案等;房山区专门开展了财务规范化示范社建设行动,规范了一批财务示范社;怀柔区与档案局联合制定了合作社进行档案规范管理的办法,目前已完成10多家示范社的档案规范;昌平区依托农经信息平台,开展了合作社在线审计试点,进一步强化了对合作社规范建设的监督指导。
在规范化发展工作的推动下,郊区涌现出一批产权结构清晰、分配制度规范、管理制度健全、实行民主管理、“可学、可看、可比”的合作社。
(二)合作社向区域主导产业、特色产业方向发展,产业链拉长呈延伸趋势
合作社初期的合作范围在蔬菜、瓜果种植和畜禽养殖领域;随后,扩展到农机、运输、民俗旅游和用水等行业,合作深度逐步加大。在进一步发展中,与开发农业新功能、发育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紧密结合。目前,合作社向区域主导产业、特色产业方向发展。
一些区县围绕本地区的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着力培育出了一批产业基础牢固、产品特色突出、带动能力较强的合作社。昌平区围绕本地区的“一花三果”主导产业,重点培育苹果、板栗和草莓专业合作社。大兴区围绕西甜瓜产业带,重点培育西甜瓜专业合作社。门头沟区围绕山区特点,重点培育蜜蜂养殖及山茶种植专业合作社。
合作社在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促进了第一、二、三产业融合,延伸拉长了产业链。目前,全市融合三次产业的合作社达到826家,占全市合作社总数的17.3%,其中从事农产品加工、储藏、销售的达到139家。产业融合,延长了产业链条,提高了经济效益。
密云县的奥金达蜂产品专业合作社,2007年投资320万元建起了蜂产品加工生产线,产品涉及4大类18个品种,年加工能力达到2000吨,申请注册了“花彤”牌商标;2008年,合作社投资40万元建成养蜂科普观光园,年接待游客2万人次。
怀柔区结合当地乡村旅游,组织山区农民建立了一批手工业及民俗旅游专业合作社,规范和促进了相关产业发展,提升了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合作社的品牌、质量安全意识逐步增强,市场营销体系不断完善
合作社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核心,逐步树立了产品品牌和质量安全意识。目前,全市已有338个合作社注册了自己的产品商标;有346个合作社通过了各类农产品质量认证。这一举措带动了农户开展标准化生产,加强品牌建设,提高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在此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