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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三省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研究

    作者:王磊 王丽坤 杨成波 出版时间:2014年08月
    摘要:

    进入21世纪,特别是2003年以后东北三省农村社会保障进入了制度化、规范化发展的新时期。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东北三省农村社会保障中的问题日益凸显。研究发现,东北三省农村社会保障在发展中还存在着缺乏整体性制度设计,对居民保障需求回应不足;社会保障水平低,城乡差距较大;养老保障问题日渐突出;农村社会保障缺乏合理的资金来源;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缺乏立法保障等难题。在未来突破这些难题需要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划和设计;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重视农村养老保障建设;增强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中的责任等。

    长期以来,在城乡二元体制下,东北三省农村社会保障发展严重滞后,广大农民的社会保障需求未获得应有满足。进入21世纪,特别是2003年国务院颁发《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后,东北三省的农村社会保障建设开始进入崭新的历史时期。2007年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2009年国务院又通过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标志着东北三省的农村社会保障进入制度化、规范化发展的新阶段。但从整体上看,与其他省份一样,东北三省农村社会保障尚未形成完整的制度体系,保障项目少、水平低等问题至今未从根本上获得解决,而且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东北三省农村社会保障供需发展矛盾凸显,并影响到了农村的社会经济发展。

    一 东北三省农村社会保障的发展现状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主要包括社会救助、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障等。这几部分内容又具体体现在农村低保、五保供养、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等保障项目的发展建设中。以下分别对东北三省农村低保、新农保和新农合的发展状况进行分析探讨。

    (一)城乡低保差距显著缩小,以低保为核心的综合性救助制度基本形成

    作为“最后安全网”的低保制度往往在社会保障制度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近年来,东北三省持续提高农村低保救助水平,城乡低保救助水平差距正逐步缩小。国家民政局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第四季度东北三省城乡低保标准差距均在2倍以上,辽宁省城市低保标准是农村低保标准的2.46倍、吉林为3.22倍、黑龙江为2.26倍。截至2013年第四季度东北三省的低保标准差距则显著缩小,辽宁省城乡低保标准差距缩小为1.74倍、吉林省为1.86倍、黑龙江省为2.04倍(见表1)。可见,东北三省农村低保已经建立了与物价上涨相联动的机制,城乡低保的一体化进程加快。

    东北三省在持续加大农村低保救助,提高低保救助标准的同时,逐步形成了以低保救助为核心的综合性社会救助制度,低保救助已经开始从维持生存向促进发展转变。如2013年辽宁省进一步规范农村动态管理、家庭经济状况核算、劳动能力鉴定等工作流程,实现农村低保对象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和“应退尽退”。吉林省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将特困群体住房救助、冬季采暖救助和司法救助等内容向农村延伸,保障各项救助措施覆盖到农村困难群众。黑龙江省在提高低保补助标准的同时,还建立健全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探索建立重特大疾病救助制度,完善医疗救助的“一站式”服务。

    表1 2008第四季度与2013第四季度城乡低保标准差距比较

    (二)“新农保”开始向“城居保”并轨,农村老人的养老服务需求逐步受到重视

    城乡养老保障统筹是我国社会保障发展的必然趋势。在我国全面建立“新农保”之后,城乡养老保障的统筹已经从制度设想变为制度现实。自从2009年我国开始全面建设“新农保”以来,东北三省在积极推动“新农保”全覆盖的前提下,相继出台了“新农保”与“城居保”并轨政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差距正逐步缩小。

    2013年辽宁省大连市已经实现了新农保和城居保缴费档次、政府缴费补贴标准完全一致,覆盖城乡的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正向一体化迈进。吉林省出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政策,实行“新农保”和“城居保”并轨,参保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待遇达到同步发放与同步增长。黑龙江省在2012年全省实现“新农保”和“城居保”全覆盖的基础上,2013年全省“新农保”和“城居保”缴费档次已经实现,共分为12个。“新农保”和“城居保”的统筹发展,缩小了城乡差距,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

    在养老保障领域,对老年人口提供必要的养老服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与物质保障一样在满足老年人口养老需求上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近年来,东北三省在加强农村老年人物质保障的同时,还注重满足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辽宁省正着手加强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拟在每个村建设100平方米左右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为农村老人提供日间照料等服务。吉林省在2012~2014年每年建设1600个日间照料间,计划2015年在全省建制村实现全覆盖,届时村村都有养老服务大院。2013年黑龙江省统筹推进城乡养老服务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