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4年08月 |
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以下简称农地流转),引导农业用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是解决“三农”问题、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东北三省在稳定完善家庭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采取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创新生产经营方式、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等有效措施,加快农地流转,进一步推进了土地规模经营,完善了农村生产关系,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了支撑和保障。
一 东北三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状及成效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状
1.流转规模不断扩大
2013年,东北三省农地流转面积已达7615万亩,是2008年的2.6倍(见表1)。其中,黑龙江省农地流转面积为5602万亩,吉林省农地流转面积为1201万亩,辽宁省农地流转面积为812万亩。部分县(市)农地流转速度快、比重高。例如,国家级农村改革试验区黑龙江省克山县农地流转面积达到了240万亩,占全县家庭承包土地面积的79.4%,约有8.4万户农民参与农地流转,占全县农户的85.7%;吉林省公主岭市农地流转面积达133.5万亩,占家庭承包土地面积的40.4%;辽宁省盘锦市实现农地流转面积70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43%。
表1 东北三省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规模
2.农地流转形式多样化
目前,东北三省农地流转形式主要有转包、出租、转让、入股、互换等。虽然转包仍是最主要的流转形式,但股份合作等形式的比例正在逐步提高。以黑龙江省为例,2013年全省转包流转土地面积达4212万亩,占流转总量的75%;入股流转面积为749万亩,占流转总量的13%;出租流转土地面积为486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9%;转让流转土地面积为106万亩,占流转总量的2%;互换流转土地面积为48万亩,占流转总量的1%。
3.流转期限以短期为主
由于更多地考虑农地流转的收益性和土地回收的风险性,农民不愿意将所承包土地的经营权长期流转出去。在东北三省农村,农地流转普遍以中短期为主,5年以下期限占绝大多数,超过10年的很少,一些地方土地转包、出租的时间多为1~2年。例如,国家级农产品主产区黑龙江省汤原县共有176万亩耕地,2013年流转农地29.2万亩,其中一年一定价、一年一签合同的流转面积为19.8万亩,占已流转农地的67.8%。
4.流转合同签订率提高
为了规范农地流转秩序,有效维护农民土地权益,东北三省相关部门加强了农地流转合同管理,如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统一印制农地流转合同文本,依法指导农民签订农地流转合同。同时,出于保护自身利益、避免纠纷,农民在农地流转时也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过去以流转双方口头协议为主的做法,农地流转合同签订率进一步提高。吉林省农村农地流转合同签订率已超过80%,黑龙江省也在75%以上,均居全国前10位。
5.流转土地以种粮为主
东北三省农村流转土地总体上没有改变土地农业用途,而且在粮食主产县,绝大部分流转土地用于种植粮食作物。多年来,吉林、黑龙江两省农村流转耕地用于种植粮食作物的比重一直保持在80%以上,辽宁省则不足50%。根据2012年全国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年报数据,吉林、黑龙江两省农户流转出耕地用于种粮的比重分别高达90.5%和87.5%,分居全国前两位,有效地保障了国家的粮食安全。
6.金融创新促进流转
近年来,为破解农地流转融资难点,东北三省积极探索基于农地流转的农村融资新途径。全国金融创新试点县辽宁省法库县早在2008年就开展了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金融创新试点,到2013年年底,农村信用联社、邮政储蓄银行已在10个乡(镇)累计投放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1292万元,涉及农户17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个。吉林省梨树县于2012年8月20日正式启动了农村农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试点,到2013年年末,全省开展保证贷款试点的25个县(市、区)共发放4.3亿元贷款。黑龙江省农村土地流转试点县肇源县积极创新金融产品,采用“政府+银行+种植大户+农业担保公司担保+农村农地流转合同抵押+借款人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模式,率先在全省推出农地流转规模经营贷款,2013年共办理农地流转贷款774万元,惠及种田大户12户,集中流转土地2.25万亩。
7.政府多举措引导推进
东北三省各级政府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和农地流转市场服务体系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