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4年09月 |
2013年9月13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例行会议在比什凯克举行。各成员国元首、常设机构代表、观察员国代表等出席会议。在本次例行会议期间,成员国元首共同签署并发表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比什凯克宣言》,通过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实施纲要》,就未来上海合作组织在相关领域全面深化合作进行了战略部署。元首们听取了上合组织秘书长和地区反恐机构主任关于过去一年工作的报告,探讨了地区热点问题和国际形势。
On September 13,2013,the routine summit of the SCO Member State Heads Council was held in Bishkek. Present at the meeting were member state heads and representatives of SCO standing institutions and non-member observer states. During this conference,SCO member state heads jointly signed and released the Bishkek Declaration by SCO Member State Heads,approved the Implementation Program for the Pact of Long-Term Good Neighborly Cooperation of SCO Member States,and made a strategic deployment of comprehensive and in-depth cooperation in SCO’s relevant areas. The state leaders listened to the reports of the past year by the SCO Secretary General and the Director-General of the Regional Anti-terror Organization,and had discussion on regional hot issues and international situation.
2013年9月13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第十三次元首理事会在吉尔吉斯斯坦首都比什凯克举行。成员国元首通过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实施纲要》,着重研究和部署了进一步深化成员国睦邻友好合作关系的举措,就全面深化在政治、安全、经济和人文领域的合作达成新的共识。针对错综复杂的地区和国际形势,元首们进行了深度交流,进一步协调了立场。为密切相互经济合作,成员国一致赞同中国关于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倡议。
一 出席会议代表和通过的主要文件
第十三次元首理事会由上海合作组织轮值主席国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统阿塔姆巴耶夫主持。出席和列席会议的主要代表有:(1)各成员国元首,其中有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纳扎尔巴耶夫、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统阿塔姆巴耶夫、俄罗斯联邦总统普京、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统拉赫蒙、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卡里莫夫。(2)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梅津采夫、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机构执委会主任张新枫。(3)观察员国代表,其中有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总统卡尔扎伊、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总统鲁哈尼、蒙古国总统额勒贝格道尔吉、印度共和国外交部长胡尔希德、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总理国家安全和外交事务顾问阿齐兹。(4)国际组织代表,其中有联合国秘书长特使、联合国阿富汗援助团团长库比什,独联体执委会主席列别杰夫,欧亚经济共同体副秘书长季扬斯基,独联体集体安全条约组织秘书长博尔久扎。
本次元首理事会通过的主要文件有:《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比什凯克宣言》《〈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实施纲要》(2013~2017年)、《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新闻公报》。
会议期间,还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元首们听取并通过了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梅津采夫、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执委会主任张新枫关于过去一年工作的报告。根据《上海合作组织宪章》,元首们同意,2014年上海合作组织峰会由本组织下任主席国塔吉克斯坦主办。
二 元首理事会涉及的主要内容
(一)通过确保上海合作组织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文件
比什凯克峰会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批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实施纲要》。2007年成员国元首共同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2012年底,该条约先后在各国立法机构获准通过,并正式生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和《上海合作组织宪章》是指导上合组织发展的重要基础性文件,贯穿于上合组织发展的始终。因此,《〈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的通过对进入新十年发展阶段的上合组织意义重大而深远,它有助于《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落到实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为上合组织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石,对所有成员国都拥有同等重要的意义。《实施纲要》将极大地推动成员国双边政治信任与合作关系,也将有力地拉动上合组织框架内各领域的务实合作。《实施纲要》的落实,还将有助于中亚地区的长期稳定与安全。
《实施纲要》明确了上海合作组织今后一个时期优先合作的领域,以及重点合作项目。第一次出席上海合作组织峰会的新任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讲话中强调了弘扬“上海精神”的重要意义。一定意义上而言,落实《实施纲要》的核心任务就是落实“上海精神”,继续遵循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原则,不断增进成员国互信,谋求互利共赢的合作关系,“切实落实《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真心实意推动本组织框架内各领域合作,使成员国成为和睦相处的好邻居、同舟共济的好朋友、休戚与共的好伙伴”[1]。
(二)探讨了国际和中亚地区安全形势
1.支持俄罗斯关于“化武换和平”的倡议
比什凯克峰会召开的国际背景是,2013年8月21日,叙利亚爆发“化武危机”,造成大量无辜贫民的伤亡。美国认定叙利亚巴沙尔政府动用了化学武器,触及了西方的“红线”。美国立即对叙利亚大兵压境,奥巴马总统以掌握叙利亚政府使用化学武器证据为由,高调宣称要对叙利亚进行有限军事打击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