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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光
  男,汉族,1950年2月出生,山东海阳人。1967年11月参加工作,197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士研究生学... 详情>>
李 扬
  1951年9月出生,籍贯安徽,1981年、1984年、1989年分别于安徽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学... 详情>>
李培林
  男,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社会... 详情>>

    场外交易市场中小企业公司治理现状及改进措施探究

    作者:天津股权交易所监管服务部 出版时间:2014年08月
    摘要:

    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已粗具规模,场外交易市场蓬勃发展,规模不断壮大,中小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不断完善。但与此同时,“三会”运行“不规范”、中小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信息披露滞后或选择性披露等问题逐渐涌现,严重制约了场外交易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本文从公司治理基础理论出发,聚焦场外交易市场中小企业公司治理的现状,详细论述了场外交易市场中小企业的独特性、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从外部治理和内部治理两个角度提出了相关建议。

    Abstract:

    Our multi-level capital market has began to be shaped,the OTC market is booming and growing rapidly,the corporate governance structure of SMEs has been continuously improved. At the same time,“board of directors、board of supervisors and general meeting” running nonstandard,rights of small shareholders and other stakeholders being infringed,and selective disclosure and lag problems of information gradually emerged,seriously hampered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SMEs in the OTC market. From the basic theory of corporate governance,we start to focus on the present situation and the reasons for the OTC market SMEs’ corporate governance,discuss in details about the uniqueness of the OTC market for SMEs,and the reasons for the problems,finally we put forward some specific recommendations from both internal governance and external governance angle.

    一 引言

    (一)公司治理研究背景

    19世纪70年代至20世纪20年代,随着企业规模不断增长,企业所有者逐渐授权职业经理人负责企业的经营管理。20世纪30年代至70年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也进一步促进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资本的价值形态同实物形态相分离,管理层的权利不断扩大,公司治理问题逐渐引起相关利益群体及学者的关注。20世纪80年代,经理人员权力过度扩张,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矛盾加剧,特别是一系列经济丑闻暴露之后,使人们对于公司治理的认识进一步提升,重视程度进一步加强。20世纪90年代以来,公司治理已经成为一个受到持续关注的政策问题。亚洲金融危机之后,公司治理改革成为东亚国家和地区的热门话题。由于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发展,投资者要求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了一个公司治理运动的浪潮。

    (二)公司治理理论概述

    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是现代企业制度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狭义的公司治理主要是指公司的股东、董事及经理层之间的关系。广义的公司治理还包括公司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及有关法律、法规等。根据公司治理理论,“公司治理以现代公司为主要对象,以监督与激励为核心内容”,“公司治理不仅仅研究公司治理结构中对经营者的监督与制衡作用,也强调如何通过公司治理结构和机制来保证公司决策的有效性和科学性,从而维护公司多方面利害相关者的利益”。

    自1932年美国学者贝利和米恩斯提出公司治理结构的概念以来,众多学者从不同角度对公司治理理论进行了研究,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超产权理论、两权分离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它们构成了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理论基础。

    在公司治理理论的发展过程中,围绕着公司治理目标、结构安排以及机制改革等一系列课题,逐渐产生了以“股东利益至上”为基础的单边治理和以“利益相关者”为核心的共同治理两种代表性的治理理念。利益相关者理论的研究,推动了公司治理理念的变化,使人们进一步认识到,公司治理是由各利益相关者组成的一个系统,而且该种理念逐步占据了主流学术地位。

    (三)我国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实践

    我国公司治理研究对象主要为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总体而言,我国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相关立法实践可基本概括为:《公司法》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会”的成员构成,召集召开流程,职责权限等方面,明确了执行标准的底限;《证券法》明确了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诚信义务,强化了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及相关义务人的责任;国务院颁布的《批转中国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中提出,上市公司须完善三会制度,形成决策层与管理层之间的明确划分及有效制衡;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指出,上市公司应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并对相应细则进行了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阐明了我国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投资者权益保护、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准则及职业道德等内容;《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则对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决议和监管等细节加以明确。两大证券交易所根据《公司法》和《证券法》建立了配套的规章体系,针对上市公司具体特征,对公司治理过程中各项因素的结构、流程、监管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鉴于目前法律规范及其他规则皆以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众公司为主要对象,虽可参照用于场外交易市场中小企业,但暂无明确、详细的独特性体系制度,尤其是没有明确的规范要求及治理依据。针对场外交易市场中小企业的公司治理进行研究分析,对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未来的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 场外交易市场中小企业公司治理现状及原因探析

    (一)场外交易市场中小企业的独特性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由计划经济逐渐向市场经济过渡,民营企业的“身份”经历多重变迁,其发展路径也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完全家族式企业(未进行股份制改造)、可能由投资人进入的非上市非公众企业(完成了股份制改造)、公开转让的公众公司、公开发行的上市公司。在这样的产生历史、发展轨迹和所处环境下,以民营企业为主的中国场外交易市场中小企业具有显著的特征。具体表现为以下六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