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4年09月 |
中国的女性学起步于问题研究,20世纪80年代在大陆兴起,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着重于学科建设。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女性学尚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真正学科意义上的女性学学科建设在21世纪初才具雏形,跨学科跨校际的“发展中国的妇女与社会性别学”课题的启动是其重要标志,致力于在教育领域尤其是高校系统建立以课程建设为重点的全国性联网和跨校际合作,以全面开展教材建设和人才培养等方式推进妇女与社会性别学的主流化。
相对于一般高校,女子院校是为适应社会对女性高等教育和专门职业教育的需求而设立的。女子院校的女性学学科建设现状如何?面临着哪些挑战?对这一问题的探讨,无疑会增进我们对该学科理论与实践方面的深入探索。
一 学科建设的进展
根据学科制度化的历史经验,一门学科能否被冠之以“学科”的尊称,主要是看其学科制度和学科建制两个层面。缺少任何一方面,都不能称之为真正的学科。学科制度应主要指学科的内在制度,即学科的规范化、制度化,意在强调学科的思想传统、理论体系与研究范式。与之对应,学科建制则主要是指学科的组织机构、行政编制、资金资助等方面的建设,意在强调学科的学术组织性与行政合法化。[1]
(一)学科建制
1.争取社会合法化
“合法化”是由“合法性”发展而来的,最早属于政治学范畴,但在社会科学领域中,合法化问题并不是一个是否符合法律的问题,社会合法化侧重于在特定的社会、文化价值观上,社会赞许、接纳、认可及参与所达到的程度。
(1)国家政策的支持。1994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行〈到2000年提高妇女地位内罗毕前瞻性战略〉国家报告》明确指出:“2000年前逐步在大学开设妇女学选修课。”2001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也明确提出:“在课程、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中,把社会性别意识纳入教师培训课程之中,在高等教育相关专业中开设妇女学、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社会性别与发展等课程,增强教育者和被教育者的社会性别意识。”
(2)教育规划、社科基金的资助。国家社会科学规划对学科的建设与发展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近年来,国家、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在教育规划和社科基金资助中加大了对妇女/性别研究的支持力度。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在教育科学“九五”规划中设立了“高校妇女学学科建设”课题,鼓励专门研究和论证高等院校建立女性学学科的必要性。据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统计,在2000~2005年的5年中,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中,与妇女相关的研究课题有28项,共涉及9个学科领域,相比上一个五年,实现了零的突破。在200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指南中,22个学科领域中有10个学科明确列入了12个直接与妇女/性别研究相关的选题方向。这一切无不说明,将妇女/性别研究纳入中国社会科学研究主流开始成为一种可能的趋势。
从中国女性学20多年的发展可以看到,重要的政策性文件的陆续出台标志着国家决策层面把社会性别纳入教育主流的决心与目标,社会层面对女性学的认可程度也有所提高,这是一个可喜的进步。
2.争取行政合法化
在教育体制内谋求本学科的合法化生存是女性学得以长足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首要任务。
(1)设置专业、学科。在中国,学科的设置基本上可以被视为一种行政行为,它与学科自身的合法性(特别是学理合法性)关系并不太大。正是这种体制使学科设置在高等教育中增加相应建制具有合法性,只有诉诸这种行政性的学科设置,它才有可能在大学里获得人员编制、资金资助等学科发展的必要条件。[2]
目前,中国女子院校有四种存在形式:一是独立设置的女子高校,如中华女子学院、湖南女子职业大学、广东女子职业学院;二是附设于普通高校的二级女子学院,如同济大学女子学院、南京师范大学金陵女子学院、大连大学女子学院、天津师范大学女子学院;三是专修学院等民办教育形式,如浙江女子专修学院、竞男女子专修学院;四是自学助考、成人教育形式,如宁波大学女子学院。二级女子学院依托其所属大学以本科层次办学为主,独立设置的女子院校只有中华女子学院是本科层次,其他大多为普通专科或高职,还有一小部分是成人教育。
在学科建设中,学位点建设与研究生培养是一个重要指标。1998年,教育部将女性学作为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