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14年09月 |
2013年是行政审判司法理念发生重大变革的一年。十八大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目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为深化改革的重大问题。人民法院的各项审判工作中,行政审判与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联系最为直接、最为紧密。行政审判是司法权对行政权运行的监督、评价机制,必然要成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案件的受理、审理、裁判触动着各个方面的神经。行政审判必须回应时代的要求,对其职能进行重新定位。本文从行政审判的权利救济与法律监督角度出发,对江苏法院2013年行政审判情况以及江苏省涉诉行政案件中所反映出的行政执法状况进行综合评述。
一 2013年江苏法院行政审判基本情况
(一)行政案件受理审理情况
新收一审行政案件数量有所增加。2013年,江苏法院新收一审行政案件6194件,同比增加4.03%。新收案件数位列全国第六。[1]南通、宿迁、苏州、徐州、镇江等市新收一审行政案件数量增幅超过20%,其中南通市新收案件数同比上升50.40%,盐城、连云港等市新收一审行政案件数同比下降30%左右。
实体裁判率、被告败诉率有所回升。2013年江苏法院审结一审行政案件5783件,实体裁判率33.11%,同比增加12.45个百分点。其中,判决被告败诉案件262件,被告败诉率为4.53%,同比上升2.04个百分点。如果以判决案件为基础,败诉率为13.7%。初步扭转了被告败诉率逐年走低的势头。判决被告胜诉案件1653件,被告胜诉率为28.58%,同比增加10.46个百分点。
协调撤诉率明显下降。行政案件协调撤诉考核指标取消之后,江苏法院协调撤诉的一审行政案件2444件,协调撤诉率为42.26%,同比下降23.82个百分点。
非诉行政强制执行案件数量明显上升。江苏法院共受理非诉行政强制执行案件10664件,同比增加14.68%,其中裁定准予执行9888件。
行政案件案结事难了的情况依然存在。江苏法院全年新收二审行政案件2131件,同比增加60%;以一审结案数为基数,上诉率为36.85%。全年新收申诉复查案件771件,同比增加308件,增幅为66%。
行政审判与保障民生联系日益密切。虽然行政管理领域广泛、类别众多,但江苏一审行政案件主要集中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城建、公安、资源、环保等十大类型,这十类行政案件共收案4654件,占全部新收和旧存行政案件的72.26%;其中,劳动和社会保障类行政案件1446件(含旧存41件),案件总数在各大行政管理门类中位居第一;城建类行政案件1435件(含旧存70件),案件总数已退居第二。
(二)推进行政法治建设情况
江苏法院利用行政审判的独特优势,积极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大力倡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江苏法院大力推进的一项工作,在全国具有一定的影响。2013年,江苏法院继续深入推进这项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比例有新提升,效果有新突破,示范效应上有新扩展。江苏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3738件,出庭应诉率达91.12%,连续两年稳定在90%以上。南通、徐州等9个地级市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超过90%,昆山等59个县(市、区)达100%。国土资源厅、人社厅、住建厅等7家省级行政机关的负责人相继出庭应诉,省地税局8件行政诉讼案件,有7件案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如东、响水、昆山等许多法院探索出一些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效果的具体工作机制、工作方法。
努力构建法治建设互动平台。2013年,江苏法院共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提交有关行政审判、行政执法状况的专项报告、通报(含年报、白皮书等)共341份,其中62份得到有关领导的批示。参与法治建设联席会议、联合座谈900余次,开展联合调研项目超过120个。江苏各级法院行政庭给各级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424件,为各级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授课400余次,培训人员超过34000人次。此外,江苏法院行政审判条线还参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江苏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草案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工作。
(三)行政审判司法改革情况
开展司法管辖区和行政管理区有限分离试点。为解决制约法院依法受理审理案件的体制机制性问题,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