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4年09月 |
The paper sorts the international trend of free trade area and the characteristic of the China (Shanghai) Test Free Trade Area,and points out constructive opinions on Guangzhou’s participation in the construction of Guangdong Free Trade Area,to make contribution to the updated version of China economy.
Keywords: | GuangzhouFree Trade AreaGuangdong |
一 自贸区的概念及特征
(一)自贸区的概念
一些国家政府和国际组织都对自由贸易区下过定义,但其名称和形式存在较大差异,且没有区分自由贸易区和自贸区。1973年《京都公约》(全称是《关于简化和协调海关制度的国际公约》)中与自贸区有关的是对“自由区”的定义:指一国的部分领土,在这部分领土内运入的任何货物就进口关税及其他各税而言,被视为在关境之外,并免于实施惯常的海关监管措施。1984年联合国贸易发展会议报告中关于自由贸易区的定义是:自由贸易区是货物进出无须通过国家海关的区域,此类区域主要用于存储和贸易,而最近则强调进行制造、加工和装配业务活动。货物进入自由贸易区可不缴纳关税或受配额的限制。《中国利用外资基础知识》一书中指出:“自由贸易区是划在所在国或地区的海关管辖区的关卡之外,以贸易为主的多功能经济性特区。世界各国的自由贸易区与自由港的功能基本相近,实际上是自由港的发展,它主要以促进对外贸易为主,也发展出口导向的加工业和工商业、金融业、旅游和其他服务业。”
自贸区是一个历史的、动态的概念,是从自由贸易区发展演变而来的。传统的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 Zone),是指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单独关税区通过签署协议而设立的包括协议国(地区)在内的经济体。通过设立自由贸易区,国家或地区在WTO最惠国待遇基础之上,相互之间进一步开放市场,分阶段取消大部分货物的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改善服务和投资的市场准入条件,从而实现贸易和投资自由化。自贸区(Free Trade Area),是指根据本国(地区)法律法规在本国(地区)境内设立的实行税收优惠和特殊监管政策的区域性经济特区。两者的相同之处在于,都是为降低贸易成本促进商务发展而设立的,为避免两者混淆,商务部等部门于2008年专门提出将FTA和FTZ分别译为“自贸区”和“自由贸易区”,以示区分。
(二)自贸区的基本特征
1.自贸区处于“境内关外”
和国内各类保税区不同,自贸区最大的特点是“境内关外”的特殊海关监管制度,即自贸区虽处于一国的境内,但处于海关管辖关卡之外。为了实现贸易自由,发挥自由贸易区的主要作用,避免由于关税和复杂的海关手续所造成的贸易障碍,海关通常采取简化原则,决定了其指导思想为: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不干涉。
图1 国际贸易、国内贸易关系
所谓一线放开,是指放开国境线,使货物可以不受海关常规监管自由地从区内运出境外,或自由地从境外运进区内。
所谓二线管住,是指管住非自贸区与自贸区之间的通道口,货物在国内非自贸区与自贸区之间进出时,海关必须管住管严,确保国内的关税收入,防止和打击走私活动。
所谓区内不干涉,是指区内任何货物可以进行任何形式的储存、展览、组装、制造和加工、自由流动和买卖,这些活动无须经过海关批准,只需备案。[1]《京都公约》第16条的规定则体现了这一特点:“准许运入商业自由区的货物除装卸、转船及存储外,应准为保存货物、改进包装或提高销售质量或准备装运进行必要的作业,例如,将散装改为包装、并包,拣选分级及改装等。”第21条规定:“货物在自由区的存储期不应加以限制。”但不干涉并不意味着该国海关就完全放弃了其管理权。《欧洲共同体海关法典》第172条第1项规定:“在本法规定的条件下,自由区或自由仓库允许进行任何工业、商业或服务业活动,但进行此类活动应事先通知海关。”第176条第1项规定:“在自由区或自由仓库内从事储存、加工、买卖货物的任何人,应按海关当局固定的格式制作存货记录,凡进入本人负责地点的货物必须立即记入存货记录。存货记录应当使海关能够辨认货物并载有货物的流动情况。”
2.自贸区具有较高的自由性
自贸区的自由主要体现为三大自由,即经营活动自由、资金流通自由、物资流通自由。
(1)经营活动自由。
自贸区内企业的经营活动自由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对投资没有因国别差异带来的行业限制与经营方式限制,包括投资自由、雇工自由、经营自由、经营人员出入境自由等。二是对企业经营成果的分配没有限制,允许企业以任何方式处理所获利润。[2]
(2)资金流通自由。
自贸区内的资金流通自由主要指外汇兑换自由,包括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下的外汇兑换自由,经常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