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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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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志愿者学院

    作者:槐涛 李霞 出版时间:2014年09月
    摘要:

    广州志愿者学院自2010年10月8日在广州市团校挂牌成立以来,以建立志愿服务岗位能力培训体系和志愿服务常态化研究为重点,在培训规范化、服务社区化、交流常态化、发展可持续化等领域开展探索,努力建设志愿者培训中心、志愿服务理论研究中心、志愿者交流活动中心、志愿服务项目研发中心。本文主要从学院建设的背景、工作机制以及发展方向等方面介绍了学院开展的探索性工作,希望能够为全国各地建设专业化的志愿服务理智力支持机构提供有益借鉴。

    一 成立背景

    广州志愿者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是在中国志愿服务事业高速发展,广州志愿服务活动深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层面以及广州承办亚运会、亚残运会的时代背景下成立的。学院的成立,是客观条件和主观努力双向推动的结果。

    (一)志愿服务在先进国家呈现出规范化发展态势

    (1)组织化。在国际上,志愿者组织又被称为非营利组织或第三部门。志愿组织以其专业化服务和非营利性质承担了绝大部分的社会事务,成为现代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它独立于政府,是当前西方社会变化最大、发展最快的领域,服务内容几乎涉及社会的所有方面,包括教育、青年、妇女、社会公共福利、社区改善和发展、艺术、环保、动物保护、国际交流和宗教等。志愿者组织成为政府政策与社会诉求的中间人,是现代公民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

    (2)专业化。专业化既指服务的内容又指服务的性质,由训练有素的志愿者向专门的人群提供专业服务。西方的志愿服务与社会工作具有亲缘关系,并日益向专业化方向发展。许多学校开设有社会工作专业,为有志于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士提供培训。在一些国家和地区,社会工作人员需要持有特定的证书,才能获得从业资格。

    (3)法制化。志愿服务活动正被纳入一些国家的法律,受到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例如,在法国,志愿服务是与服兵役同等重要的国民志愿役,不履行者要处以2年有期徒刑;在丹麦,失业青年必须为福利机构或社会服务团体做义务服务工作,才具有接受福利救助的资格;韩国则规定中学生每年必须参加志愿服务40小时,而且计入学分,直接影响高考的成绩;美国1973年就制定了《国内志愿服务法》。这些法律通过将志愿精神法制化从而保障志愿者精神的贯彻,推动参与志愿服务成为整个社会的责任。志愿者个人与集体的权益也可以通过立法进行保障。

    (4)社会化。全社会参与并支持志愿服务。政府认识到志愿者组织在社会协调中的巨大作用,从而在资金与政策上都给予志愿者组织以大力支持。各大企业也非常重视自己的社会形象,通过媒体大力宣传自己在公益事业中扮演的角色。更为重要的是,志愿精神正在由组织精神变为整个社会的责任。

    (二)志愿服务成为推动中国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力量

    (1)激发社会管理活力。基层组织鼓励志愿者参与村民选举服务、社区自治服务、镇街公共服务等事务,如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举行村民选举、社区选举时,邀请社工与志愿者作为观察员,监督选举的公正、公平、公开。如今,市、县(区)的社会管理工作,也越来越多引入志愿者的观摩和参与,增加了政府工作的活力、亲和力,收到良好的效果。

    (2)搭建社会协同平台。基层政府发挥志愿服务的优势,通过鼓励各部门、各机构组建志愿者队伍,在公共服务、社会服务方面合作互助。在帮助社会人群、营造关爱氛围的服务中,赢得群众支持。北京市、杭州市通过市主要领导带头参加志愿服务,鼓励各部门、各机构组建志愿者队伍,加入志愿者联合会,合作建设和谐友爱的社会环境,收到明显的效果。

    (3)开拓公众参与渠道。通过鼓励公众参与志愿服务,以健康有益的服务活动参与社会事务,一方面发挥公民参与热情,奉献和服务社会;另一方面锻炼公民领袖才能,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公众参与志愿服务,不仅帮助了社会人群,也锻炼了组织能力、策划能力、交往能力、影响能力,逐渐培养积极的公民领袖,成为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力量。

    (4)配合维稳工作。地方党政机构充分发挥社工机构、志愿组织的积极作用,配合维稳与发展工作。广东、四川、山西、辽宁等省的司法部门、劳动部门,与志愿者社团合作,招募热情、友好的志愿者,组建“群众关系协调志愿队”,深入企业、社区,一方面发现影响稳定的因素,积极调解、化解矛盾;另一方面开展服务,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消除各种隐患。近年来,伴随志愿者参与维稳发展服务,这些地区的群体事件、突发事件相对减少,创造了和谐的社会环境。

    (5)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志愿组织倡导文明风尚、引导健康生活,在社会上产生积极影响。上海团市委、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开展“青年健康生活行动”,引导团员青年追求身心健康、创造快乐生活,也影响和改变家庭成员,促进文明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