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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光
  男,汉族,1950年2月出生,山东海阳人。1967年11月参加工作,197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士研究生学... 详情>>
李 扬
  1951年9月出生,籍贯安徽,1981年、1984年、1989年分别于安徽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学... 详情>>
李培林
  男,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社会... 详情>>

    勤勉执著 闪耀边疆——红云红河集团企业公民实践分析暨企业“新公益观”解读
    ——红云红河集团企业公民实践分析暨企业“新公益观”解读

    作者:张晓 王再文 靳乾 出版时间:2012年11月
    摘要: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8年11月8日,是由原红云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并组建而成的。集团成立近四年来,时刻把回馈社会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积极参与兴边富民、对口帮扶、挂钩扶贫、救灾助困等公益活动,创建了“红云园丁奖”和“红河助学金”、“红云图书馆”并逐年加大投入力度,努力树立负责任的良好社会形象,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集团通过实践总结并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提出了切合实际、顺应发展、贴近群众的“新公益观”,不仅为自己的公益行动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支持,也为社会树立了很好的榜样与标尺,堪称中国大西南边陲上企业公民实践最忠实的支持者。
    Abstract:The Well-know Hongyun Group and Honghe Group merged on November 8, 2008 forming HongyunHonghe Tobacco Group. In the last four years, the Group has been taking "reward the society" as its obligatory responsibility. The Group positively participates in several public welfare affairs such as prospering the frontier, assisting to counterparts, helping the poor and relieving victims from disaster, and have established "Hongyun Teachers Award", "Honghe Grants for Students" and "Hongyun Library" with increasing finance year by year, to create a good and responsible social image, which contributes to the building of harmonious society. The Group advocates a practical "new public welfare view", conforming to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ountry, which provides both powerful ideological support to its public actions and a really good example to the society. The Group can be rated as the most loyal supporters for corporatecitizenship in China's southwestern frontier.

    国之西南,高原之巅,有着这样一群人——“兴边富民”的工程中看得到他们挥汗如雨的背影,“支教助学”的活动中听得到他们热情洋溢的讲述,“扶危救国”的奉献中感受得到他们全心投入的热忱,“爱心捐赠”的行动中体会得到他们发自内心的付出。这些人,从同一个地点出发,奔赴不同的目的地,有的去往文山富宁,有的去往昭通巧家,有的去往曲靖会泽,也有的去往临沧沧源和镇康,他们的奔走往来,构筑起了一条“通途”,运去了物资、知识、技术、资金、文明,更重要的是打破了所去之地的闭塞,开阔了视野,发展了经济,创造了和谐。这些人——他们来自红云红河集团,他们自己给自己的称谓是“红云红河人”。

    虽然红云红河集团成立的时间只有区区四年,但是其公益事业却已经有了数十年的历程。时至今日,集团已经将社会公益工作上升到企业战略的高度,进行系统和规范化管理,采取了兴边富民、对口帮扶、挂钩扶贫、助学助教、救灾助困、生态环境保护等多种多样的公益活动形式,并坚持“动真情、扶真贫、真扶贫”、“不脱贫、不脱钩”及“双向扶贫”、“十有扶贫”等公益理念及原则,形成了以“新公益观”为基础,多种公益方式共同践行的企业公民实践模式。2011年,红云红河集团获得了由国务院授予的“全国扶贫开发先进集体”称号,由云南省政府授予的“新三年兴边富民工程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由云南省教育厅、云南教育基金会授予的“支教助学杰出贡献奖”,由昆明市慈善总会授予的“慈善爱心单位”称号。可以说,红云红河集团已经成为祖国大西南版图上企业公民实践的灯塔,将光亮沿着绵绵国境线慢慢传播。

    一 红云红河集团企业公民实践制度保障

    红云红河集团的企业公民实践覆盖面甚广,包括建设优良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可持续的运营;取得在国内同行中处于先进水平的综合指标,实现卓越的绩效;创造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优秀品牌,构建可持续的品牌价值;通过科研投入不断保持创新能力和引领行业发展的能力,构建卓越的领导力;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获得可持续的人力资源;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和提高社会美誉度,构建卓越的影响力等。而这其中最为突出、令人印象最为深刻的便是其在社会公益方面,尤其是“新公益观”实践方面的探索,无论是深度还是广度,都真正符合了“微公益、新公益、全民公益、平等公益”的要求。通过用新公益理念全面优化和提升集团的战略、运营、文化、品牌,集团公司现已将公益性与可持续性根植于企业文化和经营管理之中,基本形成了经济、社会、环境和人的综合价值最大化的良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模式。

    (一)“新公益观”理念

    企业最初的公益观认为企业发展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皆来自社会,因此需要不断地回报社会才能够获取自身进一步发展的空间,这种观念隐含有因为外部压力而被动从事的意思。

    红云红河集团的“新公益观”理念则是通过公益活动实践总结得来的,它综合考虑了企业外部环境的激励和约束,企业内部体制的优势和劣势,从而以一种更为灵活多变的方式进行阐述和解释,具体可以用“四、三、二、一”来进行概括。“四”,指的是四个转变,即由被动到主动的转变,由救贫救穷到启心启智的转变,由外部力量主导到企业自身主导的转变,由简单的捐赠到细致的项目管理的转变。“三”,指的是三个真,即“动真情、扶真贫、真扶贫”。“二”,指的是两个投入,即投入物资、真金白银进行公益活动;投入智力,急人所急、想人所想,从根上解决困难,授人以渔。“一”指的是一个核心,即以“全民公益、平等公益”为核心,量力而行、全民参与,不把支持和帮助当作施舍,平等对待受助者。

    (二)“新公益观”实践方式

    红云红河集团新公益观的实践方式是具有多样性和原创性的(见表1)。在实践过程中,做到了有组织、有规划、有项目、有合同、有检查,通过企业公民实践活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和边疆繁荣稳定,身体力行地践行了对国家安全、地区发展、民族团结和边境人民福祉的庄严承诺。

    表1 按不同划分标准红云红河集团公益实践方式一览表(部分)

    (三)“新公益观”实践保障措施

    新公益观作为一种全新的企业公益活动指导思想,其实践方式往往具有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