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年11月 |
国之西南,高原之巅,有着这样一群人——“兴边富民”的工程中看得到他们挥汗如雨的背影,“支教助学”的活动中听得到他们热情洋溢的讲述,“扶危救国”的奉献中感受得到他们全心投入的热忱,“爱心捐赠”的行动中体会得到他们发自内心的付出。这些人,从同一个地点出发,奔赴不同的目的地,有的去往文山富宁,有的去往昭通巧家,有的去往曲靖会泽,也有的去往临沧沧源和镇康,他们的奔走往来,构筑起了一条“通途”,运去了物资、知识、技术、资金、文明,更重要的是打破了所去之地的闭塞,开阔了视野,发展了经济,创造了和谐。这些人——他们来自红云红河集团,他们自己给自己的称谓是“红云红河人”。
虽然红云红河集团成立的时间只有区区四年,但是其公益事业却已经有了数十年的历程。时至今日,集团已经将社会公益工作上升到企业战略的高度,进行系统和规范化管理,采取了兴边富民、对口帮扶、挂钩扶贫、助学助教、救灾助困、生态环境保护等多种多样的公益活动形式,并坚持“动真情、扶真贫、真扶贫”、“不脱贫、不脱钩”及“双向扶贫”、“十有扶贫”等公益理念及原则,形成了以“新公益观”为基础,多种公益方式共同践行的企业公民实践模式。2011年,红云红河集团获得了由国务院授予的“全国扶贫开发先进集体”称号,由云南省政府授予的“新三年兴边富民工程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由云南省教育厅、云南教育基金会授予的“支教助学杰出贡献奖”,由昆明市慈善总会授予的“慈善爱心单位”称号。可以说,红云红河集团已经成为祖国大西南版图上企业公民实践的灯塔,将光亮沿着绵绵国境线慢慢传播。
一 红云红河集团企业公民实践制度保障
红云红河集团的企业公民实践覆盖面甚广,包括建设优良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可持续的运营;取得在国内同行中处于先进水平的综合指标,实现卓越的绩效;创造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优秀品牌,构建可持续的品牌价值;通过科研投入不断保持创新能力和引领行业发展的能力,构建卓越的领导力;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获得可持续的人力资源;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和提高社会美誉度,构建卓越的影响力等。而这其中最为突出、令人印象最为深刻的便是其在社会公益方面,尤其是“新公益观”实践方面的探索,无论是深度还是广度,都真正符合了“微公益、新公益、全民公益、平等公益”的要求。通过用新公益理念全面优化和提升集团的战略、运营、文化、品牌,集团公司现已将公益性与可持续性根植于企业文化和经营管理之中,基本形成了经济、社会、环境和人的综合价值最大化的良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模式。
(一)“新公益观”理念
企业最初的公益观认为企业发展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皆来自社会,因此需要不断地回报社会才能够获取自身进一步发展的空间,这种观念隐含有因为外部压力而被动从事的意思。
红云红河集团的“新公益观”理念则是通过公益活动实践总结得来的,它综合考虑了企业外部环境的激励和约束,企业内部体制的优势和劣势,从而以一种更为灵活多变的方式进行阐述和解释,具体可以用“四、三、二、一”来进行概括。“四”,指的是四个转变,即由被动到主动的转变,由救贫救穷到启心启智的转变,由外部力量主导到企业自身主导的转变,由简单的捐赠到细致的项目管理的转变。“三”,指的是三个真,即“动真情、扶真贫、真扶贫”。“二”,指的是两个投入,即投入物资、真金白银进行公益活动;投入智力,急人所急、想人所想,从根上解决困难,授人以渔。“一”指的是一个核心,即以“全民公益、平等公益”为核心,量力而行、全民参与,不把支持和帮助当作施舍,平等对待受助者。
(二)“新公益观”实践方式
红云红河集团新公益观的实践方式是具有多样性和原创性的(见表1)。在实践过程中,做到了有组织、有规划、有项目、有合同、有检查,通过企业公民实践活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和边疆繁荣稳定,身体力行地践行了对国家安全、地区发展、民族团结和边境人民福祉的庄严承诺。
表1 按不同划分标准红云红河集团公益实践方式一览表(部分)
(三)“新公益观”实践保障措施
新公益观作为一种全新的企业公益活动指导思想,其实践方式往往具有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