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4年10月 |
本文对2013年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行评估,分析发展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并对2014年浙江经济社会发展与改革提出若干思考和建议。2013年,浙江经济运行总体良好,民生保障持续改善,社会事业均衡发展,社会治理不断完善,城乡统筹发展水平稳步提升,“美丽浙江”建设全面推进,社会形势总体平稳向好;但也出现了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未达预期目标、居民收入增长放缓、养老服务供求矛盾突出、城市交通拥堵与水资源保护形势严峻等问题。2014年,浙江应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型升级,进一步促进城乡居民增收、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推进新型城市化、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进一步发展养老服务业、健全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
在刚过去的2013年,浙江经历了历史上罕见的极端高温干旱与强台风洪涝灾害,经历了H7N9禽流感疫情侵袭,同时又面临全球经济仍不景气、经济转型升级的压力,灾害频频、困难重重、挑战多多。但浙江全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富民强省、社会和谐为根本目的,围绕“两富”现代化浙江建设的总目标,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两创”总战略,按照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的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转中求好”,经济运行总体良好,民生保障持续改善,社会事业均衡发展,社会治理不断完善,城乡统筹发展水平稳步提升,“美丽浙江”建设全面推进,社会形势总体平稳向好。
一 经济运行总体良好
(一)综合实力稳步提升
2013年浙江全省生产总值达37568亿元,比上年增长8.2%,人均GDP超过1.1万美元。浙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851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6106元,分别比上年增长7.9%和10.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5%和7.8%。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村人均纯收入的比值从上年的2.37缩小到2.35。
“十二五”以来,浙江全面启动和实施了扩大有效投资的“411”行动计划,即建设“四大万亿”工程——万亿产业转型升级工程、万亿基础设施完善工程、万亿统筹城乡建设工程、万亿公共服务提升工程,建设1000个以上省重大项目,带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超过10万亿元。2011~2013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的年均增速预计可达20%以上,将大大高于“十一五”期间13.3%的年均增速,有力地支撑经济的稳定增长和“四大国家战略举措”的落地实施。
(二)产业结构加快调整
全省三次产业的增加值结构由2010年的4.9∶51.6∶43.5调整为2013年的4.8∶49.1∶46.1。工业结构加快调整升级,2012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达15.5万元/人,比2010年实际提高10%。同期,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2.08%,比2010年的1.78%提高0.30个百分点,超额完成规划年均提升目标。2013年1~10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长8.5%,而从业人员下降1.5%,劳动生产率提高10.2%。创新驱动对经济增长的作用逐渐显现。
“十二五”以来,浙江全面启动和实施了“四换三名”工程,即积极推进腾笼换鸟,大力发展高附加值、低能耗、低污染产业;积极推进机器换人,实现减员增效;积极推进空间换地,实现节约集约用地;积极推进电商换市,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着力培养名企、名品、名家,打造行业龙头。这些举措有力地推动了浙江传统优势产业的改造提升,促进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加快发展。
(三)社会就业、社会保障平稳发展
社会就业形势平稳。2013年浙江省积极打造创新驱动型经济,加强经济政策和就业政策的协调性和统一性,前三个季度经济平均增长速度为8.3%,全省城镇新增就业74.46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2.99万人。城镇新增就业同比增长2.38%,增速较上半年下降0.75个百分点,高出上年同期0.75个百分点。受上年下半年就业增长基数较高因素影响,预计第四季度就业增速会有所回落,全年就业增长与上年基本持平。
2013年,浙江大学生就业人数创历史新高,超40万人,本省高校毕业生26.81万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3万余人,外地大学生11万人。6月底,浙江省高校毕业生签约率78.16%。据省就业局统计,9月底,2013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10446人,已实现就业5455人。深入推进大学生自主创业,全省各地已建立大学生创业园179个,入驻企业5776家。建立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2244个,已累计安排见习18.4万人,见习后就业率达80%。
社会保障进一步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完善。2013年,全省新农合参合率97.8%,平均筹资标准557元,比2012年增长15.4%(财政补助392.9元,占70.5%)。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且不低于8万元。出台了《浙江省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试行)》,79个统筹地区已全面将20种重大疾病纳入保障范围。在新农合基础上,各地加快推进民政医疗救助、大病保险、慈善救助等工作,通过委托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等形式,对重大疾病患者医药费再次给予补偿,减轻患者疾病负担。2012年12月,浙江省出台《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并确定绍兴和湖州为试点地区,与此同时,富阳、金华等地也自发推行大病保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