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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居民参与式社会动员心理机制研究报告

    作者:李远行 出版时间:2014年10月
    摘要:

    参与式社会动员是通过人们亲身参与其所在社区以及社会场域中的公共事务而进行的动员。北京居民参与式社会动员心理机制呈现心理认同度高、社区行动力弱的特点。随着北京市社区建设过程中促进居民社区参与的各种制度和措施的有效实施,居民参与社会动员模式呈现动员主体协同互动和参与领域更具开放性趋势。

    Abstract:

    Participatory social mobilization is the people to participate personally in his unit and social of education,social communication,management and other activities carried out. Beijing city residents to participate in social mobilization psychological mechanism have high degree of psychological identity and the ability of social action is weak. with the effective implementation of various policies and measures to promote community participation of residents in Beijing City,the process of community construction,residents’ participation in social mobilization model showing the mobilization subject interaction and participation in the area of a broader trend.

    一 导论

    (一)相关概念界定

    从心理层面讲,作为社会发动的社会动员,是指人们在某些经常、持久的社会因素影响下,其态度、价值观与期望值变化发展过程,实际就是人的现代化过程,是现代人格的锻造过程。中国民族国家在建构过程中,将人们从地方性社区人格提升为国家人格,改革开放后,随着国家与社会的分离,又逐渐向社会人格转化。所谓社会人格,其核心即在于社会参与——摆脱强制和依附,实现个人理想和社会目标。

    在历史语境中,社会动员是国家政权建设的一种组织化方式,指通过国家政权对民众进行组织,使其超越地方性社会束缚,参与到更广阔的社会场域的行动中。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共产党从建党之初的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取得国家政权至政权确立后的社会主义建设的整个过程始终贯穿社会动员的主线。群众路线就是社会动员思想和理论体系的核心。

    在当代语境中,社会动员更多的与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的社会结构变迁和市场经济体系相关。从社会结构变迁角度看,改革开放后,随着单位制和人民公社制度的解体,社会呈现原子化形态,导致原先的组织动员机制失去载体;从市场经济体系来看,利益多元化使计划经济时期统一的动员模式失去效力。因此,社会动员的内容、方式、结果都产生了很大变化,需要在机制、思路、模式等方面实现时代转型。

    从动员方式上看,可以把社会动员区分为两大类型:主导型社会动员和自发式社会动员。前者是指有组织、有目的地将社会成员引入社会活动。国家政权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和文化改造等全民性社会运动都属于这种社会动员。后者是指社会转型期社会成员生活方式、思维方式以及行动方式的自然历史变化,是社会结构变迁的后果。前者强调领导性,动员对象相对被动;后者强调参与性,动员对象更具主动性。但是,从本质上讲,两者都属于现代组织行为。

    主导型社会动员和自发式社会动员两种方式不能简单地判断孰优孰劣,哪种方式处于主导地位,一方面取决于各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因素,另一方面还受社会转型的维度、速率等因素的影响。对于中国这样的后发现代化国家,主导型社会动员有利于追赶型社会发展,自发式社会动员有利于可持续社会发展,两者皆有其历史合理性。

    本文所指的参与式社会动员是通过人们亲身参与所在社区以及社会场域的公共事务而进行的动员。社会成员以某种方式主动参与、干预、介入社会和社区的公共事务从而影响社会和社区的发展。

    参与式社会动员具有两个特点:一是普遍性,是由人的社会性决定的,人总是生活在一定的社会场域中,只有通过参与行动才能形成自我认同和社会认同;二是功利性,自我发展和个人利益诉求只有通过参与活动才能充分实现。

    (二)我国社会动员的演变与发展

    我国社会动员表现出明显的阶段性特征。

    1.国家政权建设时期的社会动员:革命主导,理念先行

    自鸦片战争开始,中国即进入国家政权建设时期,其中历经清末宪政改革、国共建党、新中国成立、土改、人民公社运动等阶段,人民公社制度的确立,标志着最终完成国家政权建设任务。在这一时期的社会动员方式,以主导型社会动员为主,辅以自发式社会动员。主导型社会动员以少数精英为动员主体,以广大民众为动员对象,以建立现代民族国家为最终目标,从而使这一时期的社会动员表现出强制性、被动性和意识形态性。从这个意义上讲,社会革命本身就是典型的社会动员形式。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为例,其革命性质、革命主体、革命阶级和革命任务等一定程度上都分别对应了党在革命时期进行社会动员的性质、动员主体、动员客体和动员目标等动员要素[1]。此一动员方式即使在新中国成立后的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如人民公社运动、文革)仍然处于主导地位。

    2.后国家政权建设时期的社会动员:主动参与,介入广泛

    后国家政权建设时期起始于人民公社制度和单位制的解体,又称改革开放时期。随后出现的市场经济体制消解了原有的社会动员所赖以存在的社会结构基础,社会治理从过去以政社合一的单位为主转变为政府、个体、社会组织和社区共同参与,从而导致我国社会动员在内容、机制和方式等方面的新变化。在动员内容上,由主要基于国家利益诉求转向兼顾社会成员个人利益诉求;在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