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4年11月 |
文献资料和经验研究的数据显示,广州市残疾人就业面临一系列的问题:总体就业率相对较低、就业歧视仍旧严重、就业不稳定、就业层次较低和保护性就业发展举步维艰。无论是国家层面的残疾人就业社会政策体系,还是省市层面的执行细则、措施和社会服务,在分散就业、集中就业、个体就业三种就业形式和服务系统,都存在不足和弊端。总体而言,整个政策体系的福利市场化趋势越来越明显,后面隐藏的是一套从残障人士个体因素去理解残障的哲学理念。广州市应当先行一步,扭转政策理念,对整个政策体系进行整合,承担更多的政府责任。
Date from literature and empirical researches showed that the disabled persons in Guangzhou encountered difficulties in their work:low employment rate,severe employment discrimination,unstable employment,low level of work,and the shelter employment developed hard too. There existed great deficiencies and malpractice in the state’s social policy system of disability employment and its implement in the three sub-systems of decentralized employment,centralized employment and individual employment. In addition,the social service on disability employment on the level of province and municipal governments were not perfect yet and still needed to be improved. All problems may originate from the trend of the marketization in the field of disability social welfare in China and the policy ideology of Individual Model behind. Guangzhou Government should change its understanding on disability social welfare from individual model to social model and undertake its responsibility but not only relay on market on the issue of work of disabled people.
一 广州市的残疾人就业状况
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1](2006年)结果显示,广州现有残障人士52万,占全市人口的5.26%,他们的就业问题关系着千万家庭的安稳与幸福。我国的立法并没有对“就业”做明确的界定,但根据原劳动保障部发出的《关于落实再就业政策考核指标几个具体问题的规定》(劳社厅函〔2003〕227号)中关于“就业人员”的规定,只要是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从事一定的社会经济活动,并取得合法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都纳入就业范畴。据此,就业不但包括他雇就业,还包括自雇就业和零散就业。从工作权的角度看,对就业问题的考量不仅要考虑就业机会的获得,还得考察工作质量,包括工作环境、薪酬、劳动保护、无障碍设施等。
根据文献资料和笔者的调查[2],可以把广州市残障人士就业所面临的问题归结如下。
(一)总体就业率相对较低
根据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广州市残联)提供的数据,2010年,广州市城镇在就业年龄段(男性16~59岁;女性16~54岁)的残疾人就业人口数是28996人,而城镇残疾人中有就业需求、有就业能力但未就业的实际人数是4896人;因此,广州市2010年城镇残疾人的真实就业率是83.11%。根据2007年广州城镇登记失业率2.23%推算,广州正常情况的就业率达到97.8%。相比之下,残疾人的真实就业率较低。但是,官方对广州市城镇残疾人真实就业率的统计有可能过于乐观,一些社会研究机构做的抽样调查得出的数据要比官方的数据低得多。2008年,广州市残联委托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开展的“广州市残疾人就业问题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在18~60岁就业年龄范围且有工作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率为45.8%;与根据2007年广州城镇登记失业率推算的97.8%就业率相比,相差悬殊[3]。
(二)就业残障歧视依旧严重
特别是一些特定类型的残障人士很难在公开劳动力市场觅得工作机会。这明显地体现在按比例分散就业方面,用人单位对安置残疾人就业仍存在偏见,相当多的单位宁愿缴纳保障金也不愿雇用残障人士。
智力残疾人、精神病康复者和盲人就业仍然比较困难。智力障碍本身就限制了个体的工作能力和就业范围。精神病康复者也很难实现分散就业,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普遍会有害怕心理,担心出事,很难接受精神病康复者。目前,广州市主要是通过举办工疗站和展能中心解决他们的“劳动”问题——提供就业康复和就业培训服务,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就业。他们当中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士,要进入公开劳动力市场,依然困难重重。盲人则更多是因为社会歧视和社会障碍——许多残疾人因用人单位缺乏无障碍设施而被拒于工作机会的门外——即使岗位本身适合他们就业。改善这些类型残障人士的就业状况除了改变歧视的社会文化和提供无障碍公共设施外,也非常需要专业人士的指引和适当的过程管理,这些都需要专业社工的介入。广州市的社会服务购买虽然走在全国前列,但这方面的社会工作尚未开展起来。
凸显就业残疾歧视的另一个怪异现象是,残障人士的学历水平越高,越难找到合适的工作。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一项残障人士就业问题的研究显示,歧视和工作场所的无障碍设施不健全是广州市这群特殊的高学历群体就业难的主要原因。[4]此外,即便能够找到工作,但相比身体健全的同事,他们的薪酬普遍偏低。
(三)就业不稳定,非正规就业有扩大的趋势
据了解,目前,广州市内稳定就业的残疾人为2.4万,占全市残疾人数量的4.6%。而稳定就业的残疾人当中约有90.4%是通过按比例安排形式实现就业[5]。但是,来自市残联的数据显示(见图1),按比例分散就业的残障人士数量增长不明显,许多企业宁愿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也不愿意安排残障人士就业。随之而来的一个现象是,残保金每年都处于较大幅度的增长状态。残保金相当大的部分被用于集中就业的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较少的部分用于残疾人的就业培训。然而,从数据上看,集中就业的人数增长呈停滞状态,且总体人数极少。个体就业的残障人士每年都略有增长。可见,增长的残保金并没有很好地促进和保障残障人士的就业。
图1 广州市残疾人三种形式就业情况统计
前述“广州市残疾人就业问题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残疾人中有15%以上是靠非正规就业谋生,其中,12.2%的人从事诸如“摆地摊”“打零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