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4年11月 |
推行“权力阳光”是江苏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大力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举措和重大系统工程。江苏“权力阳光”(全称为“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于2008年率先在全省统一建设、全面推行,将制度与科技结合,让行政权力沿着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运行,从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政务公开、惩防腐败、政务服务,及与电子政务融合和发展,构建形成切实有效的、常态化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江苏“权力阳光”于2010年底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全覆盖、行政权力事项全覆盖和网上行政监察全覆盖”。2011年,进一步提出深化“权力阳光”工作,推进“三个融合”,即“全面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与政务(行政)服务中心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融合,与部门核心业务融合,与行政绩效管理融合”。到2013年底,在巩固“三个全覆盖”的基础上,基本实现“三个融合”。
一 江苏“权力阳光”的架构与推进
江苏“权力阳光”是按照2008年《江苏省政府工作报告》所提出的要求——“推进政务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地方多年的实践探索基础上优化和提升,主要从战略、组织、业务和技术四个层面进行系统架构和工作推进,包括:实施顶层设计的战略部署,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机制,发展业务驱动的电子政务,实现资源集约的技术支撑,从而实现其建设目标。
图1 江苏“权力阳光”基本架构
(一)实施顶层设计,自顶向下推进
2008年,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08〕50号),对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行使、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进行顶层设计和工作部署,提出推进此项“权力阳光”系统工程的总体方案、路线图和时间表。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顶层设计,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自顶向下,推进“权力阳光”建设。
1.确立目标任务,实施战略部署
(1)实现基本目标。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要求——“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持依法实施、公开透明、全程监督、便民高效,与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进程相一致、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衔接。截至2010年底,基本建立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
(2)完成主要任务。一是建立健全制度(制度化)。在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建立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制度,逐步形成行政执法制度体系。二是规范行政权力(规范化)。一定要依法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制定行政权力运行规则,建立行政权力(运行规则)库。三是实现网上运行(程序化)。实现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办理及全业务、全流程网上运行。四是加强政务公开和服务(公开化)。依托政府网站和政务服务大厅,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实行公众评议制度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让人民监督权力。五是强化监督和检查(透明化)。建立行政监察和法制监督系统,形成内控机制,实现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全程监督,将其作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方面,严格组织检查考核。
2.制定实施方案,自顶向下推进
(1)确定实施方案。一是依法清理规范行政权力,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清理审核省级行政权力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08〕87号),对省级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摸清权力底数,明晰职责分工,编制运行流程,建立裁量基准,确保行政权力依法、公开、规范、高效运行。二是加快信息系统平台建设,省政务公开办下发《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苏政公开办发〔2008〕8号),实施行政权力网上运行信息系统建设,实现网上政务公开、协同办公、监察监控三大功能,力争满足社会公众知情办事、行政机关高效办公、各级领导科学决策和相关部门有效监督等四个方面的需求,力争整体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2)推进目标实现。一是基本实现“三个全覆盖”。2010年,省政府在人代会上向全省人民做出庄严承诺,把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实现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三个全覆盖”。基于统一的建设标准、统一的数据交换规范,2010年底,52个省级机关部门、13个省辖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