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7年05月 |
本文主要就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中所出现的特点、现状及问题加以分析和研究。
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的重要特点,在于它是具有包含广泛合作内容的多领域性和众多参与方的开放性的区域合作。在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中,有关各方和各种机制都在发挥作用,次区域参与各方既有共同的利益,但同时由于发展水平、需求和在次区域内地理位置的不同,以及所参加的各种机制的对象、作用和性质的不同,也都有各自的利益和侧重,需要沟通和协调,以更加有效地推进次区域协调。这就需要全面分析各方和各种机制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的意义及参与的战略和目标,加强协调和合作,以达到“多赢”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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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世贸组织总干事素帕猜所指出的“中国和她的邻国之间的一个潜在的合作区域是大湄公河流域,该区域包括中国西南省份云南。”[1]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自20世纪90年代初,由亚行牵头与澜沧江—湄公河沿岸的柬、中、老、缅、泰、越六国共同发起“大湄公河次区域部长级会议”,建立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机制以来,在国际上一般称为“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即把“大湄公河”作为澜沧江(中国境内云南段)和湄公河(流经中南半岛段)的统称。“大湄公河次区域”的范围则涵盖中国云南和中南半岛的缅甸、老挝、泰国、柬埔寨、越南。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开展以来,合作范围日趋扩大,机制也越来越多样复杂。本文拟对此作一个简要的分析,并提出中国及云南省的参与对策。
一 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的特点
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的重要特点,在于它是具有包含广泛合作内容的多领域性和众多参与方的开放性的区域合作。在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中,有关各方和各种机制都在发挥作用,次区域参与各方既有共同的利益,但由于发展水平、需求和在次区域内位置的不同,以及所参加的各种机制的对象、作用和性质的不同,也都有各自的利益和侧重,需要沟通和协调,以更加有效地推进次区域协调。这就需要全面分析各方和各种机制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的意义(implication)及参与战略和目标,加强协调和合作,以达到“多赢”的目的。而且,“湄公河开发计划显示了这个中国作为地区政治领袖和经济发展推动力量的现实世界所面临的挑战,尤其是这个多样化的、巨大的贫困地区所面临的挑战。”[2]
就次区域合作机制而言,多种合作机制在不同层面发挥作用的格局将长期存在。次区域合作性质上的开放性,合作内容的广泛性和参与机制的多重性,成为现阶段乃至今后相当长时间内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的重要特点。中国只是作为一方参与各种合作机制,而且以云南为主要参与省份。
就合作的开放性而言,次区域合作是在全球化和区域合作加强、中国与东盟关系以及东南亚内部都处于历史上最好时期的背景下展开的。直接参与的各方在加强彼此间合作的同时,也考虑到了次区域不发达的现状、次区域开发所需要的巨额投入以及国际社会的参与对区域合作和开发的作用,在各方充分动员本国资源积极参与的同时,也欢迎区域外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参与。因此,尽管现在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就其经济规模而言并不大,但合作范围广泛,参与方多,除了湄公河沿岸中南半岛各国和中国、东盟,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北欧国家、德国、英国和法国等发达国家,亚行、世界银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环境署、禁毒署、亚太经社理事会等国际组织、欧盟(参与环境保护、资源开发和行政管理合作)都在不同程度上参与了该区域的各项合作。这种情况,在当代世界次区域的合作中还是不多见的。
与这种广泛的开放性相适应,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的机制不仅具有多样性,而且出现了多层次性。大体上可分为国际组织主要是亚洲开发银行参与的、中国—东盟框架内的、次区域六方的和次区域内几方的合作机制,次区域国家与次区域以外的印度、日本参与的合作机制,以及各种非政府、非官方、非正式的合作机制。这些机制在不同的层面和范围内发挥作用。这种多种形式的合作机制并存的复杂状况在当代世界的次区域合作中,也是少见的,这既反映出次区域合作引起广泛的关注和重视,已成为中国、东南亚、南亚众多经济合作网络的一个连接中枢,牵动了东亚、东南亚、南亚各国、众多国际组织和民间组织逐渐成为热点,但同时也反映各方的不同利益和侧重,存在着缺乏总体的规划和协调的问题。
二 大湄公河次区域的合作机制
大湄公河次区域复杂多样的合作机制除了全球性的国际组织(联合国、世界银行)和欧盟,本文把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机制分为以下各种类型:
1.大湄公河次区域第一种形式的合作机制,是由国际组织参与的机制
迄今主要是由亚洲开发银行发起,次区域中、柬、老、緬、泰、越六国参加的大湄公河次区域(GMS)合作,其主要机构是GMS部长级会议,自1992~2003年已先后召开了12次部长级会议。在这一机制中,亚行发挥了重要的牵头作用。这是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中最重要的国际合作开发机制,合作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