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4年04月 |
近年来,湖南省国土资源系统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发展大局,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加快转变资源利用方式,有力地促进了全省两型社会建设。
一 2013年湖南国土资源工作情况
(一)牢牢守住了耕地红线,切实保障了发展用地
补充耕地12.3万亩,连续14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建成高标准农田400万亩,超额完成国家规定的任务。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基本完成。在全国省级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中,湖南省初评结果排名第一。湘潭、怀化、湘西、常德、永州、长沙、株洲等地耕地保护富有成效。争取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27万亩,批准建设用地37万亩,完成征地拆迁15万亩,被省政府评为“重点建设项目组织协调管理先进单位”。土地市场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得到加强,全省土地出让价款首破千亿元大关,达1020亿元。清理盘活闲置土地4.5万亩、开发低丘缓坡未利用地7500亩,全省2009~2012年总体供地率提高到77%。隆回、汉寿、安化、桃源获评第二批国家级节约集约模范县。继续加强直属土地管理,先后为74家省直单位处置土地157宗,实现土地价款61.6亿元。
(二)加大地质找矿力度,不断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全年投入资金10.3亿元,新发现矿产地25处(其中大型1处、中型6处),全面完成找矿突破战略行动(2011~2020年)第一阶段(2011~2013年)任务,花垣-凤凰铅锌矿、祁零盆地锰矿等整装勘查区取得重大进展,黄沙坪、宝山、黄金洞等老矿山边深部找矿取得重大成果,湘西、常德、娄底等地页岩气勘查取得新的进展。制订完善锰矿、铁矿、磷矿、金矿及有色金属产业发展规划。调整实施煤、铁、铅锌等部分矿种一般性工业指标,新增一大批可利用资源储量。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监管质量建设年”活动。全面落实矿山督察员制度,深入推进打非治违、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等专项行动,依法查处矿产违法案件383个。郴州、湘西、永州、益阳、怀化、湘潭、株洲等地矿产开发秩序整顿规范成果得到较好巩固。邵阳整顿关闭落后小煤矿试点进展顺利。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得到加强,成功避让地质灾害52起,避免人员伤亡2275人,杜绝了群死群伤事件。组织开展抗旱打井找水专项行动,解决5万余人生产生活用水问题。大力推进矿山复绿行动,已累计治理矿山1500余家。通道万佛山、安化雪峰湖获批国家地质公园资格。郴州宝山国家矿山公园正式开园。
(三)扎实推进数字湖南地理信息基础工程,加强测绘地理信息管理
长沙、株洲、湘潭、衡阳、益阳、郴州、湘西七地以及茶陵、湘乡两个县城的数字城市工程通过验收。地理信息共建共享机制不断完善,省厅已与14个市州、5个县以及工商、公安等11个省直单位签订地理空间数据共享与交换协议。“天地图·湖南”实现全天候不间断服务。全面推进地理国情普查。全省更新1∶10000地形图4.1万平方公里。提供各类地图4万幅。加强测绘统一监管,组织开展测绘成果质量专项检查,审核地图67件,发布测绘资质单位信用信息430条。成功举办全省首届国家版图知识媒体培训班以及第三届测绘地理信息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四)推进重大专项工作,着力夯实基层基础
以“发铁证、确实权、进度服从质量”为原则,扎实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已调查土地130.7万宗,占任务量的87%。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首次被纳入省委省政府对市州党委政府的绩效考核范围,全省违法占用耕地比例降至4.41%。组织开展国土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9500多个,省厅连续三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加强财务保障能力建设,争取中央资金21亿元、征收各类税费133亿元。圆满完成地质资料“两化”试点,成果被部评为优秀级别。国土资源科技工作取得新成绩,16个项目获得部省级科技成果奖。突出抓好信访工作,厅领导带头包案,化解信访积案69件。
二 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土地管理方面
土地供需矛盾紧张与土地粗放低效利用并存,全社会节约集约用地意识不强,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特别是一些地方多头管地、多头供地、违规以地融资、违规低价供地,破坏了土地统一市场。目前,全省尚有批而未供土地64.7万亩,15个县市供地率不达标。重发展用地、轻耕地保护的现象比较突出,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