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3年12月 |
一 道路曲折,领导重视
2002年9月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后,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再就业工作,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促进再就业活动。到2003年7月底,全国新增就业370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210万人。在“非典”疫情严重影响下,2003年上半年能取得这样的成绩很不容易。
尽管目前面临一些困难,但2003年的就业和再就业目标任务一定要努力实现。为此,党中央和国务院2003年8月15~16日在北京专门举行全国再就业工作座谈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检查贯彻落实2002年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情况,总结交流做好再就业工作的经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再就业工作。
国家主席胡锦涛在讲话中强调,2003年下半年和2010年前要集中力量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大力开发就业岗位。在促进经济发展中,注意积极培育和发展新的就业增长点,拓宽就业空间,广开就业门路。第二,全面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要全面落实鼓励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政策,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合伙经营等方面的扶持政策,鼓励国有企业挖掘内部潜力、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政策,对有特殊困难人员实行再就业援助的政策。第三,增加再就业资金投入。充分运用财政、税收、信贷等手段,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增强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援助。第四,强化再就业技能培训。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把增强劳动者就业和创业能力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来抓,推动培训模式和工作机制的创新,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再就业培训。第五,进一步搞好再就业服务。第六,引导下岗失业人员转变就业观念。第七,落实下岗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
二 2003年就业目标基本能够实现,2004年任务依然艰巨
到2003年8月底全国新增就业岗位已达到590万,实现全年任务的73%,安排下岗失业人员307万,实现全年任务的77%;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82万,实现全年任务的82%;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3%。
从新增就业岗位来看,主要集中在第三产业和第二产业。具体而言,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制造业和社会服务业三大行业依然是用人需求增加的主体行业。从用人单位看,企业用人占主体地位,其中私营及个体企业和股份制企业的用人需求占多数。在全国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下,预计2003年全年新增800个就业岗位,安排下岗失业人员400万人(其中“4050”人员100万),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的目标能够实现,预计2003年年底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4%。
从2004年劳动力供给来看,新增劳动力基本与2003年持平,约为1000万人左右,企业下岗人员的规模大约为300万人,因此,就业压力略小于2003年。根据近两年出现的情况,如果不遏制当前的失业发展势头,则城镇登记失业率有可能在2004年年末挺进到5%。所以,首先应当深入分析和研究各种相关因素,客观制定控制失业率的目标,争取将其控制在一个经济和社会发展可以承受的范围内。初步提出的2004年扩大就业的预期目标是:起码应达到新增就业岗位900万个,包括下岗职工再就业400万人(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100万人)、大学生一次签约率达到70%以上。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争取控制在4.8%以下。
由于劳动力供给迅速增长和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原因,尽管中央政府采取了一定的措施,未来一段时期,中国的城镇登记失业率还将继续攀升。
从就业的角度来看,目前经济并没有过热。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中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按常住人口来看大约是5.3%,按户籍人口大约是7.8%。如果中国的自然失业率是4%~5%,城镇户籍人口失业率还有2个百分点的空间要下调。根据奥肯定律,这2个百分点的失业率,需要大约5个百分点的经济增长速度来消化。
三 就业总量不足与就业机会公平的矛盾
解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国的就业问题,既要关心中国目前就业总量不足的问题,更要关心就业结构失衡的问题。目前存在的问题大多数都不是就业机会不够的问题,而是就业不公平、下岗不公平、待遇不公平的问题。在未来促进就业的工作中要充分认识到就业的权利是公民的基本人权,是公民经济、社会文化、政治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关键是要形成高度关注促进就业和实现公平就业的良好环境,使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