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6年05月 |
一 2005年卫生执法监督工作重点
卫生部执法监督司司长赵同刚认为,对公共卫生要加强行业监管。卫生部门的职责是监督管理,包括立法立标、依法监督,还包括一些管理制度的落实。对行业监管要依法监督,监督管理跟依法监督不一样,虽然这方面的经验少,人员还没有完全到位,就是到位了,还不能完全适应此项工作。另外,依法监督长期滞后,依法监督相关政策跟法律法规的支撑还不配套。
2004年的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总结了很多好的经验,即对非法采供血整治要做6件事情:一查采供血机构设置的合法性,人员有没有合法的执业资格;二查血站的服务范围,有没有超范围服务,有没有责任制;三查血源管理,有没有“血头”、“血霸”,有没有频采超采;四查血站有没有质量控制体系;五查传染病报告;六查应急措施及废物处理。监督工作的要求有5个方面:“查找问题,查办案件,追究责任,总结经验,提出建议。”这5句话是经过打击非法采供血液专项整治工作验证的,是行之有效的。通过依法监督发现了血液管理当中存在的几个比较集中的问题。第一个问题,血液质量问题太多;第二个问题,血液制品企业太多;第三个问题,血液制品和血液到底是不是商品;第四个问题,临床用血安全靠谁;第五个问题,如何加强监管。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是经过卫生部多次办公会后确定的。要把打击和整规分成两部分,卫生监督部门搞执法,整规工作在医政部门,包括审批及审批后的规范。我们一定要做好本职工作,相关部门要形成共识,几个部门要联动,形成一种“合力”。大家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明确我们的工作重点,这是做好卫生监督工作的关键。
对传染病执法,我们的角色是配合疾控部门。传染病不是靠依法监督能够控制的,依法监督是最后一项措施。第一,要靠大量预防、疫情报告和控制手段,需要动用我们的时候,我们要积极配合;第二,要部门协调,多部门齐抓共管;第三,要考虑监督的重点是什么;第四,在综合执法中要会办案件,要查处案件。
专项整治跟日常性的监督要求不一样,专项整治的要求是要有办案率,必须要对违法案件进行查处,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尽快整改,不能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蒙混过关。所以在综合执法方面要有一个过程,不能操之过急。专项整治中我们是冲在第一线的,但是不要忘记协调其他部门。我们要加强能力建设,做一项学一项,通过专项整治加强学习,提升执法能力,总结经验,再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卫生监督工作进一步向前发展。
为了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2005年卫生部下发了一个培训规划,通过资格准入加强队伍建设,搞监督的人员必须具备监督员的资格。资格考试要全国统考,建立题库,发辅导材料。监督员学历要达到大专以上。资格考试要设门槛。这不是要为难监督员,作为监督员,除了具备专业知识以外,还要有基本的法律知识。除此之外,对监督员还要进行继续教育,主要是根据法律的调整,根据执法任务的调整,来加强这方面的学习,提高监督队伍整体的素质与水平。
二 医院管理年重点是加强行业监管
公立医院是中国医疗市场的主流,它们涉及普通患者更多的利益,也是人们诟病已久的“看病贵、看病难”的主要指向。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企业制度研究室主任罗仲伟教授说,目前,我国医疗体制正处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中,既没有形成成熟的理论体系,也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供借鉴,操作层面上比较混乱。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医疗资源占有量不低,但没有充分发挥出其应有的效率,主要是结构上存在问题,需要对现有的医疗资源重新进行合理配置。
以前,我国的中央企业存在“多头管理”现象,业内将其称之为“五龙治水”:原国家经贸委负责企业的运行、技改;原国家计委负责项目审批;财政部负责资产管理;劳动人事部对员工工资、中层干部的任免负责;中组部则负责企业一把手的任免。而现在,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承担了上述大部分职能,管理关系理顺了。
我国医院目前也存在以前中央企业面临的管理混乱的状况:医院体系中有卫生部直属医院,有各省市地方政府卫生厅直属的中心城市医院,有大型国有厂矿所有的企业医院,有军队和武警系统所属医院,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