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1997年11月 |
国内对当前经济形势的分析,特别是对需求形势的分析,是有一定分歧的。观点的分歧是正常现象,但如果分歧的根源在于方法论或理论知识基础的差异,就需要澄清了。作者以为,从这里讲起,在当前是有必要的。
应注意需求是名义量
记不清是从何时何人开始的,在分析代表总需求走势的有关指标时,要用它们的所谓“实质”增长来判断其走势是否正常。例如,说消费需求的增长正常与否,就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增长率扣除零售物价的上涨指数,得到所谓“实质增长”幅度,作为判断的依据。具体计算时,又常是简单地做减法,即用名义增长率(包含了价格的变化)减去物价指数。这种分析方法流传之广,以致我们现今看到的多数报告都是如此做法。
只要我们不健忘,回忆一下几年来在经济波动的不同阶段用这种方法做出的结论,就可以看出它的矛盾甚至是荒唐之处。用这种方法计算我国1991—1996年的消费“需求”增长,结果分别是10.8%、12.3%、15.2%、8.8%、12.0%和13.3%。结论是,在这一轮为期6年的经济波动中,消费需求的波动是不大的。而且,零售物价上涨21.7%、公认为需求过旺的1994年,消费“需求”仅增长8.8%,比经济稳定、物价指数较低的1991和1996年还低得多!似乎6年里数1994年的消费需求最平稳!那么如何解释1994年前后的两位数通货膨胀(商品零售价格总指数1993年为13.2%、1994年为21.7%、1995年为14.8%)?假如不是消费需求过度,带动了消费品价格的上涨,那么只能解释为人为的大幅提价了。但是我们知道,1992年的价格改革中,我国政府放开了对90%以上的消费品价格的控制,让其由市场供需关系所决定。政府不再控制价格,价格就是随着市场需求超过(或低于)供给的程度而波动的,这点大家似乎是没有争议的。因此,1994年前后,正是消费需求的过度膨胀造成了消费价格的上涨。
有人会以那段时间供给的不足,特别是农产品供给的不足来做解释,但是供需的平衡与否是个相对的概念,供给不足与需求过度本身就是同义语,所以这种解释是没有充分的说服力的。还有人会提到成本推动的说法,但所谓“成本推动式通货膨胀”指的是人为推动工资或资本价格膨胀迫使商品价格上涨的机制,改革多年之后,我国经济的市场化程度已相当高,人为提高生产要素价格的有组织的社会力量已经相当弱,没有足够的证据认为我国90年代的通货膨胀主要是成本推动的结果。
经济学上的“需求”一词,指的是人们对商品或劳务的购买支出,即人们为购买商品或劳务所花费的货币数量,人们在购买商品或劳务时开支的货币量是名义量。概而言之,一个经济社会的所有人在一定时期内为购买商品或劳务所花费的货币量就是我们所说的“总需求”,当时商品及劳务的全部供给量按不变价格计算的总值则是我们所说的“总供给”。“总需求”与“总供给”这两个概念,一个是名义量,另一个是实质量,唯其如此,二者才有差别,其差别的矛盾、运动,才引起价格水平的升降波动。
“总需求”与“总供给”这两个概念,换个说法就是“名义收入”与“实质收入”。在一个商品经济社会中,一个人为购买商品或劳务所支出的货币,也就是供应这些商品或劳务的人收入的货币,当然,这收入显然是名义收入。这个经济社会中所有的人支出的货币总量,也就是这个社会的名义收入的总量。实质收入是按不变价格计算的,是人们得到的、可用于消费或投资的商品或劳务的“实物”量。决定一国实质收入水平及其增长速度的因素,是投入生产活动的资本、劳动等生产要素的数量及其增长,以及劳动生产率、资本产出率的提高。生产要素的长期增长趋势不可能因需求的一时膨胀而有很大的变化;生产要素的利用率(劳动生产率、资本产出率)的提高,则是经济体制的制度性变革及科学技术进步的结果,更不会因需求的一时膨胀而出现飞跃。因此,名义收入并不经常等于实质收入。应当说,二者的经常状态不相等。所谓需求大于供给的缺口,也就是名义收入大于实质收入的缺口,在市场经济里,弥补这个缺口的是价格的上涨,即通货膨胀。
一般而言,当人们的支出能力(收入水平)以及花钱的愿望(消费倾向)提高,总需求就增加。当总需求超过了总供给,商品和劳务的价格总水平就要升高,即发生了被称作“通货膨胀”的现象,这时的需求就是过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