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5年07月 |
一 政府教育投入的历史及制度变迁
在对我国政府教育投入对人才发展的影响进行分析之前,除了对历史上各个时期的政府教育财政投入状况进行简要回顾之外,还有必要对其制度的历史演进进行分析,这是因为一个社会组织中的各种制度是伴随着它的社会建构、信息传递和协调机制的(Greif,1993、1994),并且对长期的制度演化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而且大多数社会发展路径都被其过去所影响(Alston,1996),制度变革的动力学时常包括自始至终呈现的、事与愿违的结果,对历史的分析和理解也是非常重要的。何况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时期,市场经济基础还比较薄弱,公共财政体制仍然需要进行进一步的改革和完善。因此,对教育财政进行制度的历史演进进行描述,将会显得更加重要。
(一)中国古代的政府教育投入
从奴隶社会开始,统治者已经在教育投入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虞舜时就已有了主管教育的官吏,中央称之为“司徒”,地方则有“瞽、啬夫”等(《左传·昭公十七年》)。到了夏代,有了正式的以教为主的官学,称为“校”,校的老师都是官吏,入学者都是贵族子弟。在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些官吏的俸食和官学的费用可以看作“政府”对教育的资助。商和西周也基本沿袭了这种制度,相比之下,在同时期的西方文明的发源地古希腊和古罗马,虽然同是奴隶社会,他们的学校却都是私立的(陶愚川,1985),而没有“政府”的成分。
到了封建社会,帝王对教育资助的史载也不少,如早在魏晋时期,中国就有僧人到西域学习佛法,并已得到了当时皇室的某种支持(张惠芬、金忠明,2001);众所周知的唐朝僧人玄奘于公元645年在西域学习佛法17年后回国,得到了唐太宗的赏识,并诏其将多部梵本于弘福寺翻译(张瑞瑶等,1980);等等。
但封建时期“政府”对教育的资助和投入是当时中央集权的封建王室财政体制的一部分,各个朝代中央都有主管教育的行政机构。其中,官学和科举考试所需的费用在政府教育投入中最具有代表性。例如:始于隋代的科举考试制度,从产生到1905年废的这1300多年间,科考的费用一直由封建社会的中央政府承担。
可以说,中国传统的教育体制是政教合一、官师合一的一种体制,由此决定了当时“政府教育投入体制”的特征集中表现为各级官学中的教师也是国家官吏,“国家财政”统一发给俸食。封建官学贯穿在整个封建历史之中,为封建帝王的专制统治培养了大量治国理政的人才。齐国的稷下学宫是战国时官学的代表,由齐国政府出资并由私家主持。中国学校系统的基本形成始于汉代,汉代学校分为官学和私学两类,官学又分为中央官学(太学)和地方官学(郡国学),这也是封建社会学校教育的基本模式(孙培青,1996)。在隋唐时期,官学费用的用途已有详细的记载,大致分为官员俸禄、日常支出费用、释奠祭孔活动的专门费用、基建费用等。到了宋代,为了培养更多的人才,官学得到了更大的发展,礼部之下设教育行政机构国子监管理中央官学,而地方设有专门的教育行政机构与官员,管理辖区中学校的状况和检查朝廷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宋代之前地方的教育由州县行政长官兼管)。宋代以后的辽、金、元、明一直到清代初期基本上都沿袭了宋代以来的教育财政体制。
(二)中国近代的政府教育投入状况
中国近代教育发展不是传统教育自然发展的结果,而是在西方炮火的轰鸣中,由“战争防御性现代化建设”不自觉引发的,强烈的民族生存危机感是新式教育发展的动力,也由此带来了政府教育财政投入的变革。19世纪60年代,中国在内忧外患中以洋务运动为契机迈出了教育近代化的艰难步伐,翻译西文、派出留学考察、国立办学等是改变传统封建教育的首次尝试。为培养新式人才,从19世纪60年代至90年代这30年间,洋务派创办新式学堂二十六七所(陈学恂,2001)。但清政府的中央财政并没有直接负担起新式教育的责任,新式学堂的经费是由洋务大臣提供的。到1898年,户部才正式直接投资于京师大学堂,这是中央财政直接投资新式教育的开端(张德泽,1981)。甲午战争以后,由于国家财政主要用于应付赔款、军事和外交,财政经费有限,分级办学思想逐渐形成,即中央投资办大学,各省府办中学,各州县办小学,政府分级负担教育经费的模式也由此派生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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