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
10月19日 中国科学院成立。这是新中国科学研究工作的开端,科学院后来也成为我国科技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
11月4日 中共中央组织部发出《关于干部鉴定工作的规定》。《规定》指出:干部鉴定是干部在一定工作或学习期内各方面表现的检查和总结。每隔一年左右的时间,各地均需对其所属干部进行依次鉴定。
12月13日 政务院办理留学生回国事务委员会成立。该委员会是为了统一办理留学生及学者回国事宜而专门成立的,由政务院人事局、文化教育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政治法律委员会、科学院、教育部、财政部、全国学联等17个单位组成,作为处理留学生回国各项工作的机构,一般日常事务由中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办理。
12月 中共中央组织部发出《关于县以上的政府设立专管干部工作的组织问题对华东局组织部的答复》,规定县以上的政府暂设人事处或人事科以专管干部的工作。
12月 中共中央在《关于保护与争取技术人员的指示》中指出,原属旧中国资源委员会的一批工程技术人员,“大部分为中国比较优秀的技术专家,必须妥为保护,尽量争取原职原薪任用,不得采取粗暴态度。”
12月19日 中共中央在《关于改造旧职员问题给北平市委的指示》中规定:“有一些技术较高,能力较好,但因与国民党负责人不和而位置和薪水明显降低的,则应适当地提高其位置和薪水。”
1950年
5月 政务院发出《关于在外区招聘技术人员的规定》。
6月21日 为适应国家重点建设的需要,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决定统筹分配全国高等院校当年暑假毕业生。
7月1日 在北京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工作动员大会上,政务院总理周恩发表来讲话,勉励毕业生服从祖国分配,自强不息地为人民努力工作。从本年起至1956年,北京市每年在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前都举行报告会,分别由周恩来总理、陈毅副总理、彭真市长向全市应届高等学校毕业生作报告。
8月14日 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颁布《专科学校暂行规程》。其中明确规定:专科学校的目的和任务是:以理论与实际一致的教育方法,培养能掌握现代科学和技术的成就,全心全意为新民主主义建设服务的专门技术人才,如工业技师、农业技师、教师、医师、药剂师、财政经济干部、文艺工作人员等。
9月5日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9次会议决定,成立人事部,以统一管理全国在职、在野、在学、在党和非党干部,保证人事政策和人事制度的统一,避免人事机构重叠、工作分散。并任命安子文为中央人民政府人事部部长。
10月10日 轻工业部和教育部举行座谈会,商讨培养专门人才,以适应国家建设的需要。参加会议的有轻工业部部长黄炎培、副部长杨卫玉,以及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南开大学、北洋大学、河北工学院、北京工业专科学校等校的代表。座谈会就在大专学校内设立专修科或选修组问题、学习和实习结合问题、培养急切需要的造纸和橡胶工业技术人才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并就有关问题商定了解决方案。
11月24日 政务院第六十次政务会议批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试行方案》。《方案》规定:为了国家建设、民族区域自治与实现《共同纲领》民族政策的需要,从中央至有关省县,应根据新民主主义的教育方针,普遍而大量地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目前以开办政治学校与政治训练班,培养普通政治干部为主,迫切需要的专业与技术干部为辅。应尽量吸收知识分子,提高旧的,培养新的,并须培养适当数量志愿作少数民族工作的汉民族干部,以便帮助各少数民族的解放事业与建设工作。《试行方案》决定在北京设立中央民族学院,在西北、西南、中南设分院,有关的省设民族干部学校,有关的专区、县设民族干部训练班。以上各校学生按供给制待遇。有关各级人民政府要逐步整理或设立少数民族的中小学,整理少数民族的高等学校。并规定高等学校的少数民族学生一律实行公费待遇。
同日 政务院第六十次政务会议批准《筹办中央民族学院的试行方案》。《试行方案》规定中央民族学院的任务为:一、为国内各少数民族实行区域自治以及发展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培养高级和中级的干部。二、研究中国少数民族问题,以及各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历史文化、社会经济,发扬并介绍各民族的优良历史文化。三、组织和领导关于少数民族方面的编辑和翻译工作。中央民族学院设军政干部训练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