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1998年09月 |
一、现状和问题
民间组织是我国深化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产物。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使我国的生产力得到极大的发展,多种所有制、多元化利益主体进入社会;政府部门的部分职能逐步向非政府组织转移,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高涨。这就为民间组织的发展奠定了基础。短短十几年间,我国民间组织以不寻常的速度发展。目前全国社会团体已达20万个,民办非企业单位总数超过70万个,其它各类民间组织也在不断孕育和发展。民间组织异军突起,有效利用了我国丰富的人力资源、财力资源、和智力资源,打破了过去封闭的社会结构,形成了与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企业单位鼎足而立的新的社会群体组织,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事实表明,民间组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结果,反过来,又成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推进器。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愈发达,民间组织就愈发展;市场经济体制越完善,民间组织的作用就越显著。这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
根据十五大确立的战略目标,我国民间组织正面临着十分有利的发展机遇。纵观形势,种种因素和可以预见的趋势显示,进入21世纪,我国民间组织生存和发展的环境和时机比任何时候都好,将保持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前景十分广阔。这是因为:
第一,十五大提出要依法治国,健全民主制度,扩大基层民主,使人民有更多的民主权利。遵循十五大的精神,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自觉自愿地结成利益共同体,通过民间组织的形式,进一步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直接行使各项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做自己想做的事,创造自己的美好幸福生活。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实践,将给民间组织的发展创造良机。
第二,十五大提出从现在起至下世纪的前十年,要建立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按此目标,我国经济将继续稳步发展,市场发育更加成熟,社会化大生产更具规模,原有的社会组织已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这就对民间组织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适应这一要求,我国民间组织必然在总量上继续扩大,结构上更趋多元,布局上更加宽广,功能上日益齐备,专业化特征更加突出,社会分工更加明确,服务领域进一步延伸。不仅原有的民间组织继续巩固壮大,而且新型的民间组织也会不断涌现。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民间组织的发展将拥有巨大的空间。
第三,十五大决定推进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并明确提出要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随着政府职能转变,政府将进一步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加强宏观调控,“小政府、大社会”的格局进一步形成。为适应这一形势,民间组织将在更广阔的领域、更高的层面上进行整合,行业协会、商会等中介组织将发挥更大的作用。切实提高民间组织的整体质量,让其发挥应有的作用,是时代对民间组织提出的迫切要求。
第四,十五大指出要加强执法监管部门,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这就为理顺民间组织管理体系,强化民间组织管理机关职能提供了依据。去年,党中央、国务院专题研究了民间组织管理问题,下发了《关于加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的通知》,决定实行归口统一登记管理和业务主管部门与登记管理机关双重负责管理体制,将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交给民政部门,就严格依法管理、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建立综合治理体系等重大事项作了部署。依据中央精神和有关法规,我国民间组织必定会沿着正确的轨道健康发展,我国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将进入一个新纪元。
十五大再次重申了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这应该成为我们观察问题,分析问题的基本出发点。总的看,我国民间组织的发展是健康的,在社会诸多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国民间组织的发展与管理工作,受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客观条件的制约,表现在,一是民间组织的素质不适应发展的需要。有的民间组织不是按照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设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