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10年02月 |
自从1975年中国和欧共体(欧盟的前身)建立外交关系以来,双边商业关系取得了极大的进展。目前,商业关系不仅是中欧关系的核心部分和双方的主要利益,而且是整个中欧关系发展的驱动力。然而,影响中欧商业关系的障碍依然存在。许多障碍源于双方根深蒂固的制度,克服的难度很大。在某种程度上,中欧商业关系的进一步发展有赖于双方是否能够克服这些障碍。
一 中欧商业关系的演变和现状
1975年中国与欧共体建立外交关系时,双边贸易额仅有2.44亿美元。由于当时中国和欧共体都受到苏联的严重威胁,中欧建交的原因主要是安全和战略的动机,而不是商业性的。[1]当然,中国和欧共体对建交都有其他的考虑。中国在与苏联关系破裂以后奉行独立的外交政策,北京希望看到通过一体化而更加团结和强有力的欧洲发挥不同于两个超级大国的更为独立的作用。时至今日,中国的外交政策仍然体现这一考虑。与此同时,欧共体希望看到中国逐步摆脱自我造成的外交孤立,并在战略和政治上向西方靠拢。
约在1978年中国开始实行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后,中国与欧共体的商业和政治关系都发生了重要的变化。随着北京政策的转向,经济发展成为中国领导层优先考虑的重点。为了加速实现现代化规划,中国调整了经济取向,转而推行出口导向战略,更加重视包括与欧洲的商业关系在内的对外经济关系。同时,在中国经济受到经济改革的激励而越来越迅速增长之际,欧洲商人也开始认识到中国市场的巨大潜力。在此情况下,中欧经贸关系急剧扩大。某些中国学者甚至断言,在很长的时期内商业关系将是中欧关系中唯一有实质性意义的成分。[2]
中国和欧盟双方所作出的努力也有利于双边商业关系的迅速发展。对中国来说,促进中欧经济关系是中国领导人在经济改革的最初几年所作出的战略决策之一。邓小平1985年会见英国前首相爱德华·希思时说,三年来中国政府一直在考虑加强同欧洲的经济联系。邓小平强调说:“这是作为一项政策来考虑的。”[3]
1978年和1979年,中国和欧共体在其双边关系史上第一次分别缔结了贸易协定和关于纺织品贸易的协定。1980年欧共体开始允许中国享受普惠制(GSP)待遇。1985年中国和欧共体签署了贸易和经济合作协定,进一步促进了中欧商业关系的发展。
中国极大地获益于与欧盟及其成员国所缔结的优惠协定。按照欧盟的说法,中国在享受欧盟普惠制的180个国家中获利之多名列第二位;在普惠制的范围内,欧盟允许发展中国家的进口商品享受单方面的贸易优惠。在有资格享受普惠制的进口商品总额中,中国所占的份额达11%以上。欧盟还支持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虽然欧盟利用中国急于加入世贸组织的迫切心情在谈判中要求中国作出的让步多于美国从中国获得的让步;中欧关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双边协议最终在2000年5月19日签署,从而使中国终于能够在2001年加入该组织。
由于中国经济的迅速增长、双方的积极努力,以及加速发展的全球化,[4]中欧经贸关系发展迅猛。自1978年以来,中欧贸易额增长了30倍以上,2004年达到1750亿欧元。中欧已互为重要的贸易伙伴。到2003年,中欧双边贸易额在中国和欧盟对外贸易额中的份额分别达到14.7%和5.1%。[5]
2004年欧盟扩大以后,欧盟超过美国和日本成为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而中国也仅次于美国成为欧盟的第二大贸易伙伴。2005~2006年间,中欧贸易仍保持上扬势头。根据中国商务部发布的统计资料,2005年和2006年1~7月期间中欧贸易分别增长了15.3%和21.1%。[6]
二 欧盟在中国的投资
来自欧盟的投资增长速度及其统计资料也令人印象深刻。1975年中国与欧共体建交的时候,欧洲对中国几乎没有任何投资。然而,在20世纪80年代的头几年,欧洲企业开始在华投资。如果不考虑香港作为境外投资者对中国内地的投资,在美国于90年代中期左右开始大量对华投资前,英国和德国是在中国的两个最大的外国投资者。根据中国商务部公布的统计资料,截至2005年年底,欧盟在中国内地是仅次于美国和中国香港地区的第三大境外投资者,累计投资金额为623.52亿美元。[7]
到目前为止,中国有20000多家企业是由欧洲投资的。许多世界著名的欧洲企业在中国开设了工厂或者地区分支机构。例如,芬兰的通信业巨头诺基亚1985年在中国开设第一家企业时只有5个雇员;现在诺基亚在中国雇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