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年02月 |
中欧关系经历了漫长和复杂的历史发展过程。1975年,拥有9个成员国的欧洲共同体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当时的中欧关系正是今日中欧关系的缩影。许多事实都见证了30多年来这一关系广泛而深入的发展。
曾经微不足道的贸易和投资已经令人惊讶地增长了40多倍,欧洲跃居中国的第一大贸易伙伴,中国则成为欧洲的第二大贸易伙伴。2006年,中欧双向贸易总额达2600亿欧元。与此同时,欧洲成为中国技术和设备进口的最大来源地,截至2006年6月,技术转让总数达22855项。[1]包括能源和太空合作在内的科技合作广泛展开。在教育领域,目前有更多的中国学生在欧洲的高等教育机构学习(17万人),人数多于在世界任何其他地区。为数众多的欧洲政党和中国共产党之间定期交流,[2]鉴于中国共产党对欧洲社会民主党的经验一直保持着浓厚的兴趣。[3]
既往最低限度的官方交往,已发展成为现今广泛而深入的外交关系,使得中国和欧盟轮值主席国之间的年度高峰会议、中国与欧盟三驾马车外交部长会议,以及与欧盟各主要成员国之间的会议得以召开。欧盟委员会和中国政府部门之间的22个部门对话每年召开会议讨论具体的合作领域,并坦诚地讨论在诸如人权领域存在的分歧。[4]中国和欧盟成员国之间亦展开类似的互动。双方还在联合国及其他组织内就一系列国际问题展开了广泛的合作。2003年,欧洲联盟和中国提出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2004年5月中国总理温家宝在布鲁塞尔发表讲话,阐述了“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意义。
致力于发展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是中欧双方的共识。所谓“全面”,是指双方的合作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既包括经济、科技,也包括政治、文化;既有双边,也有多边;既有官方,也有民间。所谓“战略”,是指双方的合作具有全局性、长期性和稳定性,超越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的差异,不受一时一事的干扰。所谓“伙伴”,是指双方的合作是平等、互利、共赢的,在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的基础上,求大同存小异,努力扩大双方的共同利益。[5]
北京还分别同法国、德国、英国建立了“战略伙伴关系”。
中国亦是欧洲联盟海外“合作援助”(对外援助)重要的接受国。2002~2006年的4年间,欧盟为合作项目共提供了2.5亿欧元资金。[6]2007年1月,欧盟对外关系委员贝妮塔·费雷罗-瓦尔德纳(Benita Ferrero-Waldner)访问北京,协商新的全面中欧“伙伴合作协定”(PCA)。[7]协定规定为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中欧知识产权保护项目”和“中欧商业管理培训项目”提供总数为6260万欧元的资金支持。欧洲对中国的巨额对外直接投资亦为合作援助提供了支持。根据中国方面的统计,欧盟在华投资项目至2006年底共24033个,协议金额928亿美元,实际投资金额505.6亿美元。[8]
本书前几章论证了中欧关系在上述及其他广泛领域的发展。中欧关系自1975年中欧正式建交以来快速发展,而今天的状况更令人惊奇和印象深刻,鉴于中欧关系仅仅是在1995年才真正开始兴旺。1995年之前的中欧关系受到更为广泛的国际因素的影响,特别是冷战和中苏对抗。中欧关系不过是这些更广泛因素的衍生物。然而在发生了下述三个重大事件之后,大约在1995年,一切都开始变化:
·欧盟解除了1989年政波风波之后对中国实施的所有制裁(除了武器销售);
·中欧关系在苏联解体之后完全恢复正常;
·欧盟委员会发布了一系列对华政策文件(公告)中的第一份。[9]
其他6个宽泛的因素也对1995年之后中欧关系突飞猛进的发展产生了影响:
·冷战的限制性影响消失,中欧关系最终得以摆脱美苏争斗的阴影而独立发展;
·在欧洲与在美国不同,台湾的院外游说活动对公众和政治家几乎没有什么影响,欧洲各国都忠实地奉行“一个中国的原则”,因而在中国和欧洲各国政府之间不存在所谓的“台湾问题”;
·欧洲在东亚没有驻军和安全利益(与美国不同);
·北京和布鲁塞尔对于理想的国际秩序和体制有相当多的共同看法(但不是在所有问题上);
·双方的贸易和经济利益有众多互补性;
·欧盟委员会1995~2006年间发布的对华战略/政策文件,对中国的崛起表示了温和的态度,并提出了广泛的合作领域。
20世纪90年代中期起,上述诸因素共同影响了中欧关系,使得它在其后的10年里迅速发展。本书后半部分的各章进一步阐述了中欧关系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