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0年01月 |
在“过渡经济学”的理论研究中,“激进式”和“渐进式”这两种不同的转型方式,在国内、外众多经济学家从制度经济学、主流经济学、供应学派等多角度的反复研究中,在中国和前苏、东国家实践结果的反差研究中,其内容越来越丰富,其机理和绩效也日渐明晰起来。而借助已明晰的认识基础再回头反观这两种不同的转型方式时,我们觉得还可从另一个逻辑角度对其作政治经济学的理论比较分析,这同样有益于理论的丰富和对实践的指导。
一、两种转型方式的表层差别——速度不同
经济转型是经济体制改革国家从一种经济形态转变到另一种经济形态的过程,是经济体制改革国家完成改革任务,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在这一过程中形成的激进和渐进两种不同的转型方式,尽管在其内涵上各有丰富的内容,但其直接示人的含义差别是转型速度的不同。这一不同我们可用简单的图形表示(如图1),若以T表示转型所花的时间,S表示转型推进的进程(经济体制改革的变化状态),则OM1、OM2分别定义出激进和渐进两种不同的转型方式:激进式改革是在较短时期内切换运行机制,实现经济运行方式快速转换的转型方式;而渐进式改革则是以时间较缓、较长,实现经济运行方式逐步转换,改革逐步推进的转型方式。如此直观明了的转型方式含义,反映出两者的表层差别:转型速度(S/T)的差别。
图1
图2
图3
审视这一表层差别我们发现:众多谈论激进、渐进转型方式的理论,在没有给定他们如何衡量“激”和“渐”(时间长短或速度快慢)的尺度时,原来都暗含有两种转型方式互为对方参考系的理解逻辑(即“激”相对于“渐”而言,“渐”相对于“激”而言)。而这正是人们简单理解两种转型方式,使我们对它们的理解难以在理论逻辑一致的视角上深入下去,从而理解失真的根源所在。于是,要真正理解两种不同的转型方式、深入区别它们的价值差别,我们必须从表层开始,修正我们对两种不同的转型方式的逻辑视角,在新的参考系中对它们作具体分析。
在事物的动态变化过程中,由于速度的快慢是相对而言的,当我们要对具有不同运动速度的两个物体作出价值判断时,必须借助于特定的参考系才有意义。因此,在经济体制转型的过程中,一定存在着一种可供我们进行价值判断的标准转型方式,我们称之为“理想的转型方式”。其意即,假设经济体制转型的目标模式为M,那么客观上一定存在着一种能使经济体制顺利转型的途径,这便是理想的转型方式,用图2表示为:在Ot0时间里,经济体制完成了转型过程OS0,实现了转型目标模式M,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具体表现为:社会安定、经济增长、国力增强等)。
在理想的转型方式存在的参考系中(如图3),激进、渐进的转型方式才能生动、活泼、真实起来,它们可被看成是OM斜率(əS/əT)变化的不同结果:激进式改革是背离理想状态、OM斜率增大的结果;渐进式改革是背离理想状态、OM斜率变小的结果。显然,随着OM斜率的变化,不同的落点客观存在,表明在经济改革实践中可供选择的转型途径复杂多样,因而无论是激进式改革还是渐进式改革,又都是对一组性质相近的具体转型方式的普遍概括。本文正是从这种普遍的、抽象的意义上对激进和渐进两种方式给出理论的比较分析,而不是对激进和渐进两种方式的具体运用形式(如俄罗斯、中国的转型方式等)作经验比较的总结。下面我们将透过表层深入其中,看它们的效率差别。
二、两种转型方式的深层差别——效率不同
效率在这里可与效益、绩效同义,描述不同的转型方式对经济体制改革及转型经济活动的价值。不少经济理论模型已经涉及了这一问题,如樊纲的两种成本比较分析(樊纲,1993);华民的成本—收益对比分析(华民1998);滕泰的改革宽松度与社会稳定的比较分析(滕泰,1998);张宇的宪法制度变革的比较分析(张宇,1997)以及卡斯担海拉和罗兰德等从一个低效率的传统国有部门和一个高效率的私人部分构成的经济假设入手,把“过渡”定义为资源从国有部门向私人部门重新分配的过程,在过渡成本比较的基础上,求出最优过渡速度的方法(张军,1998)等。这些理论虽然各有许多精妙之处,能为我们全面地认识两种不同的经济转型方式的效率差别,提供宝贵的经验,但离理论界最终认可的成熟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