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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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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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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公众的“好社会”价值标准调查报告

    作者:李炜 出版时间:2014年12月
    摘要:

    本文根据“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CSS2013)数据资料,对公众心目中“好社会”应具有的核心价值标准的社会认同进行了研究,发现公众对社会核心价值观存在社会共识的基础,也存在政府与民间之间、社会群体之间的差异和分歧。核心价值理念可划分为共识型、精英型和底层型三类,标志着不同群体的价值偏好。核心价值观的倡导对国家及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既可能产生社会合力,也会产生政治压力。

    Abstract:

    Based on Chinese Social Survey(CSS 2013),this paper studies the value standard of “A Good Society” among the general public and individual’s social identity recognition. The paper finds that although the general public has established social consensus upon the core social value structure,there still exists divergence and inconsistency among government,the general public,and different social groups. The core social value structure can be categorized into common consensus,elite ideology,and ideology of social bottom group,each of which acknowledges certain belief and value. The advocacy of core social value and the modernization of social governance will both promote social cohesion and pose political pressure.

    现代社会治理的一个最重要的特点就是强调治理主体的多元性,即由政府组织、市场组织、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个人等多元社会主体共同参与、共同治理社会。实现多元社会治理主体之间的良好合作关系状态的一项重要议题,是多元社会主体价值观的统合。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全国人民描绘了一个善治社会所应具有的价值标准。这些核心价值理念究竟多大程度上汇聚了全民共识?在公众心目中一个“好社会”的价值标准究竟如何?不同的价值理念在不同社会群体中是否有不同的诉求和偏好?这些价值理念的倡导获得的是社会动员力还是社会治理的压力?对这些问题,本报告将基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型社会调查数据加以考察。

    一 与社会正义相关的价值理念是公众最为认可的“好社会”标准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于2013年开展了第四期“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该项调查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访问了10206位城乡居民。调查中列举了19种社会价值理念,询问被调查人认为其中哪些理念是一个好社会所应具有的价值标准。统计结果表明(见表1),有6种价值理念排在第一序列,大约各有40%左右的被调查者选择,分别是平等(47.2%)、民主(43.1%)、公正(40.3%)、文明(39.7%)、富强(39.3%)与和谐(37.7%)。排在第二序列的价值理念各有20%左右的被调查者选择,分别是团结(24.4%)、尊重人权(23.6%)、尊崇宪法(23.1%)、诚信(22.4%)、爱国(21.9%)、法治(19.7%)、自由(18.7%)和创新(14.7%);排在第三序列的有5种,均仅有不足10%的被调查者选择,分别为崇尚科学(9.2%)、包容(9.1%)、友善(9.1%)、敬业(3.9%)和集体主义(2.8%)。从这些调查数据可以看出,虽然社会公众对于一个“好社会”应具有的价值标准的选择的集中度并不很高,19种价值理念中未有一项超过50%的,但党和政府确立的“好社会”的价值标准与社会公众的选择基本上是契合的。社会公众认可度最高的“好社会”标准中,排名前六的都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平等、民主、公正、文明、富强、和谐)。

    表1 公众认为一个好社会应该具有的核心价值理念

    根据上述核心价值理念在被调查者的选择中的排列次序,可以得出如下几个结论。

    第一,选择平等、民主、公正等社会正义类的价值理念为“好社会”应有标准的被调查者人数最多,比重最大。这说明,伴随着中国经济的崛起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持续提高,现代社会公众对社会的公平和正义诉求更加强烈,更加期盼对改革发展成果的合理分享、对个人发展机遇的平等获得。

    第二,与平等、公正理念相比,被调查者对尊重人权、尊崇宪法、法治和自由的观念的认可度较低。这说明公众虽然对于社会公正有明确的诉求,但对实现社会公正所必需的自由选择、自主发展的权利主张,对保障社会公正所必需的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的制度主张还相对较为模糊。

    第三,与个人品德有关的核心价值理念的获选比例大多数不到10%,比如在诚信、包容、友善、敬业等价值理念中,除了选择诚信的被调查者比重达到22.4%因而居于第二序列外,其余几个价值理念的获选率均不足10%,尤其是选择“敬业”的比例还不到4%。但不能因此认为社会公众对这些价值理念特别不认同,相反,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公众更多地关注公民的政治和社会权利,把这些政治和社会权利的落实当作对现阶段实现社会善治更加重要的价值目标对待。

    二 公众对“好社会”价值标准的共识与分歧

    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得到社会成员较高程度认可的同时,一部分社会核心价值在社会群体之间达成了较高水平的共识,也有相当多的核心价值理念存在群体偏好的差异。这里我们将全体公众中认可度高于10%的14种“好社会”应具有的核心价值标准按公众的城乡、政治身份、教育程度、出生世代、职业地位等不同群体特征,分别考察其差异点。

    (一)平等

    “平等”理念的总体社会认可度[1]为47.2%。这一理念在年轻世代群体中认可度较高,“70后”、“80后”和“90后”群体中认可这一价值理念的比例达到48%~49%,而在“50后”及更年长的群体中其认可度为43.5%。从政治面貌上看,共青团员的认可度最高,为50.2%,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