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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世界遗产地冲突事件的特征、起因与对策(2003~2005)

    作者:张朝枝 出版时间:2005年05月
    摘要:本章主要介绍近年来世界遗产地冲突事件的特征、起因与对策。简述近年来世界遗产地发生几起冲突事件;介绍冲突事件的特征与特点,包括开发建设是形成冲突的主要力量、冲突事件反映部门利益之争、舆论监督的推动作用明显等。对事件发生的原因进行剖析。

    一 近年来世界遗产地发生几起冲突事件

    随着旅游发展速度的加快,世界遗产地旅游发展与遗产保护的矛盾不断升级,近年来发生了一些典型的冲突事件。在媒体舆论的推动下,这些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给遗产管理当局造成了很大的压力。这些事件主要有:武陵源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黄牌警告”、泰山扩建索道、武陵源修建“天下第一”的百龙观光电梯、曲阜管理人员“水洗三孔”、武当山遇真宫失火、乐山修建巴米扬大佛、都江堰修建杨柳湖水库大坝、黄山修建水库等(见表1)。这些事件在国内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世界遗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

    表1 近年来世界遗产地发生的几起冲突事件

    续表1

    二 冲突事件的特征与特点[1]

    1.开发建设是形成冲突的主要力量

    一般认为,旅游发展对遗产可能造成的破坏包括旅游性破坏、经营性破坏和开发性破坏三种类型。旅游性破坏是指旅游者游览行为对遗产资源造成的环境与资源冲击,这种破坏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往往不易引起突发性冲突,也可以通过适当的管理来加以控制;经营性破坏是指由于经营管理者不慎或不当的管理行为造成的资源毁坏或损伤,这种破坏或大或小,但大的管理失误有可能引起较严重的后果,如武当山遇真宫失火事件;开发性破坏主要是指开发主体不当的开发建设对遗产资源造成的破坏,此类事件一般较容易引起媒体的关注形成新闻焦点,如武陵源观光电梯事件等。[2][3]

    从近年来发生的几起冲突事件来看,大多是由于开发建设引起的开发性破坏事件。当然,这并不表示目前国内旅游发展与遗产管理不存在旅游性破坏与经营性破坏,它只能说明目前能进入媒体与公众视野的往往还只是大型破坏事件,旅游性破坏与经营性破坏还未引起足够的重视。

    2.冲突事件反映部门利益之争

    在这些冲突事件中,表面上是开发商开发建设与遗产保护的冲突,实际背后是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冲突,突出表现为旅游开发建设主体与文物保护部门的冲突、与建设主管部门的冲突,地方政府与上级职能部门的利益冲突。[4]

    在冲突事件中,部门利益之争集中体现了部门发展目标之争与部门既得利益之争。部门发展目标之争主要表现在地方政府希望以发展经济为首要目标,而相关职能部门却要求以某个单一职能为目标,如武陵源百龙电梯事件中,地方政府极力支持相关项目的开发建设,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工作。部门既得利益之争主要表现在相关职能部门为争取既得利益(如资源的管理权与处置权、收益权等)发生的冲突,如“水洗三孔”事件和西安兵马俑上市事件,文物部门为保障自身既得利益而与其他部门发生了激烈的冲突。

    3.舆论监督的推动作用明显

    从这些事件发生的过程来看,媒体舆论对推动事件的发展与变化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从事件发生的时间顺序来看,基本上表现为“事件发生——媒体报道——部门反应——媒体跟踪报道、社会普遍关注——高层介入/主管部门重视——部门进一步反应——有法可依/无法可依——处置/不了了之”的“监督-反馈”特征。在这一过程中,媒体对扩大事件的影响,引起社会关注,推动政府高层介入事件的解决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也促使地方政府采取了一些措施,但另一方面,由于媒体及其他外界监督形式本身的局限性,在某些事件的发展过程中,媒体扮演的角色颇有争议,有时也存在着非客观性的误报,对事件发展的推动作用仍然有限。[5]

    4.法律监督起决定性作用[6]

    从几起事件的处理结果可以看出,凡涉及到文物破坏的事件,如武当山遇真宫失火事件,都按照文物保护的相关法律进行了处罚。一则是因为文物保护的主管单位明确——国家文物局,二则是文物保护有严格的法律支持。但涉及到自然遗产破坏的事件时,处理结果大多是不了了之。一方面是因为自然遗产主管部门众多,另一方面是因为目前自然遗产保护的相关法律缺乏。武陵源的环境问题是因为受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评,因为有《世界遗产保护公约》的约束,中央高层的高度重视,问题才得以初步解决。而同样是武陵源,百龙电梯事件没有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指出,媒体舆论的批评虽然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但由于自然遗产涉及的主管部门众多,也没有相应的法律可依,加之建设者是依已有规划行事,所以最后也只能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