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5年01月 |
自2009年3月新一轮医改启动以来,甘肃省统筹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等五项重点改革,各项改革都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牵涉的利益主体复杂,内容繁多,其取得的成果还是初步的、阶段性的,距对疗效显著、就诊便利、药品收费适中、医院布局合理的要求还很远。党的十八大以来,甘肃省落实国务院“十二五”医改规划和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着力破解体制机制性问题,在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障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控制医药费用无序上涨、社区医疗服务中心设置等主要问题上探索改革,旨在努力实现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2013年,医改进入纵深推进、攻坚阶段,为进一步明确任务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提出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四个方面的工作任务。甘肃从实际出发探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取得已有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着力探索新改革措施,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
一 2014年甘肃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措施
(一)理顺行政管理体制
理顺行政管理体制,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甘肃省在2014年将原来由发改委承担的省医改办职能正式划入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设置体制改革处。体制改革处承担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交办的具体工作,协调推进社会医疗保障、基层医疗机构、公立医院、公共卫生服务、药品供应和监管体制等方面的综合改革,巩固并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探索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新机制、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2014年初完成了省医改办的职责交接工作。经过机构改革,省医改办工作集中,专业职责分明,便于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工作,各项改革稳步开展。
(二)完善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障
1.提高统筹标准
2014年,甘肃省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补偿标准,巩固参合率在97%以上,年人均筹资标准为41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320元(中央财政补助220元,省级财政90元,市县10元),参合农民个人人均缴费标准90元,门诊报销比例控制在50%以上。城镇居民社会医疗保险人均筹资在2013年280元的基础上增加40元,为320元,其中个人筹资80元。城镇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与农民医疗保险费基本持平。同时,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机制,增加统筹病种,申请大病保险的个人筹资标准为30元,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
2.探索分级诊疗
分级诊疗是农村合作医疗面临的突出问题,关系到参保农民对优质医疗资源的利用和对疾病的良好诊治,也关系到医疗保障制度的良好实施,同时能减轻大医院就诊压力。2014年甘肃各地积极探索分级诊疗方案。平凉市、定西市和白银市的会宁县的县、乡两级医疗机构选取150种(县级100种,乡级50种)常见病、多发病,率先实施病种分级诊疗试点工作。严格控制常见病、多发病到参保地以外的医院就医,或者到上一级医院就医。需要到参保地以外和上一级医院就医的,须由当地农合办出具证明,然后到参保地以外的医院就医。经过参保地以外医院医治后的患者,需要进一步治疗的,在病情得到有效缓解后,返回参保地医院予以康复治疗。经过当地农合办批准的患者到异地或者上一级医院就诊后,才可以享受合作医疗保险,否则将按照自费处理。从2014年8月起全省推行新农合分级诊疗制度。
3.推进新农合信息化
2014年甘肃各地将新农合“一卡通”推广及有效使用和住院病人费用即时结报作为推动信息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快村卫生室网络配套机具安装布放进度,现场培训、指导操作人员。为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免费布放了读卡器、转账电话、POS机等机具3万台(套)。上半年,全省已累计完成470.6万户参合农户的制卡信息收集工作,发卡数量达到455.3万张,发卡率达94%,全省新农合“一卡通”的全面覆盖和有效使用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到2014年7月1日全面使用一卡